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06年5月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6-05-31 19:58:07 分类: 歪理邪说

端午节要吃粽子,吃粽子是为了纪念屈原。

上中学时,学屈原的《离骚》,那时候感觉屈原真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尤其是读到“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时,觉得屈原同学太伟大了,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我要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暂时漂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要一往无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屈原的人格是多么闪亮啊,照亮你也照亮我,一直照到今天。

上学的时候一直不知道《离骚》是一首巨长的诗,当时读到的都是片断,要不说中国教育害死呢,从来不然你知道更多。直到我上大学,才把全诗读过,读完了之后,感觉屈原怎么就那么面呢,他真的是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标本,总是爱把命运寄托在明主身上,倒霉的是,屈原赶上了一个不解风情的楚王,任凭屈原如何谄媚、卖弄自己的小聪明,这楚王就是不把他当人看。后来读到龚自珍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发现这些文人一路下来,都是一路货色。所以,毛泽东非常清楚,干脆就把知识分子钉在工农兵的皮上,知识分子就是那么几根阴毛,从来都没法堂堂正正起来,有时候还觉得碍事。

屈原这个人,其实就是个怨妇。他要是跟李清照拍拖,我靠,这中国文学史得重新写一遍。所以,他也总是觅死觅活的,人家楚王不重用你,你就别热脸贴在冷屁股上了,该干吗干吗去。可是文人就是这样,走不出这个情结,据说,有一次他买了二斤粽子,这粽子太好吃了,于是他首先想到了楚王,决定把粽子献给楚王。楚王得知屈原又来骚扰他,不悦,说,“区区粽子兮,何足挂齿。离骚,离骚(离我远点,骚扰我的人)”。屈原被羞辱后逃出王宫,来到汨罗江前,望着滚滚的汨罗江,仰天长叹:“楚王啊,我一片丹心,连汗青都照了,怎么就照不到你呢?”最后反身翻腾三周半,一个猛子下去了。后来一个打鱼的路过这里,在下游发现了屈原的尸体,赶紧到公安局报案,后来警方在岸上发现了一些粽子,调查清楚后,刑警队长写了一篇长篇报告——《一只粽子引发的血案》。

又后来,过了好多年,唐代诗人李白路过此地,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篇:“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水中喊救命,扑通一声跳下去,捞上一看是屈平。”

带三个表 @ 2006-05-31 3:39:37 分类: 杂谈

王菲总算把孩子生下来了。记得王菲刚刚住院那几天,就有不少人发短信问我:“王菲生没生啊?男孩女孩啊?几斤几两啊?”有时候,你不能责怪人们太无聊,好奇、八卦、爱打探别人的隐私,这大概是全世界人的共同爱好。

四年前,我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开头是这么写的:“在纽约曼哈顿莱诺克斯医院门口,克里斯托弗·多蒂,这位苏格兰人和很多人一样站在门口,他用平静的表情掩饰内心的焦急,他摆弄着手中的照相机,并不时地往医院门口张望。在医院6层的一间病房里,一个孕妇正在临产,多蒂等的就是这个人,他希望能拍到一张这位母亲抱着婴儿走出医院大门时的照片。这位孕妇不是别人,正是电视系列剧《欲望都市》中的女主角萨拉·杰西卡·帕克。”

当时我还有点不明白,一个演员生孩子真的这么重要吗?现在,杰西卡·帕克的故事在中国重演了一遍。其实,早在王菲怀孕开始,媒体的报道就没间断过,直到王菲入院,有关王菲生子的报道达到高潮。这期间,还有网站发起了一场给王菲孩子取名的活动,李亚鹏跟王菲生的孩子还能叫什么,除了叫“李尔王”,再没有更合适的了。

但是,人们只关心八卦,从来都没有留意过,有关王菲的各种消息是怎么出来的,为什么关于她的消息从来都没有间断过?而且,她什么时候怀孕,什么时候装修房子,什么时候住院,住的是哪一家医院,人们怎么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尤其是,李亚鹏在这期间表现得非常乖,不卑不亢,基本上是很“配合”媒体的。而且,王菲入院期间,很多狗仔队都蜂拥而至,协和医院是北京比较高档的医院,管理上是很严格的,但是这次医院也网开一面,若不是王菲本人点头,医院这个重地能允许狗仔队们肆无忌惮吗?这里的奥妙我不说你也能猜出几分。

其实,这就是王菲和她的经纪人的高明之处。表面上,王菲是一个特别讨厌和媒体打交道的人,但实际上,她一天也离不开媒体,她从来不上赶着跟媒体接触,她一向很矜持,连生个孩子都这样,比起那些整天给明星打电话发宣传稿的经纪人、企宣,王菲的若即若离使她成为媒体的宠物,这么多年从来没失宠过,这就叫高手出招。李亚鹏自然也是深谙此道的人,所以跟王菲珠联璧合,夫唱妇随,像是媒体的痒痒挠儿。

显然,他们都知道,媒体的关注进而会转化称商业成果,如同科技转化成生产力,这种捉迷藏式的相互利用,就像一个羞涩的女子面对一个流着口水追求她的男人说的那句“你真讨厌”一样,其实双方心里都乐开了花。

带三个表 @ 2006-05-30 3:13:01 分类: 杂谈

如果有人不想活了,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大概不会触及现今任何法律。那么,一个人不想活了,想放弃生命权,都是出于什么原因呢?第一,因疾病原因,无法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决定放弃生命权;第二,因精神压力的原因,比如老婆被拐跑了、炒股赔了,想不开轻生;第三,因生活压力所迫,觉得再活下去也没希望了,不如一死了之;第四,因厌世而放弃生命权。

在上述几种可能中,第三条“因生活压力所迫,觉得再活下去也没希望了,不如一死了之”的情况时有发生,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选择放弃生命权的人,都不会触犯任何法律。比如,农民因为打白条问题实在活不下去,选择自杀,他侵犯了谁的权利?当然没有,他不过用一种消极方式选择人生而已。

但是,最近北京市人大制定的《北京市信访条例(修正草案)》中,将自杀列为非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该草案规定:

信访人不得在非信访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或者以自杀、自伤、自残相威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虽然上学的时候中国法制史学的不好,但是,让自杀者承担法律责任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人家想死,你让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真死了,难道株连九族不成?我非常想知道,自杀者到底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想了半天,除了第二十二条军规之外,再想不出任何法律了。如果这个条例出台,那可能是我见到的中国历史上最荒唐的条例,也就是说,在北京,有时候你连自杀都犯法,如果人连放弃自己的生命权都触犯法律,可想而知,他还能有什么权利。

如果说围堵、冲击国家机关,违反了某些法律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倒好理解,但这个“以自杀、自伤、自残相威胁”违反了哪条法律我就实在想不出来了。哪位是北京市人大代表啊?站出来给俺解释一下?或者自杀扰乱了某些部门的正常工作?其情节和性质跟“非法聚集、滋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一样,那么,信访部门的正常工作是干什么呢?

为什么会出现信访?很多时候,老百姓不是给逼到走投无路,不会出此下策的。你不去解决造成逼老百姓走投无路的问题,来解决上访者,肯定是信访部门的工作出了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能做出“自杀、自伤、自残”,那基本上他的某一部分权利已经被侵犯到他无法容忍的地步,不这么做已经无法挽回自己的生命尊严,如果信访者认为信访这条路都走不通,估计天下已无路可走。实际上,这个信访条例的意思是说:公民不得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好像北京市是全世界最另类的城市,比如,外地人进北京,要有准入制度(一个政协委员说的);比如这个自杀犯法的信访条例;比如为了缓解交通堵塞,取消停车位,你干脆就别让人开车不就得了。

这就好比一个笑话:说有一个人在战争中不幸中箭,跑到一个外科大夫那里治伤,大夫一剪子把箭杆剪断,就把士兵打发了。士兵急了,为什么不把箭头取出来?大夫说,我是外科大夫,只管外面的问题,里面的箭头归内科管。这些年,北京市政府的很多规定,跟这个外科大夫的做法差不多,比如,三里屯酒吧街很乱,它不治理,干脆取缔;比如真武庙饭馆一条街很热闹,它不治理,干脆取缔;比如五四大街书店书摊很多,它认为影响市容,干脆取缔。比如……

天天看报纸说政府为百姓干多少件实事,其实不就是拿剪子剪箭头么。这事我也会干。

延伸阅读
北京将逐步取消便道停车位
北京信访条例草案信访不得以自杀相威胁
取消停车位能治拥堵吗

带三个表 @ 2006-05-29 16:40:27 分类: 杂谈

现在选秀节目越来越多,参与的人也越来越多。超级女声啊,梦想中国啊,莱卡我型我秀啊……然后我就想,如果有个妓女或三陪小姐参加选秀节目该怎么办?

首先,妓女有权参加任何社会活动。所以,她们也有权参加选秀节目。我看了一下今年广电总局的各种禁令,发现没有妓女不得参加选秀节目的规定,所以,妓女啊,男妓啊,都可以参加选秀节目。二奶和妓女虽然在公众的印象中略有不同,但是其劳动方式和盈利方式基本相同,所以,既然二奶可以参加选秀,妓女也可以。

这种假设不是没有可能的,虽然妓女平时都挺忙的。你无法保证有个妓女突然心血来潮,报名参加选秀节目,自古以来,妓女都多才多艺,什么小凤仙啊,赛金花啊,参加选秀节目对她们来说,那不跟玩一样?但是如果真有妓女参加选秀节目,会让很多人感到尴尬。

假如一个妓女在比赛中被人发现她的身份,可能会有如下结果:

第一:主办方立刻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但是这种做法等于剥夺了公民的参与权,不妥,如果真的这样,会引起一次社会大讨论,即公民的权利是否平等问题。

第二:在比赛中将该选手淘汰。这大概是最体面的做法。但是我在想,如果大家都知道妓女参加选秀节目,拼命给她发短信投票,票数居高不下,那又怎么能淘汰呢?而且,即便淘汰妓女,也能引起一场争论。那大概还有另一种可能,其余参赛选手出于精神洁癖的考虑,集体退出比赛,最后妓女不战而生,获得冠军。

第三:该节目因妓女参赛,收视率大大提高,而且又会引起一场全民道德大讨论。通过这次大讨论,让人们真正认识了妓女,这为促进妓女合法地位,又往前迈进了一步,尤其是受益于妓女的各行各业的人,他们的现身说法,为这个社会的平等有多了一份贡献。

第四:当然也有截然相反的结果,那就是,到的卫道士们会站出来,指责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因压力过大,不得不取消妓女的参赛资格。有关部门告知各大媒体,严禁报道与此事有关的新闻。转年后,广电总局的新禁令里面,会增加一条规定:男妓与妓女不得参加任何选秀类节目比赛。而该主办单位由于不慎让妓女参加比赛,第二年的选秀比赛资格被取消。

第五: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妓女和其他选手一视同仁,能走到哪一步就到哪一步。但是这种情况可能性最小。

第六:也许还有一种可能,该妓女在参加选秀节目的过程中,觉得还是上白班比较好,后来从良了,写出了一段银屏佳话,这完全符合广电总局“……做到积极向上、健康高雅、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要引导广大青少年认真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对待赛事活动”的宗旨。而且主办方因此受到嘉奖。

总之,如果妓女参加选秀比赛,一定成为赛季的最热门话题,由此衍生出的各种话题,都能让人兴致勃勃。而且,如果这个妓女被关注起来,也会有一批粉丝团体,这个粉丝团体会给自己起个响亮的名字“鸡蛋”。如果妓女获得冠军,还会有唱片公司、影视公司签约,那时候,再演什么妓女题材的影视作品,就不用让章子怡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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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写出来,很多人质疑,说妓女犯了卖淫罪,没有资格参加选秀比赛。
中国的最近的一部刑法里面从来没有“卖淫罪”这一说,只有“组织卖淫罪”。
对于卖淫的人来说,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且是在进行卖淫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嫖娼也是一样。参加比赛的时候,肯定不是处在卖淫状态,所以是有资格的。

带三个表 @ 2006-05-29 0:08:52 分类: 闲扯

前几天去海南,回北京当天,去农贸市场买水果,看到一个巨大的菠萝蜜,我心生好奇,正看着,小贩立刻挖出一块给我,我一吃,太甜了,真好吃,买一个。于是,我就从海南买了一个17斤重的菠萝蜜,上飞机的时候,安检工作人员让我托运,据说这东西跟榴莲一样,禁止带上飞机的。我说,它还没熟透呢,安检人员趴在纸箱子上闻了半天,确实没闻出味道,让我带上飞机。

带回北京后,我就天天盼着它赶紧熟了,然后好大吃一顿,终于,这东西的香味儿散发出来了,可以开刀吃菠萝蜜了。

菠萝蜜长得和南瓜一样大,周身都是一些尖刺,不过不扎手,我以前见到的最大的水果是榴莲,菠萝蜜吃起来味道像菠萝,但是比菠萝甜,大概菠萝蜜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也略微有点像榴莲的味道。总之我吃着感觉挺好吃的,不然不会大老远搬运回来这么大一个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菠萝蜜里面的结构是什么样子,所以,拿出一把刀子,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将其切开。没想到这东西真结实,我以为切开一个口子就可以把它掰开,后来发现不行,必需的完全切开。到这时候我才发现,麻烦来了。菠萝蜜含糖量多少我不知道,反正手上、刀上都沾满了糖,油腻腻的根本弄不下去,那感觉就像把口香糖粘在上面一样。于是我跑到厨房洗手,肥皂、洗涤灵、洗衣粉对沾在手上的蜜糖根本不管用,不管怎么洗,它就是沾在手上去不掉,吃的时候不小心,沾在鼻子上一点,拿餐巾纸擦,餐巾纸粘在上面就拿不下来。

我不知道,海南人民吃菠萝蜜的时候,究竟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至少不会像我这么狼狈吧。后来,才知道,刀上必须抹上一层油,不然糖粘在刀上根本洗不干净。最后,带上一次性手套,才能敢上手切菠萝蜜。

其实,别看菠萝蜜的个子很大,但里面能吃的部分很少,跟西瓜不一样,大都不能吃的,只有长在非常结实的纤维里面的果囊才能吃。切开后,我发现,这些果囊都藏在那些纤维里面,必须用手到里面抠出来,黄颜色的果囊可以食用,果囊里面还有一个芸豆大的果核,果核可以煮着吃。

一只菠萝蜜里面大约有40个果囊,要把这些果囊从里面掏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当这只菠萝蜜被破膛之后,躺在桌子上,这东西看着就像一个冬瓜里面长了不少肿瘤,然后把手伸到里面抠那点果囊,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到村子里的劁猪匠劁猪的情景,劁猪匠用一只非常锋利的桃形刀把猪的阴囊割破,然后用手把猪的睾丸挤出来,我操,摘菠萝蜜的果囊,无异于劁猪。

而最麻烦的是,菠萝蜜上的糖分粘的到处都是,手上,桌子上,碗上,刀上,地上。总之,这是个很麻烦的水果,这辈子我都再也不想亲手去弄菠萝蜜了。为什么苹果、西瓜长得就那么简单,菠萝蜜长得就那么复杂呢?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结构最复杂的水果。西瓜切开后,发现里面有很多胡大瓜子,火龙果切开后,里面撒了不少黑芝麻,菠萝蜜切开后,里面装了一堆芸豆。而且,菠萝蜜完全可以用来做502胶水的原料。

带三个表 @ 2006-05-27 2:24:42 分类: 杂谈

避讳,是咱们老祖宗发明的一个玩意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最初体现,只是,这个专利没有用之于民,让人们都跟着受益,而是变成一种权势的象征。当然,封建社会人们想到的都是自给自足,不会想到通过这些来挣钱。中国人有很多发明,结果大都不了了之。比如火药,我们发明了之后就是为了听一个响,人家欧洲把这东西当成扩张的号角,成了武器。比如指南针,我们发明了最多用于测测风水,人家西方拿着这个东西就找到了美洲。比如足球,我们发明了就是为了讨个高官开心,人家变成了体育……

我不知道西方是不是也有避讳一说,估计应该有。反正咱们中国的避讳源远流长,用陈阿扁的话讲是“罄竹难书”。如果当时秦始皇利用避讳挣点钱的话,那该多好,他叫嬴政,所以,跟“政”一样或谐音的字都必须绕开,比如“正月”,就得改成“端月”。他老爹名字里有个“楚”字,所以湖北一带就改成了“荆”。 唐太宗李世民,因为避讳,吏、民、礼、兵、刑、工六部的行政机构设置到了唐朝就改成了吏、户、礼、兵、刑、工,这要放在今天,如果避讳“民”字,就比较麻烦了。比如,我们喊“人民万岁”,就得变成“人人万岁”,不过倒也合情合理,“人心所向”、“人以食为天”等也都说得过去,可是“民主”呢?就不大好办了,只能改成“人主”,“人主”是什么意思?理解起来跟人治差不多,要这么一说到也符合现实。

历朝历代的避讳五花八门,弄得很多史书上的文字记录改来改去,可是没有人有专利、版权意识,如果能把它商业化,倒也是生财的好机会,但避讳只体现“权”的一面,没有体现“财”的一面,这说明小农经济跟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不一样。如果今天谁有避讳,完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多好。比如,有人授权他人使用“涛”字,用一次给1分钱,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如果你不愿意合法使用,你就不能用“波涛汹涌”,你在形容一个女孩子胸大的时候,只能用“波浪汹涌”、“波波汹涌”。毛宁在唱歌的时候,只能唱《浪声依旧》,所以,毛宁想唱《涛声依旧》,必须付费。

其实在毛泽东时代,还是有很多变相避讳的,比如,文革搞个人崇拜期间,所有报纸在用他的话的时候必须标成黑体字,所以,那时候的报纸,远远看去,青一块紫一块,估计现在除了朝鲜的报纸,再看不到这样的景观了。尤其是,当时报纸、杂志等出版物排版的时候,“毛主席”、“毛泽东”三个字是不能回行的。那还是铅字排版时代,“毛泽东”、“毛主席”只能铸成一个字块,如果这一行亏字或涨字的话,就得在前后句上做文章,无形中增加了编辑和排版工人的劳动。因为一旦出错,就是政治错误,轻则被批斗,重则可能会出人命。

奇怪的是,这种避讳来自民间,是人民,不,是人人自发形成的规矩。但是,他老人家知道这些也不反对,后来,我们发现,他老人家知道有人做出很多违背党章、宪法的事情,但他从来都不站出来反对。

今天,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一套封建避讳的陋习没有了,就算是今天真的有什么避讳,估计也兴盛不起来,民间的避讳也往往是因为迷信或是对长辈、某些人物的尊重,才一直沿袭下来。但是,隐性的避讳至今存在。比如,记者写稿子,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该怎么说,说到什么程度,都是心知肚明的,不做记者,大概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做媒体的人看新闻,跟不做媒体的人看新闻,完全不一样。

还有,很多避讳,其实都写进了法律,到底什么避讳写进了法律,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查一查。但是意识不到的人可能不觉得这是避讳。所以,今天的避讳很高明,于无声处听惊雷。

今天不再有对某些重要人物的名字避讳的事情了,我们今天读柳宗元的《捕蛇者说》,就不会看到类似“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之类的避讳了,但是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避讳,却一直在束缚着我们。

带三个表 @ 2006-05-24 2:50:06 分类: 杂谈

上个星期,一直忙着窦唯事件的采访,采访了很多窦唯身边的人,一圈采访下来,感觉做个名人真的很难,窦唯算是这个圈里老实巴交的人,被欺负了,忍忍就算了,忍不下去急一次,其实窦唯就算是把报社的楼点着了,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实际上,媒体、明星、受众就是石头、剪子、布的关系,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

“石头、剪子、布”是一个多么古老而又富有哲理的游戏,有点类似中国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中蕴含的哲理,万物归宗,也不过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这里面蕴含着矛盾,统一,和谐,平衡。从这一点讲,媒体报道八卦是应该的,因为总有人看。

当人们在谴责媒体八卦的时候,狗仔队再次出击,直逼王菲产房,人们都在关注,王菲什么时候出生,男的女的?几斤几两?我估计王菲得知这个消息,也会在医院的墙上写下这么几句话:“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仔队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看看像谁?”人们八卦起来,不都是这个心态吗?

真的靠自律就能解决八卦问题吗?真的有一部《新闻法》就能解决八卦问题吗?好多国家都有新闻法,也有八卦。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国家什么样,这个国家的人民肯定就是什么样。中国现今真的进入了很变态的时期,有些消息封得死死的,矿难死多少人,永远没有真相,但是一个明星的老底都能给亮出来,如果我们就靠这点八卦快乐自己,跟水深火热有多大区别呢?

超级女声给中国人提供了最大的八卦源头,这也是它为什么这么火的原因之一吧,想想,你身边的一个女孩,突然有一天参加了超级女声,让全国人都知道了,这时候你的心态是什么?你一定会说,我知道她的事情肯定比你们多,你的那种优越感和自豪感和虚荣心肯定让你的八卦心理蠢蠢欲动。在别人背后捅一刀子这是咱中国人的强项,为人民八卦服务,损人不利己,还有点雷锋精神,何乐而不为呢?那些参加超级女声之类选秀比赛的女孩不知道在“撞憬”未来的时候,是否想过,有多少双眼睛在对着你磨刀霍霍?

我不知道厉娜招谁惹谁了,今年超女,还没决出分赛区的胜负,她俨然已经成了八卦主角,人家说没参加过超女,那就没参加过呗,又怎么啦?干嘛把录像带翻出来?想践行八荣八耻是不是?你保证你说的每一句都没撒谎么?人家爆了句脏口,你又不依不饶,你从来没说过脏话?人家堕没堕胎是跟你有什么关系?超级女声比赛又不是三好女声比赛,何必对人这么苛求呢?你是想对人家的道德品质提出质疑?人家道德品质好坏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觉得这么糟蹋别人好玩?把你拎出来玩玩?这让我想起了木子美,她做到了极致,她让所有怀疑她道德品质的人都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产生了疑问。当你骂人是婊子的时候,你是否也有过当婊子或者希望自己遇上一个婊子的念头?

你别以为你没堕胎你就是个良家妇女。

据说,厉娜堕胎的消息来自新浪的论坛,妈的,怎么老是新浪?不是我跟新浪过不去,是新浪总跟我过不去。新浪最不知耻的是,还专门写了篇报道,在这篇报道中,新浪网恬不知耻地写道:“事情源于一位网友,在5月20日到5月22日三天中以同样ID在新浪超女论坛中发帖。其中《强烈要求厉娜解释:13岁即堕胎的往事》、《真实的历娜——惊天大解密》和《历娜-我为什么鄙视你?》三篇引起了“雪梨”和“倒厉派”的口水大战。”“在新浪娱乐和厉娜父亲通话的过程中,厉娜父亲的情绪一直都非常激动,不断强调要深入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我要是厉娜的父亲,先把新浪网告上法庭,作为一个传播平台,不能只占便宜不承担责任,人家在你那里写博客,版权都自动归你,你传播伤害人家名誉的消息,就可以一推六二五,凭什么啊?我不知道那个笨蛋新浪编辑大脑进了什么水,还上赶着给人家提供法律证据,看来八卦把自己八的都不知道什么是对错了。在这一点,新浪网扮演的角色和那个爆料的人一样无耻。

是不是中国现在进入了一个损人不利己的新时代?我在之前的关于窦唯烧车的《同情窦唯?》里说过,要通过法律解决。有人认为我在胡扯,还有人说我是个娱记,没资格谈法律。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资格谈法律,更何况我还是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律是矫正人与社会关系界限的工具,虽然中国的法律也挺扯淡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扯淡,宪法、刑法、游行示威法看上去的确扯淡,但是,涉及到民事权利的有些法律还是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比如名誉权和隐私权这类人身权。如果每个人都有点法律意识,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和如何尊重别人,比什么八荣八耻管用。

以前,我只知道大兴西瓜,最近,我又看到大兴网络文明,很多网站开始招聘网络协管员。这让我想起了交通协管员,在一个人治的社会里,只能用这种低级的手法,为什么会有交通协管员?因为要他维护秩序,为什么他要维护秩序?因为车站等车的人不遵守规矩?为什么等车的人不受规矩?因为他不知道规矩?为什么不知道规矩?因为没有规矩。这段话同样可以适用于网络。网络协管员的出现,甚至还不如交通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多少还起一些作用,而网络协管员的出现,实际上是人治代替法治的另一个翻版而已。

据说,今年要颁布一个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我不知道人大法律委员会的人是否做过详细调研,应该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涉及到公民人身权尤其是言论自由权方面的法律?

带三个表 @ 2006-05-22 18:27:49 分类: 杂谈


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哪个更重要?

带三个表 @ 2006-05-22 6:16:55 分类: 闲扯


事实上,中午11点20的时候,我还在家里床上睡觉,
但是一个电话把我吵醒,一个姑娘对我说:“你到机场了吗?”
我说:“什么?今天?”
她说:“我不是通知你了吗?”
我的天,我记成了明天。
一点钟的飞机,就北京这交通,飞过去恐怕也来不及了。
看来只能动如脱兔。
北京真好,交通真顺利,28分钟,我就到了机场,
我不敢相信,这是北京吗?
是在开奥运会吗?
我问司机,我是在北京吗?
司机目不转睛,说:“我今天都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好像在做梦。”
在最后一刻,我上了飞机,到了这个风景如画的地方。

给三联的封面故事由于记错时间,还没写,只好到了之后再写。
入住酒店办理手续的时候,服务员说:“晚上要停两个小时的电检修。”
我要写10000字,两个小时我可以写4000字了,就这么白白耽误了?
果然,凌晨1点,忽的一下,整个楼一片漆黑。
我跑到前台,问有没有蜡烛。
这个酒店居然没有蜡烛。最后我说,有没有手电?
手电都不亮。

一个小伙子说,把楼道的应急灯给你用。
第一个应急灯,半个小时熄灭,
第二个应急灯,开关不好使,只好把相机压在开关上,它才能亮。
这是哪个厂子生产的?是不是卖应急灯还要送个相机?
第三个应急灯,比较好使。

于是点灯用电脑,点灯上网在今天都不是梦想了。
科技的发展就是这样神奇。
终于,在来电之后,把稿子写完了。

带三个表 @ 2006-05-20 19:54:07 分类: 杂谈

如果仅仅去嘲笑那些歌手,已经没意义了。
我想到了李咏的非常6+7,王小丫的幸运52。
中央电视台干脆把青歌赛改成一个答非所问的节目,
让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坐在台上当评委。
这节目肯定比超级女声还要火。
这个节目的名字就叫做“不幸53”。

  问:成语“百步穿杨”什么意思?
  答:百步之外射中了杨六郞,形容敌人之凶残。

  问:歌德是哪国的,这个国家的首都和以啤酒出名的城市?
  答:法国伦敦。

  问:长安街、唐宁街、华尔街在哪儿?
  答:长安街在美国。

  问:“人说山西好风光”是哪里的歌曲?
  答:这是河北的歌曲。

  问:“满城尽带黄金甲”是说什么时候的事情?
  答:秦朝李自成。

  问:《红楼梦》是谁人所著?
  答:司马迁。

  问:“管中窥豹”作何解释?
  答: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

  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出自谁的作品?
  答:李白。

带三个表 @ 2006-05-20 17:45:14 分类: 闲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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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歌老听谁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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