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北京发生了一起餐馆客人吃福寿螺发病事件,有一百多人因为吃了凉拌福寿螺生病住院。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该出院的也都出院了,该赔偿的也都赔偿了。不过最近一则新闻我看了之后有点百思不得其解,这篇报道说卫生部严重表扬了“北京市卫生局处理福寿螺事件行动迅速”。
请看报道:
“8月11日,北京市卫生局在接到3名消费者关于在蜀国演义黄寺店食用凉拌福寿螺肉不久即患病的投诉后,立即派员赴该店进行调查、核实。随着发病人数逐渐增多,根据相关核查情况,北京市卫生局于8月15日及17日分别对蜀国演义黄寺店和劲松店予以立案,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陆续发病的138名病人、涉案的蜀国演义餐厅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同时指导和协助医院对病人进行积极的救治。通过专案组夜以继日地连续奋战,8天内查明了事件的原因和餐厅的进货渠道,并采取了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北京市卫生局于8月1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防止人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餐饮单位立即停止出售生吃、半生吃淡水螺类食品,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北京市内的川、湘、鄂、粤等重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检查同时向餐饮单位发放有关宣传材料。”
从这篇报道来看,北京市卫生局的反应速度实在太快了,真应该拉出来好好表扬一番,戴上一朵小红花,但事实是这样的,下面摘录一段媒体的事件回放——
5月20日 蜀国演义将“凉拌螺肉”和“香香嘴螺肉”的原料——海水螺改为福寿螺。
5月23日前后 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开始出现症状,但病因难查。
6月24日 首例广州管圆线虫病在友谊医院确诊。
6月25日 友谊医院临床医生到蜀国演义调查,检测出福寿螺携带广州管圆线虫幼虫。
6月27日 本报《健康100周刊》以大篇幅报道了北京“福寿螺事件”。
8月8日 蜀国演义凉拌螺肉停售。
8月17日 北京市卫生局通报淡水螺肉引发广州管圆线虫病情况。
8月18日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在网站上提示:市民不要生吃或半生吃福寿螺等淡水螺类产品。
8月19日 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严格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8月21日 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本市病例70例。下发到各级医疗机构,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监测,主动搜索病例。
8月22日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出通知,市场上所有福寿螺买卖被叫停,购进、销售福寿螺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8月23日 下午2点蜀国演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消费者道歉,主动承诺赔偿。
8月23日 北京市卫生局通报:新增加病例17例。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对该病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这中间过了大约过了三个月,北京市卫生局才“迅速”行动起来,三个月是什么概念,就是一个季度,120天,猫怀孕了都生孩子了。按照卫生部的意思,以前卫生部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周期大约在半年到九个月,这次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简直是刘翔速度。
当然,我认为,北京市卫生局在处理一些事件上还是比较科学的,如果处理老虎伤人,就要用老虎速度,如果处理狗咬人,就要用狗的速度,所以,处理福寿螺事件,当然也要用相应的福寿螺速度。这样的社会才叫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