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对写作渐渐失去兴趣。按照十多年前的计划,我应该写几个小说。但那些当年构思的故事,以为是超现实,现实中不可能发生,荒诞无比,现在看来,麻痹的这些故事变成了“抄现实”。所以我把那些故事都否定了。我不知道别的人写小说是怎么写的,反正我写小说必须要跟当下拉开一段距离,要么写过去,要么写未来,我不擅长写眼前的事,更不擅长从周围的人发生的事提取素材写进小说里——所以我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放心,你们身上发生的那些烂事永远不会写进我的小说里。
现在唯一能让我提起兴趣写点文字的动力就是为了卖T恤。我也知道我写的那些冷僻的话题根本不吸引现在的读者点开看,即使点开,估计看上三行,发现没有八卦,没有惊悚,没有热点,没有诱发你的焦虑,就会把窗口关上。但我写的时候,假装有很多人会对这些文字感兴趣,假看它的人都是十年前、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的读者,这样我才会有动力坚持写下去。如果我不这么想,一个字我都写不出来。
从去年11月份开始,我就是这样假装有读者看我写的这些文字,假装他们会看完,并且有1%的人去买T恤,我写了十六篇文章。
我很清楚,靠一些不太吸引人的文字吸引读者去卖T恤是死路一条。我有几个希望我活得比他们好的朋友老给我出主意,让我去直播。你说就我这模样,直播的话,退货的人会比平时还会多。
曾经有个朋友在咖啡馆里苦口婆心劝我,你看那谁谁,笨嘴拙舌,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利索,人家现在开始录视频、音频,每年有好几百万的收入,你不是挺能贫吗,哪点不如他,怎么不去试试。我说我有一点比他强:有自知之明。
我这几年一直在听评书,这些说书人之所以成为评书艺术家,是因为他们有口才上的天赋,会讲故事。能成为评书艺术家,比成为一个像“披头士”这样的明星还难。我肯定没这方面的天赋,我一想到要面对镜头或手机说话,就觉得跟神经病一样。
我原来想过,我可以用评书的方式讲摇滚乐历史,想象着自己像单田芳、袁阔成、田连元那样,绝对可以把摇滚历史讲得跌宕起伏,悬念重生,让不喜欢摇滚的人都追着听。如果一集20分钟,我能讲一年。因为讲摇滚乐历史,不是讲音乐,而是讲人,你把这些摇滚风云人物当成刘关张、当成秦琼程咬金,当成宋江李逵武松去讲就行了。我连定场诗都想好了:
猫王扭胯令人迷
飞艇专收骨肉皮
迪伦剽窃是惯犯
不许联想卖T恤
但我还是相信文字的力量,就算人类登上太阳,也不会放弃文字。
今年3月开始,我们会有四十多款T恤陆续上架,我现在发愁啊,怎么把这些T恤卖出去呢。
恕我直言这个设计有抄袭嫌疑,至少雷同了。见Greg Condon2017年获奖短片。
配图而已
我一年超过三百天穿T恤,个人感受是T恤有两个亘古的脑残设计:后领口的商标和某些种类的胸前图案,他们都是用来打磨皮肤的。多年磨下来这两个位置已经长了老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