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答案

好多人跑过来质问我,我该不该因为写了《股沟挖了一条沟》感到惭愧,尤其是百度侵权之后,又有人拿出来说事儿。现在我需要证据证明——我错在哪里,股沟正确在哪里?欢迎留言,多长都可以(不要贴链接,后台会自动屏蔽),如果前面有人贴过了,不要重复。也可以发邮件到我的邮箱,邮箱你可以通过股沟搜索到。

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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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flag
zeroflag
游客
2011年4月6日 10:36

按照工科生的思路证明一下吧。

前提:互联网时代,出版业必然发生变化。大势所趋,不可改变。这种改变不是推广模式的改变(比如你在自己博客上推广自己的新书《沿着瞭望塔》的方式),而是商业模式的改变,是如苹果的iTunes对音乐发行模式的改变。

前提的推论:出版业需要找到在互联网时代的新的商业模式。

google的商业模式:公开展示部分章节(可以理解为试读,与您推广《沿着瞭望塔》的策略形式上没有区别。),如果要看完整版,则需付费,并可通过广告和其他推广获取利润。作者的收益则包括两部分:扫描时的一次性收入,用户付费下载的分成(相当于作者从出版商拿到的版税)。

百度的商业模式:用户自由上传,免费下载,通过广告及其他推广获取利润。作者的收益:无。

起点等的商业模式:签约作者,作品只在该平台发布。部分章节试读,后续章节付费,并可通过广告和其他推广获取利润。作者收益:用户付费阅读的分成。

分析:
google的模式可能不符合作者的传统习惯,但确实是考虑了作者的利益的,相当于出版物的一个特殊的发行渠道(网上新华书店电子阅读版?)。其问题在于google在扫描前没有与作者或者出版商进行沟通,并且作者的一次性收益是google自行确定而非谈判确定。如果google像苹果一样,先与出版商谈判签订合同后,再进行扫描上传,估计包括您在内的很多作家都会支持google的做法。这样做的另外一个可能的后果是这事根本做不成,因为让不了解互联网的作家去理解互联网带来的必然变化是很困难的。如果不配合google,会有什么后果呢?除了失去一个卖书的途径以外,没有什么后果,google不会在搜索结果中屏蔽你。

百度的模式则完全抛弃了作者的利益,只有自己的利益。另外一旦百度模式成功,其将成为国内最大的出版平台,以百度的行事风格,不配合其的作者将从百度搜索中消失,其结果就是不配合百度文库的作者将从互联网上消失,也就相当于从业内消失,别想再混了。

起点的模式相当于一个通俗读物的出版社,并不适合大多数严肃的作品。并且千字几分钱的收入也足够饿死严肃作者的。不过起点开创了一个读者与作者互动的创作模式,这个创作模式除了产生众多又臭又长的垃圾以外,也帮助创作了很多的精品,可能会成为以后通俗文学的一个主要创作模式。如果不配合起点的模式除了法律问题(对于已签约作者),不会有什么其他的风险。

结论:在对于google的问题,你的问题在于:你在真正理解google的行为之前就直接将其定性为盗版,而忽略了其真正的价值,于是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出去了,断了自己一条财路不说,还给百度这个流氓留下了机会。如果当初能够真正的做下来和google谈出一个模式,今天的形式就不会如此恶劣。正如苹果iTunes一出,mp3盗版的势头就得到了遏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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