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思录(23) - 2016-01-01

于我而言,这是生命中很平常的一天。早上被闹钟叫醒,不想起床,非要挣扎到最后,才从暖和和的被窝爬起来,心里想的第一件事不是年末,而是还有31天便可以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洗漱、吃早饭,匆匆出门,挤公交,下轻轨,上班,工作,下班。365天里,我有差不多300天这样平实的生活。

我的晚饭基本准时,随意找家店,随意吃东西,打开还未看完的小说,就着饭,边吃边看。看着看着,直到小说的结尾再也翻不动,才会觉得这顿饭吃得称心。

今天我看完的小说名叫《圆月弯刀》,古龙写的这本小说并不好,情节单调,不够有力,叙事较直、偏平。不如《陆小凤》、《楚留香》有意思。离我所喜欢的《欢乐英雄》更是差远了。不过我现在不太去追求小说的故事手法,更偏向于一位作者的文笔。好的作者,能把极其平淡的故事讲得有滋有味,就像一位好厨子,最考手艺的,永远是那盘番茄炒蛋。古龙的这本小说,虽有瑕疵,无伤大雅。至少现在很少有人愿意去讲平淡的故事,因为时光飞逝,谁有心情去耐着性子看这些。

我常犯没耐心这种毛病,总想着一天能读一本书,可多数情况下我一周能读完一本已不错。所以每看完一本书,总想发个朋友圈嘚瑟一下。

嘚瑟是好,能让人觉得我很牛逼,当然更多的是得到不少反馈:这本书我很早以前就看过了。每及此处,我自隔着手机屏幕羞愧不已,总觉会比别人落后几十年知道许多有趣的事。

好在我这个人比较没脸没皮,越是别人说多久多久看过的书,我越是要看。我盼望着有一天晒出一本书的结尾,会有人来问我,这是什么书?我会很骄傲的告诉他书的名字。

只是这个伟大的计划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自然明年也不能。反正我一直在等这个机会,就像陷害丁鹏的柳若松,一直在等一个杀死丁鹏,反败为胜的机会。不过他最后失败了,古龙给的定义是,丁鹏是神,无所不能,战无不胜,是杀不死的。

人如果成神,也没啥意思,丁鹏成神后,小说变得枯燥无味,开了bug,故事随他走。可我不是丁鹏,一辈子成不了丁鹏。因为我自小所向往的对象,不是bug型的,而是智力型的,古龙小说里,是郭大路、江小鱼之流。金庸小说里便是黄药师。

我听过很多人说黄药师武功排名五大高手最末,可他精通奇门遁甲、堪舆数术、诗词歌赋,这些都是其余四位拍马不及的。我一直觉得黄药师是把这些玩意儿学透后,闲极无聊,学了武功。用武功来评价黄药师的高低,只会贬低他。

当第一有什么不好?我也曾想过。做微信,挤破头都想弄个10W+。做广告,文案想写得全天下人都知道这个产品。学画画,恨不得马上就能把梵高、达芬奇他们拍下去。可艺术不和文学不是武功,也没有所谓「一横一竖,对的站着,错的躺下」之说。自古文无第一。我入了文行,起了艺行的念头,这第一没办法争,只能本本分分用文字完成工作,勤勤恳恳的记录生活。

写的,看的文字多了,便越觉简单,真实,诚恳的文字能打动我,故事写得气吞山河,隔山打大象,毫无逻辑可言谁都会,但没几个人能将平淡无奇的故事写好。画看得多了,发现在艺术上能腰杆挺直的人不多,古人说画画是末流,凡匠气太重都不是好画,这话太绝对,匠气有它的好,至少大多数人喜欢。

2015年我平淡的工作,平淡的看书,平淡的写字,平淡的收获。我把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化为工作中的灵感。它会在关键时刻偷偷跑出来拯救我,而这种拯救促使我开始变得「懒惰」。我很害怕这种「懒惰」,因为每逢使用过一个好的创意,若不找些知识填补,便会害怕与恐惧。时间一久,我会不安分,紧张,甚至惶恐。如同旅行,有的人喜欢把旅行计划做得规规矩矩,何时到哪儿,何时看风景,应该吃什么食物等等。我喜欢看准一个地方就去,不管不顾,希望那种自然而然的旅行,随性,放纵,自由。人这一辈子被困得太死,活得太过安逸并不舒服,活得糙一点儿反而更好。

我发现越是这样,便越活得自在,所以我不断追求挑战,不甘于平庸,希望以一种学习的心态去工作、生活,希望看见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生活如此,工作如此。

做这一个微信公众号,也如此。

2015,我没什么大的改变,无非是多读了几本书,对工作多了些思考,开始明白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工作。

仅此而已。

随思录(16) - 2015-12-13

今日休息,又被病痛折磨,上周也是如此。早上起来,看了会《诚品副作用》,原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文案写作技巧方面的书,买回来后才知道,书里都是李欣频为诚品书店写的文案。算是一本案例集,还算不错,读此书需要注意的是,在她的一些文案中,会有一些文案延伸或思考的内容在里面,也就是她的文案形成方式,这一点非常值得思考。

我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天天向上》的节目上,当时汪涵介绍时,说她一天读一本书,当时把我惊呆了,我是个读书较慢的人,虽偶有一天读一本书的情况,可所读之书其字数必不会超过十万字。除非是一些网文,可以直接不断浏览的阅读方式,一天读一本书方可。我不知道李欣频所读之书所归何类,如果是稍微厚点的经史子集和哲学类书,一天读一本是万万做不到的事儿。不过她所读之书,在《诚品副作用》中有所体现,大部分是社科类和小说方面的书,从个人角度来说,社科类一天一本可以达到,小说则要细分何种小说,这便因人而异。

自读书以来,我是很佩服那种读书快,记忆力又好的人。我自认无法与他们比肩,只能老老实实逐字逐句的读,读完之后,也不能记住,只能有一些模糊的影子。可喜的是,每当我写字儿时,要引用某些字句,那些文字又会出现,就算是不出现,我也能通过查阅,找到我所需要的内容。

《诚品副作用》的文案,有非常强烈的李欣频风格,每看一篇文案,我会不觉联想到许多广告文案,尤其是某些房地产广告,他们在遣词造句上都有这种浓烈的风格。而书的最后几页,李欣频也写到,许多人都在模仿她的行文风格,有的文案,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是不是她所写。我能看出她对于别人模仿她的苦恼和困惑,可惜,文案的定义就是copy&write,若要形成自我一种风格,坚定不移的持续下去,至少在我们国家的这片土壤下,很难达到。我所见的广告文案(这里不涉及暴力文案),多数以走心、暖心的方式写下去,文案写爱情、亲情、友情等,几乎没出现那种冷幽默式的文案,而冷幽默式的文案我常在国外广告上看见(甲壳虫的文案就有好几篇),国内几乎没有。李欣频的文案都是走心、暖心的,冷幽默并不存在。我不知是否土壤导致许多人没有幽默的基因,还是未有人敢做此尝试。

或许我想,做冷幽默式的文案会冒很多风险,我在生活中也有此经历,每每和同事开玩笑,他们都觉不好笑,而他们对我开玩笑,我亦如此。我算是个比较风趣、调皮之人,可有的人很刻板,甚至循规蹈矩,容不得半点玩笑。每每想及此事,之后对照国外电影,那种冷不丁冒一句台词,严肃中带着幽默,真令人回味。他们把这种幽默很自然的表现出来,我们的电影远远达不到那种效果,只能靠玩儿文字或者靠动作来做此类引导。电影如此,做人如此,写文案亦如此。

真是一个严肃刻板,毫无乐趣的民族。我只能将这些归咎于从小做人做事规规矩矩教导我们的老师和父母。当然,规规矩矩做人做事很好,而所有伟大的艺术,基本上都是在叛逆中产生的,而所谓的叛逆,就是有人走了这条路,写了这些文字,另一个人要走那条路,写另一种文字。如同绘画,一个画家就算模仿得和达芬奇、拉斐尔、梵高、塞尚这些人一模一样,也不是你自己的。好的画家,都是画自己想画的,好的作者,是写自己想写的,好的文案,应该有自己的文案写作风格。

可惜,我们虽都知此理,但很少有人去冒险做一些尝试。我也如此,至少现在如此。

至于李欣频的文案,可以去尝试,但更多的,是需要了解她的创作思路及灵感来源在哪儿。每每看见她写文案时,都能罗列一大堆作者、画家,每读及此处,越觉自己浅薄无知。

这一天的时间除了看书,便是买药,幺叔给重新开了一些药,花费了我差不多100多块钱,这年头药店黑的一塌糊涂。所幸重拾跑步计划,但愿感冒快些好转。

读《手机摄影,凭什么比相机还酷》有感|每日抄经:民数记⑰

昨天开始,在阅读一本名叫《手机摄影,凭什么比相机还酷》的书。

书里有很多内容,有一点我比较赞同的是,摄影是观看之道,人类所有的摄影技术,是在前人的经验基础上所总结出来的,其实构图并无定法,如果只是按照条条框框去拍,很难拍出满意的作品。

书里提到观看之法挺有意思,一个人如何使用镜头看世界,就是在表达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多数人的拍的照片很随意,没有经过思考,自然拍不出来好照片。

我发现自己读过的摄影书,听过的课,几乎都会介绍机器的使用。这就像我们学写字,怎样握笔,用什么笔最顺手一样。有一个问题是,我们学会使用笔之后,很难去思考笔对使用者的影响。摄影却不是,许多人一直在追求摄影器材的强大,忽略了摄影的本质是观看。在有限的器材里,拍出符合自身美感的照片。

摄影历史上很多名作,我们现在的摄影器材比他们高很多,依旧很难拍出令人满意的作品。这或许真不是器材强大所能满足的。

书里还有一点我很赞同,就是手机正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和相机所不同的是,它的便携性,抓拍的速度应该比相机灵活。这是无法比拟的优势。

这本书还没读完,就先写这些。最近一段时间实在太累,接二连三的活动,搞得我身心俱疲,今天写了四千多字,现在还能拿着手机敲字,我也挺佩服自己的。

《三十六计》中的第三十七计是什么

《三十六计》这本书不用介绍太多,几乎每个人都会说那么几个成语,什么「趁火打劫」、「以逸待劳」、「借刀杀人」之类的。当然最熟悉的还是最后一计:走为上。

前段时间把这本书过了一遍,每天早上看两计,差不多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看完。我不知道大部分出版社是为了方便人理解每一个计谋,还是为了卖个好价钱,编者都会在每一计里加入历来战争案例,顺带进行评析。

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人阅读,不好的一点就是,把不少战争太过简化。我每看一例,都会疑惑,难道古代打仗就这么简单?直到后来看见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的案例,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战争,只不过是文人笔下意淫出来的玩意儿。书里为了方便,把原本小说中的战争硬是掐头去尾,让人看起来打仗就这么简单。

对这种疑惑的不止我一个,翻阅《曾胡治兵语录》时,曾国藩也提到这么一个问题,「军事是极质之事,《二十三史》,除班马而外,皆文人以意为之。不知甲仗为何物、战阵为何事。浮词伪语,随意编造,断不可信。」

这段话翻译过来,其大概的意思就是:打仗是非常实在的事情,《二十三史》的书中,除了司马迁和班固的书,其他都是文人意淫出来的玩意儿,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打仗是什么,有可能连排兵布阵到底该怎么做都不知道。看这些书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不能随随便便就相信了。

这是曾国藩读《二十三史》的感受,用来说《三十六计》中的案例,也是如此。

且不说《三十六计》这本书中所讲的真实案例,但拿《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文人杜撰的案例讲计谋,确实是大大不该。如果你读过原著,其实会知道,小说在描写战争过程时,还是比较有逻辑的。如此类掐头去尾的简单叙述,甚至有些地方牵强而为之,确实不该。

再说回书的本质,《三十六计》是本好书,这毋庸质疑,但大多数人读这本书,不外乎两点原因:一是学骗人(说严重点儿是害人);二是学不被人骗(提防别人)。我初读此书,也是为这两个理由(都有一点)。毕竟行走社会,学个一招一式傍身再正常不过。可惜的是,书越读到后面,越不是滋味。其原因也不外乎两点:一、学会这些,灵活运用后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二、书中的诡道,有些已非正道,已超过我自身的道德观。第二点可以用所谓的「用之正则正,用之邪则邪」来扳倒。可作为一个喜欢刨根究底的人,自会发问:何谓对错,何谓正邪。这是个无解的答案。为此,我不得不去寻求这本书所要传递出的本质。

纵观《三十六计》,不外乎是在介绍如何使用兵法,然而其中并未告知读者使用的正确性。相比《孙子兵法》,没有所谓的「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兵者,诡道」等等强调性语句,表示战争非到必要时,切不可轻易出兵。可惜,《三十六计》没有任何提醒。

或许很多人在看此书时,都沉浸在这些计谋中不可自拔,可所谓用计谋的本身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或许如《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楚庄王所说的的四个字:「止戈为武」进行总结恰好不过。所谓战争中所用的计谋,到最后不就是为了寻求个太平盛世吗?人若读这本书,不能想明白这个道理,而过多纠结于如何用计谋,在我看来,是得不偿失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要看这本书,个人建议先读读《论语》和《说苑》这两本书。当然更重要的是,读完《三十六计》后,再读读《曾胡治兵语录》,这本书会告诉你除了计谋以外你更需要掌握的本领。

文案为什么要读诗 2015-08-01

凡到休息日,阅读量不会太多。前几日为了阅读量取了些恶俗的标题,事实证明,标题很重要,当好一个标题党,哪怕是别人一看就是三流报社之类的标题都行。大多数人对内容没有辨识度,如果你把「惊呆了」、「震惊」之类的词语加上,再加几个感叹号、省略号,标题取得有争议些就更好。

说了这么,言归正传,说说今天要聊的话题——读诗。作为文案狗,如果你遇到一位上司叫你看顾城、席慕容、海子、北岛之类的诗,你记得感谢他。读诗,读不懂没关系,诗最重要在悟,诗人只负责写诗,至于读诗的人能悟出些什么道理,那是读诗人自己的感受。我不提倡讨论诗,也不提倡诗必须有一个标准的解释,它应该是发散型的,多读,当你心情失落或快乐时,如有一首诗忽然从你的脑子里蹦出来,其心和那首诗能融在一起,你就读懂了那首诗。

读诗还有两点好处:培养语感和形成画面感。诗之所以高雅,就因为读它时,不会磕磕碰碰,读起来如同吃一颗颗蚕豆,吃的时候嘎嘣脆,回味起来会觉得五味杂陈。其次就是画面感,无论是古诗还是现代诗,你能在这短短几十,或数百字当中,让你能有画面感,这是非常见文学功力的。所以如果你是文案,读读诗,培养语感,把文字变得有画面感。如果你做到了,那离成功也不远了。

说来说去,还是看一首诗吧,今天我在轻轨上读到的,余秀华的诗,大多数人只知道她的两首诗:《我爱你》和《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其实余秀华出过两本诗集,里面有许多有趣的诗,我说一首——《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里呆过》:

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里呆过

两只烟蒂留在地板上了,烟味还没有消散

还没有消散的是他坐在地板登上的样子

翘着二郎腿

心不在焉地看一场武术比赛

那时候我坐在房门口,看云,看书

看他的后脑勺

他的头发茂密了几十年,足以藏下一个女巫

我看他的后脑勺,看书,看云

我看到唐吉坷德进入荒山

写下信件,让桑乔带走,带给杜尔西内亚

然后他脱光衣服

撞击一块大石头

武术比赛结束,男人起身告辞

我看到两根烟都只吸了一半就扔了

不由

心灰意冷

刚开始读这首诗时,并没什么感觉,可多读几遍,我就会想,为什么这个男人要到她的房间来,为什么要在她的房间里看武术比赛。一系列的画面由烟蒂、烟味开始,一个看武术比赛的男人和一个读书的女人,其实是没有任何可交流的话题。女人是这么形容男人的:看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发茂密了几十年,足以藏下一个女巫。这是有多么不满与愤恨。可在谈自己看书,却用唐吉坷德中桑乔和杜尔西内亚这一段故事来隐喻这段过程,用一种近乎魔幻的手法来表现自己心中的悲戚。这是真的看书,还是在阐述他们之间微妙的关系?

在这间屋子里,或许发生过对话,或许一开始就沉默无语。到最后比赛结束,男人离开。那两根吸了一半就扔掉的烟头,有可能预示着男人的不耐烦,也有可能他并未想过会遇到如此对不上眼的姑娘。最后结尾的四个字:心灰意冷。可以想见女人公心里那的一丝悲哀与无奈,当然有可能是一种怅然释怀。

读一首诗,如果你去多问几个为什么,其实并不难。诗人在写诗时,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脑海中一瞬间的灵感所致。总之,读一首诗,最好的办法是把它读出声。哪怕小声默念出来,这都是极好的。

如何读懂一本意识流的书 2015-07-31

我曾在写读书笔记的过程中,写过最难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尤利西斯》,这本书我读了约三分之一,到最后放弃了。其原因很简单,里面的字儿我都认识,但写得太飘忽不定,一直找不到里面的主线在哪里。在读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甚至怀疑译者是如何翻译这本书的。

从此后我对这种被称为「意识流」的小说落下了不好的印象,以至于那套我压床底的《追忆逝水年华》全集,到现在都不敢翻看。这世界上能把小说写得连主线都需要读者去梳理的书,或许是作家犯下的最致命的错误。

可这世界上就有如此机缘巧合的事儿,近段时间在Kindle上看一些关于诺贝尔文学奖书,其中有一本叫《喧哗与骚动》,美国作家福克纳写的小说。书名的意味我很喜欢,是莎士比亚《麦克白》中的一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我当时翻看这本书时,第一次发现,原来在写作手法上,会有作者去描写一个白痴的内心活动是怎样的。这似乎是打开了我探究写作手法的又一扇门,如同当初看莫言的《檀香刑》,他把一位农村妇女那种泼辣、放荡,在骨子里浓郁的乡村妇女形象活灵活现地描写出来一样。对于能准确把人物在语言、思想和行为上写得入木三分的作者,我由衷佩服,这不仅体现在他们对人物的观察上,更多的是他们能去挖掘一个人物,将它赤裸裸的,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

福克纳在描写白痴班吉的过程中,如同一个躲在他内心角落里细致入微的观察着,班吉不能说话,只能用哭闹的形势表现情绪,但这并不方案福克纳透过班吉的所思所想,把他眼睛看见的、心里想的都跃然纸上。整个故事的情节在往前推进的过程中,班吉从小到大的回忆也不断闪现。小说中大量的对话来回穿梭,有时候上一句说话的内容,到下句时,已经是一个过去事件,更诡异的是,有的情节会忽然跳到一个看似和故事情节完全不相干的心里描写上去。福克纳在处理这些情节和心里活动时,却能很好的将它们放在最恰当的位置,让人阅读起来毫无生硬之感。他像是个在一团乱麻中抽丝剥茧的人,不断寻找与之对立却又能完美契合故事的那个连接点,将它们一个个毫无瑕疵的拼接在一起,使得这些情节在班吉、昆丁、杰生等人的不断回忆、叙述下,默默地走向悲剧。

除此之外,福克纳在写作上,除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描写故事,更多的是在描写人物内心独白过程中,那种看似不经意间、实则恰到好处的叙述方式,相较于大多数作者赤裸裸的表现极端心理的描写手法,福克纳更多的是在潜移默化的渲染喧哗与骚动。一个家族在进行歇斯底里的挣扎后,最终摆脱不了自我内心的煎熬,摆脱不了整个大环境的趋势,逐渐地,不断地往越来越深的泥潭里面陷进去。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回应着《麦克白》里「没有任何意义」这句话。

我想,如果你想去了解「意识流」的写作手法,可以读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他或许不是一位好作家,但他绝对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你的世界没有一本好书 2015-07-11

我以前写过一篇关于阅读的横向与纵向性的文章,大概的意思是说,人在阅读时,应不断提升自己的阅读高度。如果你一直在读经典文学作品,可以去试着读读哲学方面的书,如果你一直在读言情网游之类的小说,可以去读读经典文学。有的人属于前者,一开始在阅读上就比别人高好几个段位,但有的人就不一定了,或者说现在大多数人都这样,整天抱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书,觉得那就是写得好得不得了的小说。更有甚者,对于一些作者不当的行径表示理解,这是多么的愚昧。

读书原本是一种很有乐趣的事,可到了这个连四大名著都难读的时代,或许正是人应该反思的时刻。我并不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缺少些什么,很多人这辈子什么都不缺,可偏又什么都缺。不缺的是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世界里过着一种「温暖」的生活。缺的是没有那颗不愿意去学会提升一下自己阅读能力心,总觉得自己应该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过着「木偶」一样的生活。

或许人天生就有一种「油盐不进」的性格在里面。这种性格不好的地方就是不去反思,喜欢朝着一条不归之路往前走,自觉看过一两本不错的书就觉得了解了文字的优美,文笔的漂亮。那些如同星星般璀璨的经典挂在天上,一闪一闪的亮着,他看不见。只觉得月亮就是最大最圆最亮的,其实它不过是地球的跟屁虫。

在我看来,读书会有大部分时间是简单而快乐的,但也有困苦,一本好书,所包含的是思辨,你会发现它在启迪着你,让你学会质疑,学会看待这个世界,学会某些既简单又纯粹的道理。大多数人不明白,只觉得难读,不想读,甚至劝别人也不要读。

读书本就是件被动的事,尤其是读一本好书,你必须主动亲近它,不然就算是落满灰尘,它也不会靠近你。很多人活到现在不愿去试着亲近一本好书,似乎只有那些如同A片一样让人瞬间高潮的书才能让你欲罢不能,可惜的是,就算是连续高潮,你得到的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愉悦,到最后能走进你心里的,并不是肉体上的快感。

想想,当你有了另一半,你俩有了孩子,待到他嗷嗷待哺长到激素分泌的年龄,你手拿着「小时代」递给他,跟他说:「看这个吧,你妈(爸)就是从这上面得到的熏陶。」

你不会为你的教育感到羞耻?

「小王子」永远不会老 2015-07-06

知道周克希的人不多,知道「小王子」的人很多。我想他是成功的。

昨日下午三点跑到方所听了周克希的读者见面会,人很少,在我预料之中。我想他若不翻译「小王子」,知道他的人有可能会更少。好在我了解他并不是因为「小王子」,而是另一本书——「追忆似水年华」。这是曾经的书名,来源于「牡丹亭」:流年似水。

在周克希看来,这个名字或许并不是普鲁斯特本意,他把它改成了「追寻逝去的时光」。

每一个译者,都对一本书有自己的理解和感受,有的在翻译过程中,会加入进自己的感受,有的则会更加真实的还原作者。傅雷是前者,周克希是后者。他们都是成功的。

我去听周克希的读者见面会,是想问他,为什么当初说要翻译完七卷「追寻逝去的时光」,现在却只翻译卷一、卷二、卷五。他给我的回答是,周克希时间有限,普鲁斯特太长。我并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比如现在在开读者见面会,完全可以拒绝参加这些活动,去好好的翻译一本书。与读者交流虽有必要,可在一个读者看来,能将一部最喜欢的书翻译完成,或许才是最为重要的一件事。

这个疑问我没当面提出,我想他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如果一直将精力耗费在一本书的翻译上,却有不妥。看来也只能期待以后有人会去做这件事。

在见面会现场,大多数人都冲着「小王子」去的。这本书我看过一遍,很喜欢,现在想看第二遍,可惜没有书。这是本很有哲理意义的童话故事书,我到现在都在想,如果我五岁到十岁看这本书会怎样,十岁到十五岁时再看这本书,十五到二十岁还看一遍这本书,一直看到我老去,会是什么样子。

可惜我接触这本书的时间太晚,我迄今为止都还记得看这本书时的清晰感,它完完全全是在借小孩子的口吻说大人的话。

这本书里透露出来一些哲理性的成人气息,让我失去了品读它的童真童趣。所以如果有可能,以后等我有了孩子,等到他还小时,我想我会念「小王子」给他听,当他长大识字时,会给他看「小王子」。

我希望他在这一生中的每个阶段,都能和我交流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让我知道他是如何看「小王子」的。

当然,若他不喜欢读这本书,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论语》是一本没有用的书吗? 2015-06-12

我最近听到不少关于读书没用的讨论,大多数讨论是在说书里面没有干货,读了也没有用,要不就拿“尽信书不如无书”之类的话来说事儿。我觉得读书有没有用在我看来是没有讨论的价值的,碍于很多人比较迷惑,我就说说我的观点。

说读书,肯定要拿一本书来说,我迄今为止所悟最多的书为《论语》,这也是我一直在读的书,相信很多人没读过。下面的观点是我个人从书的感悟与理解,主要围绕读《论语》有没有用来说。至于书中其他的大道理我也未明,也不便妄加讨论。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我只选几个大家熟悉的句子,至于治国、平天下之类的便不在这讨论范围之内。

“巧言令色,鲜矣仁。”

这句话出自《论语·学而篇》,大意是说,做人不要花言巧语,不要口是心非,不要假仁假义,要以诚待人。我读这句话时,就想到我妈小时候常说的一句话,做人要老实,诚实,不要说谎话。小时候我是这么做的,可惜长大后就不敢这么做了,因为出入社会后,各种问题会变得复杂,这种老实,诚实和不说谎话是行不通的。坑蒙拐骗,偷扒摸抢的事情层出不穷。我若要像孔子说的做,我活不下去。

其实孔子说的仁心道理很简单,但我做不到,这能说无用吗?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我曾经问过一位朋友这句话的意思,他直接了当地跟我说,这句话不对,是错的。他的理由很简单,如果父亲是做坑蒙拐骗之类的事情,那么儿子还要跟随父亲的志向,这是所谓的孝吗。

当时我深以为信,也觉得这句话是错的。后来多读几遍发现,这句话有深意,朋友的解释是站在儿子像父亲学习的角度去看问题,若是把角度换一下,其实可以这么理解:父亲在时,会看儿子有没有志向(若有,便纠正,循循善诱),父亲过逝后,儿子有没有不改其志向。若三年后不改父亲所教的道理,是孝顺的。

这是说读书是没用,还是你真正读懂过一本书?

(注:曾经读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里面也有这句话的解释,大意是说做要诚诚恳恳,不要当着父母一套,背着父母一套。他的解释和我这句话的解释不同,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看。)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叟哉?人焉叟哉?”

如何去弄懂一个人,《论语》里是这么说的,先看一个人做事,再看他如何去做,之后再看他做事的内心是怎样想的,这样一个人就无法潜藏自己的内心了。想来这就是我们在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的相处的原则。如何去看一人,只需要通过这三点,便可以清晰地了解他。我想很多人也是没有做到的。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论语》是一本有意思的书,我觉得最大的意思便在于,你可以把一段话单独拿出来说,也可以结合着看。我每逢读到“温故知新,可以为师”这段时,就喜欢想到开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以前一直不懂为什么这句话会作为开篇,仔细一想,原来这句话可以作为《论语》总论,这句话说了三件事,一是如何学习,二是如何交友,三是如何做一个君子。学习是传道授业解惑,交友是为人处世之道,至于君子,我现在也无法解释,只能自行体会。其实我们能做好前两件事,已很不容易,至于第三件,还是望尘莫及吧。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对这句话体味深刻,生活中我恰巧有2个很好的朋友,我和他们在一起,就会观察它们,向他们学习,比如有一个社交力很强,跟谁都聊得来,学识很多,心宽体胖。我看他时就在向他学习交际,如何与人打交道。当然他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不读书,天天打游戏。这一点我不从,不学。

另一位朋友讲义气,大方,只要能帮到的,必定会尽全力帮忙。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太过于要面子,太贪生怕死,想的比做的多,不肯脚踏实,做什么都必须要有必胜的把握,不肯担一点风险。这也是个不看书的人。

我觉得勤奋比做梦好很多,好高骛远比脚踏实地好很多,勇于冒险比十拿九稳好很多。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便是这么个道理。

说到这里我想也差不多了,若再说下去,就没有意思,我取其几句话,最主要就是想反驳“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句话。我觉得很多人读一句话都是马虎大意,不肯深究(当然深究有时候也不好)。这句话原是出自《孟子·尽心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吾于《武成》,取二三策 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这句话是如何把书名号去掉的,我不知道。不过也不影响我否定这句话,其实这句话并未说不信书本上的知识,而是说的“尽信书”。这个“尽”字何解?其实就是“全”,说的是如果你什么都去相信一本书,那还不如不读书。那么读书是为何?《论语》说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是为了思考,思考过后才不觉得迷惘,思考后不继续学习,就会变得迷惑。其实这句话更多的是教人们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不是说不读书。

学习的定义,我想除了读书,还有就是像别人学习,像社会学习,向自然万物学习,但不管怎样,都要学会独立思考。

读书是为了耍流氓 2015-04-23

这是一个电商赚钱的日子,从早上到我现在码字这段时间,书的价格一直在变动,隔一会,价格或高或低,影响我的购买欲,左手摸完右手,到最后终于忍住,一本书没买,去KINDLE上捡了几本书,存着。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个节日,更不喜欢一种被赋予了使命感,带着某种功利性的目去读书买书的坏习惯。

看不惯归看不惯,心里还是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节日,至少能让许多不读书的人会觉得,我是不是应该买几本书读读。读书成为一种节日,不知道是一种悲哀,还是欣慰。

我想更多的是悲哀吧,如果一个人只在4月23日知道读书,那应该是失败的,不配读书的。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当这快乐被赋予了太多的使命感,再快乐的人都会变得郁郁寡欢。大多数人就是这样,自己不看书,不动脑子去思考,喜欢捡用别人说的话,觉得这就算是有学问了。像小时候读培根的《谈读书》一样,总觉得读什么书,就要懂什么道理,自觉会说几句名人名言,就知道名人是怎么思考的了。现在想想,《谈读书》里写的,大多我都不记不得了,只有一句话记忆深刻:读书使人充实。

我想这或许是读书最根本的原因吧,至于其他的明智、周密、准确之类的东西,只是充实的附属品。很多人在读书时已经本末倒置了,想象着一本书能让人一飞冲天,这恐怕是世间最大的笑话。

其实不读书也没什么,最多比别人多一些困惑,遇到问题不会想办法解决,不知所措而已。人不一定要读书,很多人不读书倒也平安喜乐的过了一辈子,这样的幸福,虽无趣,好在不争不怒。我自觉没必要谁都要读书,都读书去了,这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谁去完成。

我以前是喜欢叫人读书的,现在不叫了,叫多了自觉没趣,特别是春天,不能叫,只有公狗母猫才叫。我自是不能与其等同,只能闭嘴,看书看手机。古人是书不释卷,我是手机不离身,在里面装许多的阅读软件,无论在哪儿都养成一种阅读的习惯,哪怕在站台上等车等到想尿尿,又或是在轻轨里抱着钢管不跳舞。我会把手机掏出来,点开一个阅读软件,沉浸其中。

读书是一种习惯,没法教,习惯养成,便是生命的一部分,是自然而不可抛弃的一部分,很难想象我若不读书能活成什么狗样子。

最近跟朋友聊天,我都在叫他们不要读书。我是深受其害的,与其叫人读书,不如叫他们学会如何做梦,书读了,不会去思考,去实践,是枉然。梦醒了,至少还对生活抱有一些希望,想着:万一梦想实现了呢。于是又傻逼呵呵的想象下一个“伟大”的梦。

很多人想读书,但总觉得现在读书太晚了。我是不觉得晚的。今天看新闻,说一位老爷子60岁退休后,一口气把重庆三间书店的书都翻了个遍。这种生活,过得真惬意。若有一天我能活到那个岁数,想必也是这个样子吧。

写到这里,也差不多了,耳边又想起姥姥小时候在耳边念叨的两句句真言: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很遗憾,我是个读书子,不是个当官人。

我最大的愿望不是做官,是当个浪荡子,读书于我而言就是为了耍流氓,只是现在都用不上了,扫我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