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看到这张照片,一个男子举着一块纸板,上面写着:
“别穿你不听的那些乐队的T恤”(Stop Wearing T-Shirts of Bands You Don’t Listen To)。作为一个摇滚T恤爱好者和生产者,这句话让我有了共鸣。我好奇的是,他干嘛用这句话警示路人。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这张照片是今年2月5日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发布者就是举牌子的人,他叫塞思·菲利普斯,是一个做市场营销员。翻了一下他的Instagram和推特,才知道,这哥们好像是个职业举牌手,他有什么想法,都会写在纸板上,站立街头,以示路人。他可不止质疑过穿乐队T恤的群体,今天人们日常无聊的所思所想,他都举牌警示过,这些不痛不痒的警句幽默且带着讽刺意味,它背后都是一种群体现象。
你看看下面这些他举的牌子,哪块提到了你,反正有一块提到我了。
如今,话语正在失去它过去应有的力量,没有什么话能触及灵魂,对这个举牌者,人们多是好奇——你好酷啊,你说得对,你想干嘛?你有病啊?在过路者眼里,他只是个趣闻而已。他的行为为他的Instagram账号赢得七百多万追随者,比很多整天在社交媒体上作秀的人获得的粉丝还多——因为菲利普斯触及到的不是公众的灵魂,而是痒痒肉。当然,你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营销手段,但你怎么没想到呢?
菲利普斯的行为方式让我想到了很多故事: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蚍蜉撼树、螳臂当车……人们只是在信息时代看到有人采用古老方式表达自己态度的行为充满好奇而已,不会因此改变今天人们在信息时代形成的任何陋习——当陋习被多数人接受,就他妈是美德。即使他拥有七亿人的关注,也一样人微言轻。正如他孤单地站在街角,最终会被往来的人流淹没一样。但菲利普斯至少能提醒过路者,人类这种愚蠢的动物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正如他推特上的签名:“如果我们不去坚持一些东西,我们将失去一切。”问题是,人类什么时候在乎过自己失去的东西呢,凭什么你让我改掉所有人身上都有的缺点?我能吃到尖椒炒土豆丝,干嘛要坚持不能变成尖椒土豆丝的东西?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变得越发透明,每个人都愿意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喜怒哀乐、兴趣爱好发布在社交媒体上,这也让人们像相互照镜子一样,端详一圈后,都像一个妈生的,即“同质化空虚无聊”。因为这种趋同现象,让人们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把无聊当成一种生活中的神圣仪式。
有关人的同质化无聊这个话题,我没兴趣展开论述,你赞同或反对都与我无关,因为那是你选择的生活方式。我只是想借着那句“别穿你不听的那些乐队的T恤”随便发挥一下,因为跟我目前做的事有关。
菲利普斯看那些不听摇滚乐的人穿摇滚T恤不顺眼是有原因的。
在过去,只有摇滚歌迷才会穿摇滚T恤,这是一种标志和信号,用着装来告诉人们,他是哪支乐队的追随者,还可以让人一眼辨认出是不是同类,颇有“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的意味。如果你穿着“克鲁小丑”的T恤,最好在人群中别多看穿“枪炮与玫瑰”T恤的人一眼,不然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穿着贾斯汀·比伯T恤的人,最好别在穿着“金属制品”T恤的人跟前晃悠;如果你穿了The Notorious BIG的T恤,最好别去洛杉矶,反之,穿Tupac Shakur T恤的人没事也不要去纽约。这其中还不仅仅是相互鄙视,而是水火不容的问题。
摇滚T恤是摇滚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摇滚乐的一种媒介延伸。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摇滚T恤一直引领着T恤时尚,它比任何主题的T恤都要酷、都要丰富,它不仅用来展示设计师的才华,甚至影响到印花技术的革新。
但是这些年发生了一些改变。在过去,摇滚歌迷可以到乐队官网或者摇滚服饰专卖店购买摇滚T恤,如果你不是摇滚歌迷,是不会光顾这些地方的。但现在,很多时尚服饰网店开始销售摇滚T恤。在时尚界看来,摇滚服饰是经久不衰的时尚,常常引领时尚潮流,只不过过去摇滚与时尚之间的交集从未集中在一个平台上,时尚消费者和摇滚歌迷心中还有一道井水不犯河水的界限。随着Urban Outfitters和Primark这类时尚服饰商店开始销售摇滚T恤(实际上很多时尚网店都在销售摇滚T恤),一些不听摇滚的时尚服饰消费者开始购买摇滚T恤。由于是时尚商店卖摇滚T恤,很多摇滚乐队——尤其是三四十年前走红的摇滚乐队,他们的T恤突然成了新一代不听摇滚乐的消费者的新宠,并很快形成长尾效应,就像《只有大众,没有文化》能卖掉一百万,前一万个读者都是真喜欢这本书,后面买这本书的读者都是被动购买一样。摇滚死忠也发现越来越多穿着“大门”或“铁娘子”等乐队T恤的年轻人对这些乐队一无所知。正宗的摇滚歌迷开始讨厌那些把摇滚T恤当时尚招摇过市的人。
如果你从来不听摇滚,但你看到下面这组照片,肯定会动心要买一件。
有很多摇滚歌迷在Quora网站上分享了他们的糟糕经历,有个叫罗斯·多布斯的小伙子说他去Urban Outfitters购物,结账时看见收银员穿着“齐柏林飞艇”的T恤,他很激动,因为他最近正在听“齐柏林飞艇”,他跟这个姑娘套磁:“你最喜欢他们哪张专辑?I、II、III还是IV?”姑娘说:“我不听他们的专辑,这件T恤是我爸的,正好今天我穿出来了。”多布斯大失所望。他还举了另一个发生在家中的例子,他姐姐跟他说想买一件吉米·亨德里克斯的T恤,希望他能帮她挑选一件。多布斯一听很激动,说我现在可以给你唱一首他的歌。但他姐姐没兴趣听。多布斯给姐姐发了一首歌,他姐姐听完说:“我不喜欢,听起来很过时,鼓听起来很奇怪。”几天后,多布斯见到她姐姐正穿着吉米·亨德里克斯的T恤在家里晃悠……“你们可以想象我心里有多烦。”多布斯说。
还有一个叫乔·彭森的歌迷也分享了类似的经历,他说:“我上大学,还单身,看到一个穿着‘涅槃’T恤的女孩,我当时正在找女朋友,如果有共同音乐爱好,当然是更好的选择。”他想用“涅槃”做媒人,获取女孩的芳心。“你最喜欢‘涅槃’的哪首歌?”女孩一脸茫然。彭森指着她身上的T恤,讲了半天“涅槃”乐队的辉煌历史。女孩摇摇头说:“Nirvana难道不是一个服装品牌的名字吗。Primark店里有专柜。”彭森去了一趟Primark,发现女士服装区有大量的“涅槃”和“枪炮与玫瑰”的T恤,难怪她们认为它们是服装品牌。
这是发生在美国的事。我记得日本有个电视节目做了一个街头采访,专门采访那些穿摇滚T恤的人,问他们知不知道穿的是谁的T恤,结果多数人都答不上来。
我记得前几年在北京坐地铁,经常看到有人穿“联合公园”(Linkin Park)的T恤,有时一次在地铁上能碰见两个人穿。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们是不是“联合公园”的歌迷,我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这一定是某个单位发的工作服,或者是某个演出公司因为没计算好市场销量,在“联合公园”来中国演出时做了太多他们的T恤,结果都砸手里,最后只好处理给京东一类的网店……反正打死我都不相信中国有那么多“联合公园”的歌迷。“联合公园”的LOGO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品牌,跟Boy London或Champion之类的LOGO没什么不同。不过,我觉得总比胸前印着对勾的T恤看着顺眼一些。
有一个叫“茱莉亚演出评论”的博客撰文指出:“符合特定趋势或外观并不会让你变酷,只会使你看起来像个装腔作势的人。看到如此多穿着‘雷蒙斯’T恤的少女不是朋克,实在令人困惑。‘雷蒙斯’在当年并不太受欢迎,但是人们一直在购买Primark出售各种‘雷蒙斯’的T恤。乐队T恤是一个很好的对话开始,它们总是可以帮助人们找到共同的兴趣。但被问到一个你不了解的乐队,并且因为喜欢这件T恤而假装喜欢他们,这很尴尬。”
时尚网店卖摇滚T恤,不仅仅是看到了这类T恤的酷和时尚,更看到了摇滚T恤巨大的市场。某种程度上,时尚网店打破了过去摇滚与时尚之间的藩篱,给不了解摇滚乐队的消费者多了一份选择,让不听摇滚乐的消费者“摇滚”起来,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议话题,这就是塞思·菲利普斯举牌的原因。
争论的角度总是多方面的,有人认为,消费者购买摇滚乐队的T恤,至少可以给乐队带来商业收益,这是好事,算是支持他们把音乐继续下去的方式之一。至于穿乐队T恤的人听不听他们的音乐,没什么大不了的,穿的人未必认为这是装孙子扮酷。人类历史上装大孙子的事多了去了,穿一件乐队T恤有啥大惊小怪的。
这种现象在西方出现争议很正常,毕竟摇滚文化已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该是什么样的气质,不听摇滚却穿摇滚T恤在正宗的摇滚歌迷眼里绝对是不能容忍的。但是在中国,我倒觉得,恰恰缺少这种摇滚氛围,既然人们都可以容忍对常识的无知,随便穿一件摇滚T恤又何妨,不管穿的人认为是一个品牌商标还是很酷的装饰或是真的喜欢摇滚,都是好事。对有些人来说,也许因为穿过摇滚T恤而爱上摇滚,摇滚听多了,听明白了,也就能看出那些跑到选秀节目上表演的摇滚乐队才他妈是真正的装腔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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