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14年6月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14-06-07 15:05:35 分类: 杂谈


经常看到新闻说某艺术家、作家、歌星的手稿或签名拿到拍卖行拍卖,能卖出不少钱。我想是因为这些人的名气大,存留不多的缘故,物以稀为贵。

现在流行名人明星签名,出门除了带手机,一定要带支笔,以备粉丝之需。没名的人出本书,出张唱片时送人也要签上名字,收到的人会感觉特别与众不同。

我不知道签名行为是从何时开始,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求签名还是在26年前上大学时,当时硬笔书法家庞中华到学校讲座,讲完了我第一个冲上去要了一个签名。这是我唯一一次主动要签名的经历。后来所有的签名都是对方很客气主动签的。再后来,我觉得签名是一种社交方式,再再后来,我觉得是一种营销。

我也曾经被拉到网店的仓库,按要求在几千本书上签名,前一百本书,我还没觉得什么,变着字体变着花样签。一百本之后就烦了,觉得世界末日到了,因为我不相信那些买书的人看到签名会有多爽——买签名本顶多是在花钱时心里更安慰一些而已。

据说于丹、易中天这样的大腕儿,他们签售一天要六七千本,一本书上写两个字,就是一个短篇小说,写三个字,就是一个中篇了。后来,干脆改盖章了,那也得六七千下,每次使用的力量合计在一起,是不是可以把一辆小汽车推出三米远了?你想像着于丹老师一边念着“力拔山兮气盖世,推车推车兮有心得”是一个啥样的场景呢……

签名版流行,关键是人们都不爱主动读书了,如果你真爱看书,未必非要见作者,见了也未必要签名,实际上签了你未必会真看。但是有这样的行为艺术存在,出版业的日子好像会好受一点,购买者(未必是读者)和作者的虚荣心能满足一点,何乐而不为呢。这一切,其实都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情,过后谁还当回事啊。不过现在也有些后续行为,把拿到的签名版书拍张照片,发在微博上,艾特一下作者,这本书到此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关于签名,我想起一件事,有一年我去中央电视台采访春晚,碰上一个人,这哥们专门找春晚演员签名,这二十多年,每次也不知道他咋混进去了。他说凡是上过春晚的明星都给他签过了,后来抓进去的名人也人过留名,厚厚的好几本。我翻看他的签名本,真有很多珍稀墨迹。这哥们才牛逼呢,以后拿到苏富比拍卖行,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我书架上的书有很多是签名版的,这些书都是作者赠送给我的,有些我看了,有些我没看。我的习惯是,每隔三年会清理一下书架,把没用的书处理掉,毕竟书架的空间有限。每次处理时,看到那些熟人或半熟人的签名赠书,心里都会犹豫一下:扔不扔呢?扔了,上面有签名,似乎对作者不太当回事,万一有一天作者来家里做客,一览书架,发现没有自己的著作,心里会嘀咕的;不扔?有些书我确实看不下去,放在上面占地方,还不如扔掉。出于各种革命同情心,这些书我都留下来了。有一回搬家,我实在不想看到一些人的书老跟着我,索性处理掉了。这样一来,我心里就踏实多了,再扔也没那么犹豫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相信因果报应。有一天我收到一本书,是一个读者送我的一本《不是我点的火》,我好奇为啥把这本书送还给我,打开一看,我乐了。这是我签名后亲手送给一个朋友的,咋跑到别人手里了呢?我猜是她当废旧书处理卖了,被这位读者买到,他觉得里面有些蹊跷,又送给了我。于是我有了再次给人签名的机会,大笔一挥:“再赠某某某老师。”但这本书后来我没有再送给那个朋友,倒不是怕对方尴尬,而是觉得这书其实挺有纪念意义的,还是自己留着吧。有什么纪念意义呢?如果你的书真有留存价值,跟有没有签名没啥关系。留着,会时常让我想起自己做的很多事情并没有多大意义,一翻篇就过去。

带三个表 @ 2014-06-02 12:04:50 分类: 说书


今年4月份,听说伦纳德·科恩的传记《我是你的男人》要出中文版,心里非常期待,希望能早一天看到。我还专门给译者陈震发了一封邮件,表达了早点拿到此书的愿望。陈震之前翻译的《天堂十字路口》和《谁愿永生》我也拜读过。

书拿到手之后,我就不停地出差,本想带在路上看,但我觉得,这老头的传记应该找个时间静静地阅读,出差匆匆忙忙,安静不下来。这期间不断看到有人在网上秀这本书,看得我心里很痒痒。

我猜这可能是中国人“晒率”最高的外国歌星传记了吧,不管你听没听说过,听没听过,喜欢不喜欢,了解不了解,科恩已经成为中国文青和小资们的心灵SPA。我前些段时间在西双版纳采访一个画家,他说画画的时候要听音乐,结果他作画时放出来的是科恩的歌。

回到北京后,写完稿子,处理完手头上所有的事情,我才翻开这本书……

先说这本书对我来说好在哪儿:资料翔实,翔实到细枝末节,可见作者在写这个大部头之前花的心血有多少。它几乎涵盖了科恩这一生中所有的经历,真的如书名一样:The Life Of Leonard Cohen。像我这个对科恩一知半解的人,看完后,科恩一下变得立体丰满了,他那拧巴纠结的一生啊,过得真累!看来,完美主义者的一生注定会像科恩这样,不管是面对文学、音乐、女人,都充满各种不自信,最后,他还要借助宗教来解决问题。拧巴人人都会有,但是拧巴成科恩这样,那真需要功力和境界,你行吗?这本书对中国读者来说,更有价值的地方在于,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来分析科恩的歌,几乎是半本乐评。

但是——就怕有但是。

这本书看得让我有些失望,可能之前的预期太好了,随着阅读进行下去,这种失望越来越大。问题无非出在作者和译者身上。如果我没有前期铺垫,或者20年前我没有在街上花两块钱买到科恩的第一张精选集,回家后听的我如醉如痴,从此喜欢上这个老家伙,拿到这本书后,会很平常地把它看完,看完后不管失望还是欣慰都正常。我看过大约20本歌星传记,还没有哪一本传记像这本一样让我抱有太多期待。

客观地讲,《我是你的男人》写的比很多歌星传记要好,但没有好到让我拍案叫绝的地步。作者西尔维·西蒙斯虽然下了很大工夫,资料非常扎实。但是菜多不意味她能烹饪出一道美食,我怀疑作者自始至终都从来没有走进过科恩的心灵世界,不懂得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没有把收集到的材料合理地进行梳理,写作过程似乎从来没有落在一个核心点上,结果让这些素材显得罗里罗嗦,像隔壁大妈一样絮叨个没完。而真实的科恩——他为什么招女人喜欢?他的诗歌、小说、音乐究竟是如何把他塑造成一个魔幻男人?他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他的人格、性格究竟是如何扭曲成这个样子的?美国市场为什么不接受科恩这个人?我翻遍整本书也没找到答案,也许她都提到了,像空镜一样一带而过。

我能看到的就是这个家伙为什么纠结、焦虑、幻灭。作者收集资料的能力一流,但是总结能力很弱,甚至她对人性、对唱片工业也不敏感。或者,这只是我阅读时的一些诉求,对美国、加拿大读者而言,这些可能算不上什么。再或者,作者在写作时有太多顾忌。既然这本书叫《我是你的男人》,那科恩跟女人之间的事情可能是最能体现他的性格,但是作者每次写到科恩与女人之间的事情,婆婆妈妈的事情居多,缺少心理分析。

要不是对这个老头很感兴趣,我很可能在看到第10页时合上这本书,以后再也不会翻开了。

我没看过西蒙斯以前写的书,仅仅通过这本书我能看出来,她在驾驭科恩这个非常复杂的人时显得很弱。本来,从女性角度来解读科恩会写出一片天地,结果她做的并不好。虽然外国媒体在评论这本书的时候都赋予了溢美之词,但是也无法说服我。

陈震的翻译也有很多问题。在我眼里,中国翻译摇滚歌星传记的译者比较好的有两个人:董楠和陈震。首先他们都喜欢摇滚乐,其次是对背景知识很了解,很容易把握住原文的感觉。陈震在翻译埃里克·克拉普顿传记《天堂十字路口》给我的阅读带来不错的感觉,那为什么在翻译科恩的传记时会有如此反差(仅仅是我个人感受)?

我猜想:陈震在接到这个工作时,他肯定面临比翻译克拉普顿传记还要麻烦的一些事情,毕竟原作者是个作家。但是陈震必须要做得比上一本好。从文字中能看得出来,陈震的翻译是很认真的。我不认识陈震,仅仅是和他通过几次邮件,我猜他喜欢的摇滚歌手不是科恩这种类型的,他的性格和行文风格也不适合西尔维·西蒙斯这种文风。所以,不像翻译《天堂十字路口》《谁愿永生》那样游刃有余,撒开了去写。克拉普顿也好,弗里斯通也罢,他们都不是凭借文字功底吃饭的人,他们的传记在文学色彩上会弱很多。西蒙斯是个作家,她在用一种文学语言写作。因为我没有看过原文,无法对照比较,只能猜测,要么是西蒙斯原有的文学色彩没有被陈震翻译出来,要么是西蒙斯原来的文本就有问题。我看到很多人在网上都在说这本书的翻译文笔很好,但我觉得很差。陈震在经历了很多的人表扬后,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文字功底的局限——它呈现在中国读者面前的文字过于粗糙。

科恩是个拧巴的男人,西尔维·西蒙斯是个拧巴的作者,陈震又是个拧巴的译者,我看完后眼前是一堆拧巴在一起的乱麻,毫无头绪。

一位外国读者在看了这本书之后,写下一句评论:“看这么沉闷的传记,还不如去听他的歌。”我相信,这个在中国时髦了好多年的老男人,当他的传记——如此全面的传记出版后,出于对他的兴趣,也许你买了,也许你看了,但有多少人能看到最后?叶公好龙者居多吧。

带三个表 @ 2014-06-02 2:04:50 分类: 杂谈

罗永浩是我的朋友,评论他或他做的事,肯定不客观公正。

什么叫三观,我这里就不普及了,你们可以自己去网上搜一下。如果看完还不明白,也正常,现在三观混乱,混乱的根源是自古以来三观都是农业文明的三观,进入工业和信息文明之后,你不乱它自己都乱。

一个产品、品牌跟三观有什么关系?这是很多人疑问的。疑问很正常,因为中国的品牌向来没什么三观,尤其是进入商业社会之后,人们想到的更多的是如何迅速赚钱,忽略了它的三观。

我举个例子,有个摩托车的牌子叫“哈雷·戴维森”,为什么它成了“激情、自由、勇敢、个性的象征”?如果你仔细分析,一切都源于它十足的动力,当速度有了,你就可以体验到不一样的感觉了,这种感觉会慢慢让你感受到很多东西,哈雷·戴维森的三观自然而然也就出现了。你有这样的三观,也自然会选择这个牌子。

再说你们熟悉的苹果。当初乔布斯做iPod的时候,面临一个谁也搞不定的问题,传统唱片业和数字传播之间的矛盾。因为数字传播对传统唱片行业的破坏是毁灭性的,双方面临水火不容的境地,面对这个死结,谁也不敢碰。但是乔布斯搞定了。搞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个摇滚歌迷,他跟唱片公司谈判的时候把能说出来的摇滚歌星名字都说出来了,唱片公司觉得他不是个外行,关键是他热爱音乐——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他不会亲手去破坏他喜欢的音乐。唱片业的巨头们想:要不先让他试试?实际上,是乔布斯的三观打动了唱片业巨头,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一个品牌的三观肯定会影响到人们的消费,说的直接一点,你的品牌得有个最基本的态度,不能一张嘴就是“领导品牌”。这就像奥巴马竞选总统时反复重复“Yes, we can!”一样,人们才会选他。西方人对商业营销早就熟稔于心,当他们创造一个品牌,会很自然地去分析市场需求,通过传递三观来营销自己的产品成了常态。

但中国从来没有把三观和品牌紧密联系在一起过。过去,开药铺的都有一个基本态度,比如同仁堂,最初就有类似三观的质量信誉观,毕竟药铺生意关联人命,马虎不得。现在国产品牌有什么三观吗?想来想去,要么是“领导品牌”,要么是和竞争对手争谁是正宗,谁更古老……一旦想模仿外国品牌玩点深沉就变得很装逼了——因为他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产品会有这样的气质。中国的广告从业者也意识不到三观和品牌之间的关系,这个尺度拿捏不好,是从业者根本意识不到为一个品牌赋予灵魂,没有灵魂也就没有三观。

其实任何品牌大都和生活方式有关,关键是如何把产品和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过去,中国人对一个品牌中的生活方式理解很肤浅,多属于赶时髦式消费,毕竟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没多少年,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生活方式,还没空去想自己的生活跟别人之间的差异,就算你的品牌强调生活方式,他也未必能理解。

这些年中国人从外国品牌的营销方式中慢慢悟出了一点东西,但是只相信外国人说的,中国品牌强调生活方式、生活态度,那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老罗做手机,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冒这个风险,因为他是中国少有的把自己的性格和品牌联系在一起的人,这也让那把锤子在公众形象中显得棱角分明。我曾经问过老罗:“你是否意识到在向消费者传递一种价值观?”老罗说:“没有。但我有态度。”

三观的核心就是对世界的认知和这种认知让你表现出来的人生态度。单从技术上来说,一件产品是没有三观的。单从一个人来说,他的三观可以影响到一件产品,就这么简单。这就是老罗做什么都会跟别人不同的原因。很多人仅仅是看到他与众不同的性格,并且认为这种性格跟做企业家是相互矛盾的。甚至老罗自己也在提醒自己,现在是企业家了,不能像以前那样乱说话了,不然……但是他骨子里那种想与众不同的性格即使再怎么掩饰也无法不体现在他的产品上。

在很多人看来,老罗的鲜明的个性和他对待产品的态度是他作为一个企业家潜在的麻烦。中国的商业哲学是闷声发大财,闷声意味着隐没三观,或者符合传统的三观。这就是现在很多人从老罗的性格方面分析他做手机注定要失败的原因之一。“张扬”这个词是企业家的杀手,你什么时候见过马云和马化腾张扬过。中国企业家在攫取物质方面的确张扬,比如在购买贵重奢侈品方面,但在做生意方面,尽量少惹麻烦。或者是在斗富方面张扬,比如那些做运动品牌的农民企业家,你请刘德华代言,我就请周杰伦,你要敢请奥巴马,我就敢搞定普京。这就是他们注定要成为三线城市名牌的原因。

如果老罗把自己性格中的优点和产品结合得很好,对三观四顾心茫然的中国消费者来说,说不定真能创造一个奇迹。

锤子将来上市究竟会有什么反响,它能拥有多少消费者,人们使用后的的口碑究竟如何,都是未知数。但有一点是可知的,那就是老罗要面临比任何企业家都要多的麻烦。尤其是,老罗最先打动的一定是三观雷同的小众(也包含少量他的粉丝)。也会先打扰到那些没什么三观或者经常习惯用自己早已作废的三观来衡量别人是非的那部分群体,孰多孰少,一目了然。

讲一个传统的俄罗斯寓言,这个寓言我讲过好多遍了:有一群乌鸦,有一天,孵出的一只小乌鸦羽毛是白色的,随着它长大,乌鸦们不干了,要求它必须到地上的泥潭里把毛染黑,不然就弄死它。

老罗要面对好多乌鸦。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