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06年8月4日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6-08-04 15:15:36 分类: 未分类

请问,有台湾的同胞看我的博客吗?
再请问,有台湾同胞既看我博客又最近想来大陆的?
如果有,俺想买几本书,可能挺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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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按定价付费,俺会在北京款待你的。
请跟我联系:dundee@126.com

带三个表 @ 2006-08-04 0:41:41 分类: 杂谈

最近关于“中央一套”申请安全套注册商标的事情炒得沸沸扬扬。其实,如果有人注册“中央一套”商标用于西服的话,估计不会引起这样的争论,因为它是安全套,安全套这东西肯定不是在看书的时候用的,而是在做爱的时候用的,所以就会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但凡跟性有关的话题,总能引起最大多数人的兴趣,然后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所以,性这东西一直不是可以让人们像谈论《无极》那样畅所欲言,每每谈到这方面话题,总要顾左右而言他,从不去正视它们。你越不正视它,它就越有被歪曲的可能。

前段时间,有人把“二人转”、“博客”、“木子美”作为商标注册,而且都是安全套,“二人转”被驳回了,“博客”还没审批下来,“木子美”好像通过了。这次“中央一套”估计凶多吉少,谁也别忽视道德的力量,因为它比法律还要大。你想啊,如果“中央一套”批下来,“中央二套”批不批?

其实很多人就是心藏龌龊,才会觉得“中央一套”不能注册成安全套商标。我觉得,不仅我最喜欢的二人转可以注册成安全套商标,甚至“信天游”可以注册成阴道润滑剂的商标,如果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同意,“新加坡”“急隆坡”还可以注册成胸罩、丰胸产品的商标。既然“克林顿”可以成为安全套商标的名字,我觉得“美丽坚”也可以成为女性内衣的商标,“马尔代夫”还可以成为女性自慰器具的商标……怎么啦?你说这东西伤风败俗啊?工商局干嘛不去禁止它呢。

《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没说不允许把一些无伤大雅的名称用作安全套商标。估计全国人大在制定《商标法》的时候只想到如何去堵有人注册“性交牌”安全套的漏洞,没有想过有人会把一个纯洁的名称用在一个道德判断上去不纯洁的产品上,所以才闹出这样的“中央一套”的“乱子”。如果大家都纯洁,也不会觉得“中央一套”牌安全套有啥不妥。这罗圈话说来说去,还是人不纯洁。

所以说吧,这年头哪里都有卫道士,我不知道“中央一套”注册商标的新闻是哪个媒体先报出来的,至少把它当成一条新闻来报道本身就带有道德判断色彩,然后大家这么吵吵,商标局的人手就哆嗦了。我看了《商标法》,从规定上看不出“中央一套”有什么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但是,既然前面“二人转”被驳回,“中央一套”也可能胎死腹中,这当然是跟法律本身的约束力无关了。

不就是一个套儿吗,这东西对人类的帮助有多大啊,控制人口,减少疾病,没白天没黑夜地被人用着,现在想弄个名分都这么难。

下面附两篇我以前写的跟商标有关的文章:

《如果把歌曲名字注册成商标……》

去年,有几个网络歌手挺红的,比如,那个写《大学自习室》的郝宇,原来是个理科生,学控制理论专业,但他现在准备报考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说唱艺术专业研究生。那个唱《东北特产不是黑社会》的陈旭,原来是个职业跳舞的,还去韩国培训过,但是由于骨折,被刷了下来,他在住院的时候写了这首歌,放在网上,火了,于是唱片公司跟他签约出专辑。还有一个叫梁栋的大连人,他写了一首《大连站》,把大连人骂了一通,结果引起大连人的注意。后来人们才知道,他写这首歌的目的是为了让大连人知道他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开的一间酒吧……

网络能制造神话,像张朝阳、丁磊这样靠无数资金捧出来的神话真算不上神话,就是放一只狗在那个位置上,有这么多钱供它祸害,它也能成为明星。我倒是真羡慕那些无名之辈,一觉醒来,上网一看,我靠,自己成了名人了。

网络就是这么神奇。但是,有个行业对它恨之入骨,那就是唱片公司,对,还有音乐人。他们认为网络是强盗,抢去了该属于他们的东西。那么我要问,网络为什么给郝宇、陈旭和梁栋这样的人带来好东西呢?答案很简单,他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利用了网络,把这里当成了舞台。唱片公司和专业音乐人把这里看成了强盗,只想拆台。

这些网络歌手在网上的走红,提高了知名度,身价也就升值了,这就像可口可乐,喝的人多了,它的品牌价值也就大了。您要是生产一种“爽口可乐”,要是没人喝,再好也不值钱。从某种意义上讲,郝宇、陈旭和梁栋这些人在网上已达到了商标效果。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埃文·I·施瓦茨认为:版权所能保护的就是独一无二的表达方式,比如一首歌或者一张专辑,但是保护不了歌名或专辑名。如果名称想得到保护,只有把它注册称商标。你想想,有多少人用“昨天”、“我爱你”这样的名字创作歌曲?但是你把这样的名字注册称商标,别人就不能注册。

唱片公司和音乐人的本事就是整天像个超级怨妇一样,到处诉苦,都快成祥林嫂了,阿毛被狼叼去了,你就不会去想着再弄出一个二毛。如果唱片公司和音乐人能意识到商业价值随处可是,那就赶紧把歌曲、专辑的名字注册称商标,开发三产,说不定都发了。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先例,猫王有首歌叫《伤心酒店》,后来著作权持有者把它注册成商标,专门生产短裤、衬衫、帽子、威士忌酒、高脚杯……结果发大财了。

我觉得,只要稍微一动脑子,就能想出很多创意来,就在歌名上打主意吧。比如,崔健的《无能的力量》可以注册成壮阳药的商标;《心太软》可以注册成生产月饼的商标;《同桌的你》可以注册成文具商标;《恰似你的温柔》可以注册成保暖内衣的商标;《爱相随》可以注册成安全套商标;《晚秋》可以注册成风衣商标;《天天想你》可以注册成零食商标;《忘情水》可以注册成酒类商标;《春风吻上我的脸》可以注册成护肤品商标;《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何日君再来》可以注册成卫生巾商标……

《名字的价值》

这年头,起个好名字是很重要的,企业挂牌,孩子出生,甚至创建一个网站,都需要动用智慧,以冀能名垂千古。这一点在网络泡沫时代尤为明显,美国有一帮人抢先注册了whitehouse.com,别以为这个网站和白宫有什么关系,实际上和春宫一样,是个色情网站。还有madonna.com也被人抢注,做了一个色情网站,抢注的人只有一个想法,哪天麦姐凤眼一瞪,说不定就能花点钱把域名赎回来。后来麦姐还真弄回来了。还有,听说一个注册了business.com的人因此发了横财,域名卖了7500万美金。

上学时,有个同学的名字叫“魏永乐”,每次叫他的名字时,总想到胃药,后来对他讲,以后开个药厂,专卖治胃病的药,牌子就叫“胃永乐”。他笑我异想天开,现在也没有这个牌子,估计他当时就忘了,不知道当他听说有个叫“泻停封”的治疗闹肚子的药之后是否会想到我当年跟他说过的话。

当“泻停封”这个牌子一出现时,让人有点哭笑不得,你可以说商家很聪明,你也可以说谢霆锋哑巴吃黄连,查查商标法,好像还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谁让你谢霆锋名气这么大,不拿你开涮拿谁开涮。甚至我在想,假如谢霆锋搞一次巡回演出,由“泻停封”冠名赞助,那该是多么轰动的事。

可是当“王小鸭”牌羽绒服出现后,你就会感到拿名人开涮赚钱将成为一种时尚,不知道王小丫看到这个牌子的羽绒服后会做何感想,难道将来我们会看到这个厂家会冠名小丫主持的“开心辞典”?

防不胜防,域名不值钱,谐音变得值钱了。所以,根据名人的知名度,我没事也想出几个品牌,准备注册一下,然后高价把它卖了。比如治疗便秘的药可以叫“流得滑”、治疗性病的药可以叫“克淋盾”、治疗妇科病的可以叫“白炎松”、生产家畜增肥剂的可以叫“猪食茂”……当然,如果怕扯上名人官司,可以用一些古代人物的名字,比如治疗冠心病的药可以叫“心弃疾”,生产藿香正气水的可以叫“霍去病”……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你要是个名人,如果想在商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不仅要把自己的名字注册下来,连谐音都不能放过,这谐音一排列组合,就不知道有多少种,这得花多少钱啊,做名人真的好难。可这就是名人效应产生的经济价值,连名字都能带来烦恼。所以,还是叫王强、刘刚这样的名字好,虽说俗了点,但成名后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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