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总统奥巴马最近出了一本书:《谈摇滚》。关于他为什么要出这本书,他在序言里说:“我年轻时并未认真听过任何一张摇滚唱片,甚至Doo-wop这类街头音乐也没有怎么听过。很多事情都证明我是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这一点我并没有继承我父亲的基因。我在三十岁以后才开始听摇滚乐……摇滚乐是美国年轻人为全世界创造的充满迷人魅力的文化,有音响的地方,就会有摇滚乐……这本书里的很多文字是我在当上美国总统之前写的,只有第三章和最后一章是我在担任总统后写的。这是我第一本与政治或我的人生经历无关的书,我希望以后还会去谈谈文学、艺术、电影或是戏剧,谁知道呢。”
奥巴马写这本谈论摇滚的书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似乎他自己也没有交代清楚,估计是他振兴美国经济无望,靠这个打发为时不多的执政时间吧。这本书一共七个部分,除了第三部分和最后一部分还值得一看,其余内容差不多是老生常谈,没什么新意,有些观点在今天看来甚至有些保守。尤其是他在书中主张摇滚乐的政治正确,这似乎不该是他这个身份的人嘴里说出的话。
第三部分是本书的卖点,因为他做到了世界上的任何一个音乐记者或者乐评人做不到的事情——与世界各国政要谈论摇滚,记录了他与包括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日本、韩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巴西、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在内的政客们谈论摇滚的故事。想想也很奇怪,这些政客们见面不讨论国际大事,谈论U2的唱片或者麦当娜的着装,似乎有点不务正业。当然,奥巴马以他特有的幽默感,确实把这些政界里的边角下料写得妙趣横生。同时也能看得出来,很多国家的首脑也确实有音乐品位,当然也有些毫无品位的人,比如贝卢斯科尼、萨科奇,还有普京。奥巴在评论萨科齐的音乐品位时说:“他居然只听披头士,从来没听过皮特·西格,他在音乐上的品位和对女人的品位是一致的。”他还曾给本·拉丹写过一封信,里面他调侃到,如果拉丹投降,至少在他自由的时候可以让他和保罗·麦卡特尼见上一面(拉丹是披头士的歌迷)。
最后一部分是奥巴马以总统身份谈论摇滚乐和美国文化的关系。这部分内容分析得还比较到位,毕竟过去没有哪个评论家站在美国总统的角度去思考美国文化。
当然,这本书出版后,奥巴马并没有接受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包括《滚石》杂志出版人简·温纳的个人邀请,都被奥巴马婉言谢绝。这也给媒体提供了热火朝天的吐槽机会。
“这本书至少证明了总统先生卸任后不适合做乐评人这份工作。”——《今日美国》
“《谈摇滚》的编辑下了很大工夫,几乎找不到病句何不恰当的词汇,它的错误率和总统目前的民意支持率一样低。”——《洛杉矶时报》
“总统对音乐的鉴赏力和他对领带的鉴赏力是一致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美国在世界上的话语权达到了二战以来最低点,原来总统先生一直在忙于谈论摇滚乐。”——《纽约时报》
“Ob-La-Di, O-Ba-Ma-Da,我和林格最近正在商量复出的事情。总统大人,你知道我们乐队现在缺人,欢迎加入我们,这样我可以面对面告诉你披头士音乐的品位。”——保罗·麦卡特尼
“总统开始评论摇滚了?天哪,这可不是件好事,他会失去更多年轻人的支持。”——比利·乔·阿姆斯特朗(Green Day乐队主唱)
“奥巴马的摇滚乐的理解还不如亚马逊网站上那些在唱片下面购书者留言的水平。”——《滚石》杂志
“看来我和奥巴马没有共同语言,他只会谈摇滚乐,而我只会谈政治。”——波诺(U2乐队主唱)
“这是我读过的最蹩脚的一本谈论摇滚乐的书,而且竟然是一位美国总统写的。”——《公告牌》杂志主编托尼·热维诺
“里根当年当总统时,也不敢写一本关于电影的书,为什么奥巴马就可以不懂装懂?”——《时代周刊》

歌星传记的开篇,往往有一个俗套,就是通过细枝末节从童年或少年时代的一些经历将自己和音乐联系起来,以此证明他后来成为一个歌星或音乐家是有根有据的——这跟过去给皇帝写传记的时候天出异象是一个套路。但是李宗盛这本书的开篇却没有这个俗套,而是直入内心,写他这几十年在音乐上的挣扎。你可以说这是本传记,也可以说是他对整个华语流行音乐的思考。文字一如他直白而富有哲理的歌词,有俏皮,有伤感,有无奈……但这一切又能被李大哥的温暖所融化。甚至我在读的时候忘记了华语歌坛的恶劣环境,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吧。
书共分五个部分,都取自他的歌名:《你像个孩子》《没有人知道》《我和你》《当爱已成往事》《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开场白·序言》里,李宗盛写到:“大约八年前,我坐在房间,抱起吉他,想弹些曲子,发现弹上十几个小节就弹不下去了,眼睛盯着吉他上的纹路,开始走神。好像思绪是被人拖到别处,怎么也回不来……我怀疑,是不是我这一生该写的歌都写尽了?当年创办木吉他合唱团,进滚石唱片,也有写不出的时候,最后总能化险为夷。可现在想越过去的动力都没有了。既然思绪被人拖走,索性跟着它走吧,看看能发生什么。走着走着,便想起太多往事。既然歌写不出来,倒不如把陈年旧事记录下来。这一写写了十几万字,那些你猜对或猜错的事,那些我写对或写错的歌,那些我说对或说错的话,都在这本书里。”
说来说去,流行歌曲还是年轻人该干的事情,它的含量比较小,年轻时有一点感觉就能把一首歌填满,等真上了年纪,事情一想明白,写歌的那个魂儿也就散了。如果一个人到了中年之后还能写出有年轻感觉的歌曲,那一定是太幼稚了。
在《你像个孩子》这一章,李宗盛主要谈及的是他的成长和生活中的琐事,看上去像散文,很写意。但读下去会发现,他是在写触动他创作的生活和观察生活的方式,看似蜻蜓点水,实则涟漪泛泛。他用很细腻的笔触剖析了他是如何从灵感出现到他找到感觉再把歌写下来的过程,这些经验,不仅对歌曲创作,对任何创作都有启发。他觉得人在进入创作状态时要有一种童真、童趣,再用大人的方式描述出来:“很多人写歌,总是被太多机会主义的东西干扰,先去想到它写出来之后会是什么样子,然后会去想把它写得怎么深刻或是流行,而忘记了歌本该是打动人的。”
人们都觉得李大哥写男女之情,尤其是写女人的那些心思写得非常到位,俨然一个情感专家。关于这方面的写作,李宗盛在书中透露了他的秘诀:“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琢磨女生的心思,开始看不透,后来发现女生需求的东西是男生想不到的,我开始琢磨女生需要什么……”在李宗盛看来,女性的世界没有文学作品描述得那么复杂,人性中总有最相同的东西,用一种童真的方式去看女生,反倒能看得更清楚。他反复提醒读者,写歌无非有两个主题:女生和人生。
《没有人知道》这一章里你会发现,李大哥那些耳熟能详的歌曲背后凝结了多少痛苦。也许在我们看来,一个唱作人写一首广受欢迎的歌曲是理所当然的。事实上,如果你不绕道它背后去看,永远不知道,一首几分钟的歌曲需要付出多少努力。《17岁女生的温柔》从开始有创作想法到最后歌曲成型,花了整整六年的时间,第一句“17岁女生的温柔,其实是很那个的”中的“很那个的”这几个字原来他用过很多词,但总是不能把17岁女的特征写到位,既不能太直接又不能过于含蓄,要用一个中间感觉的词,这一下难倒了李宗盛,他前后换过两百多个词,就是不满意。直到有一次跟朋友通电话,朋友在电话里面讲话有句口头禅:“很那个的。”李宗盛灵机一动,何不用在17岁女生的身上……《凡人歌》是李宗盛生生写出来的,就是因为那句“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原来,这两句歌词是用在另一首歌里,原句是“爱人消失不见,心里有冤无处喊”,但是改来改去就把这两句歌词拿掉了。可是扔掉了又怪可惜,于是他想重新写一首歌,把这两句用上。但没头没尾,写什么,怎么写,他又开始了一段痛苦的经历:“在街边吃面的时候脑袋里都在想着韵脚,翻甘天联间,潘山弯先搬……”不过这首歌的创作还算是快的,用了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寂寞难耐》写了一年,《忙与盲》写了半年,《生命中的精灵》写了三年……李宗盛说:“几乎没有一首歌是一蹴而就的,有时就是一句歌词中的一个词,会卡上半年。当时大家写歌都希望写出不一样的话,还要让这一句流行起来,简直会要人命,字典都翻烂了两本……”确实,没有人知道一个人在创作时的那种痛苦,即使李大哥复述这些创作过程带着些调侃和轻松的语气,但依然让人肃然起敬。现在还有人会这样写歌吗?
《我和你》这一部分主要是写李宗盛和他周围的朋友的故事和在唱片公司工作的经验之谈,没什么八卦,都是围绕着当年台湾音乐环境写的。这一章似乎能把我带回到华语流行音乐的黄金年代,从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都能看得出他们做事的认真和诚实的态度。尤其是,他们每次开会,企划歌手定位包装的细节,真是很启发人啊。现在市场企划营销的,真该好好读读这本书,人家当年是怎么做歌手企划的,再看看现在的你们!李宗盛说:“当年台湾流行音乐繁荣,和当时台湾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比较一致有关,不管针对市场还是针对内心,都不会有太多偏离。现在台湾社会犹如迷雾,我时常看不懂,也不知道该去写什么样的歌……”
《当爱已成往事》这一章,我猜李大哥本来是不想写的,但是人生有些东西是绕不过去的,尤其是,这本书写的很私人化,要是不谈谈感情,会让人觉得不够真诚。但是明显能感觉到,李大哥在写这一章的时候有些拘谨,不像其他章节那样挥洒自如。他说:“在别人看来,写男女之情一向是我最擅长的,但写到自己,却找不出任何一个合适的词。如果有一个女阿宗,我猜她会把我写透。”
最后的《我终于失去了你》,我觉得才是李大哥发力的一章,这部分主要是写他离开台湾来到大陆后,开始思考整个华语地区流行音乐,恰恰在此时,整个华语地区流行音乐开始衰败。一向温和的李大哥凸显杀机,毫不留情地对整个华语流行音乐进行批判。他觉得台湾是越来越保守,只会在保守和时髦之间找平衡。90年代中期滚石推出过三个女歌手的专辑,在市场上的反响不如期待的那么好。从那时起,李宗盛就有隐隐的危机感,似乎流行音乐出了什么状况。后来,事实验证了他的隐忧。尤其是来到大陆生活一段时间,才更清楚台湾流行音乐的问题所在。而大陆这边他一直认为音乐行业的从业者对流行音乐美学缺乏认识,只知道模仿香港和台湾,是一群投机分子,缺少人文关怀和人文情怀。李大哥把我很多心里想骂的话都说出来了,过瘾。
“我很幸运,我会弹点吉他,会写歌,赶上了流行音乐的好时代,还能让我有那么一点点成绩。现在,一切都失去了,那些点滴的美好,只有在我弹吉他走神的时候才会出现……”
(一)
前些日子,《三联生活周刊》出800期,主编让我写一篇回顾文章,结果第一稿被他给打回来了,说写得不好。我也觉得写得不好。他说让我回顾写采访的经历和故事,不是写评论。其实我知道该写什么,只是在我写的时候,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些细枝末节了。把当年采访的文章拿出来看,试图从文字中找回我的记忆,结果好像是哪个环节断了,还是想不起来。我很清楚,这是选择性遗忘而已,把那些我不喜欢、没兴趣的经历忘掉。善于遗忘的人会比记忆力好的人快乐,我始终相信这句话。
十年前,我的人生经历了一些波动,生活变得有些迷茫。我记得,非典时期,我在周刊经历了第一次瓶颈期,非典打乱了那一年的生活节奏,非典结束后,我的节奏始终找不回来,连续几个月没有写出一篇稿子,一直到9月份,才慢慢恢复状态,写了一个周杰伦的封面故事。这期间,主编找我谈过三次话,每次都用非常严厉的口吻对我说:“如果下周你还是交不出稿子就走人吧。”但我始终找不到感觉。我估计后来主编也对我失去了耐心,他也许正在找合适的借口开掉我。幸运的是,在他还没找到借口前,我恢复了状态。
那次经历开始让我想一个问题:我真的会当一辈子记者吗?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一帮朋友吃饭(我不在场),人们在饭桌上聊我,饭后一个朋友打电话跟我说那次饭局关于我的事情,歌词大意是:当年一起玩的朋友差不多都事业有成,只有我还在做一个小记者,是因为我的个性阻碍了我走向更进一步成功。朋友说:“我觉得他们说的不对,他们不了解你。”撂下电话,我在想他们说的成功,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词跟我有什么直接联系。我想得更多的是怎么让自己开心。
一个人每天睁开眼睛想他欠这个世界什么,决定了他的快乐程度,欠得越多越不快乐。我每天睁开眼睛,想我欠这个世界什么,可能是主编一篇稿子,或者半年的房租,或者一个人情,再想不出太多严重的债了。如果我是个老板,我可能欠员工的薪水、国家的税、该执行的合同、该完成的各种工作、甚至法院的官司、官员的贿赂……还有一种危机感,比如公司在竞争中的命运、玩潜规则带来的隐患……我想,当老板会整天一脑门子官司,肯定比我欠主编一篇稿子压力大。这么一想,我开心多了。
大部分人活着是为了证明自己。30岁以前,我这么想过,但是发现这个逻辑很操蛋——因为你永远证明不完。30之后我不再想去证明什么,而是通过做点事情让自己的生活充实一些,如果做的过程中还能给自己带来点乐趣那更好,这跟我在上学时感兴趣做一些事情不管结果和回报的习惯是一致的。我在大学毕业之后第二年有过一次面对死亡的经历,这让我过早地去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大致想明白了一点——人一生当中该得到的东西在生下来的时候就分配好了,只是你如何拿到这些,什么时间拿到这些的问题而已。这种想法似乎很宿命,但是会让我变得平静坦然,不去争不属于我的东西,老天从不偏袒任何人,你什么都带不走。既然如此,那就简单地做点让自己开心的事情。
(二)
十年前,我突然很冲动想写一个小说,但始终没有动笔写,直到2009年才把它写出来。我过去曾有过两次写小说的冲动,第一次是上高中,写了一个八千字的小说投给了成都一本文学杂志,没想到一个月后收到了编辑的退稿信,虽然只写了一页半,但这封信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知道小说不是那么好写的。直到2001年,我辞职在家,有大概三个月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我尝试去写一个小说。这次比较认真,提纲列得很清楚,计划写20万字,但是写到四五万字的时候,我去三联上班了,小说扔在那里再没碰过,两年之后再拿出来看,发现写得狗屁不是,就再没想过去把它写完。
2004年,我看到一本书,里面的一些内容启发了我,我有点按捺不住冲动想去写小说,但这次我没有急于动手,而是把这个故事反复琢磨了好几年。我知道,自己还不是那块料。因为我一直觉得没什么写作经验。小说是一种比较丰满的写作,需要了解生活,还要明白生活。尤其是明白生活之后,才能把自己从生活中摘出来,去观察分析,小说就是用故事来解读观察分析的结果。我觉得自己还有些浑浑噩噩,没有看清生活。
这也许证明了我后来为什么爱写博客了。我记得第一个因为博客采访我的记者问过我一个问题:“你整天写博客,是不是为了炒作自己?”我立刻顺着她的竿子往上爬,大谈炒作成名挣大钱不要脸,我以为记者能听出来我在胡说,没想到她根本没听出来,还兴奋地循循诱供。开始我觉得拿一个人找乐子挺好玩,后来觉得在一个毫无判断的人身上恶作剧非常残忍,在她的价值观逻辑里,我那些胡话都是正确的。我实在有点同情她。第二天我不得不又打电话跟她解释了一遍,告诉她我不想欺骗她。她电话那头半信半疑的样子让我很绝望。
再后来,采访我的媒体都会问我这个问题:你为什么写博客那么勤快?我老老实实、发自肺腑、认认真真地回答:第一我想写;第二我觉得自己还不太会写,用写博客练练手。结果我每次都能从对方的表情和语气中看(听)得出,他们根本不信,反而觉得我不太诚实。我也能理解,他们已经默认我是一个有很强写作能力的人,认为我在回避什么,或是有些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用比较恶俗的判断就是——你这么热衷写博客,一定有功利之心,或者想成为一个意见领袖,进而通过这个名声变现。
妈逼的!我又不是那个什么什么导!
(三)
的确,在我博客最火的时候,它真给我带来很多变现的机会,我觉得那次我缺席的饭局上那些哥们儿们对我的评判很有道理,我的个性阻碍了我像他们那样成功。我发现,在当今这个社会,你变现有时候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除了自身的正面努力,还要交出自己的底线,可惜我是个底线感很强的人,诱惑越多越警觉。底线只有一条,一旦越过,前面就没阻拦了。
而且我当时的兴趣只是停留在写上,对写字会给我带来什么我没意识,顶多是自得其乐。好多年前,我曾在《人民日报》上写摇滚专栏,编辑跟我开玩笑说:“美国中央情报局给你立档案了,凡是名字在《人民日报》上出现过三次的人他们都立档案。”虽然是玩笑,但我明白一个道理,媒体会放大一个人,会容易被关注到,出名也很容易。这反而让我觉得写字容易被人关注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儿。尤其是后来做了记者,更清楚信息传播对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影响。现在,出名比出门还容易,人们追逐出名是为了改变自己,并且能给自己带来更多东西。这本身没什么错,但是在出名过程中人往往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以我的观察,人和名人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人,后者不像人。
如果我写博客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那我现在可以坦白,信不信无所谓:我希望能通过写博客去练练手,同时让自己思考一些东西,政治的、文化的、人际关系的。可能很多人不明白,干嘛要去这样思考呢?这不是很装逼吗。没办法,这就是境界的差别啊!
除了通过写博客思考一些事情之外,还有就是希望把自己的经历记录下来,以免将来忘记。你看本文开头,当年采访过的事情都快忘了,看来写在博客上的事情将来可能也想不起来,要是不写下来,可能真的什么都记不住了。
(四)
在我写博客之初,我并没有想到那些无聊的文字会受到人们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浏览开始让我有种被偷窥的感觉。我有段时间对这种关注感到极度不适应——因为我习惯了在纸媒体时代单方面提供信息的方式,它不会让你迅速意识到你写的文字在读者中的反应是什么样子,这对写作来说是件好事,会把注意力放在文字本身。但是网络时代的特点是你不管写什么,都会迅速有反应,这种反应有时候是好的,会对你有帮助的,让你能开阔思路,甚至纠正一些错误。不好的就是这些留言和评论会干扰到你,好像有一帮人就坐在你对面指指点点,有时候会潜移默化影响到你写作思路和态度,写东西好像都在针对对面坐着的人。如果有人自信心差,或者善于媚颜,几天就会被那些留言的口水绑架。我为什么写作?当然是为自己。但是,不管你把网上的读者当成朋友还是陌生人或是讨厌的人,这种零距离互动都会影响到写作。从一开始我非常抵触这种互动。但是这种逻辑就像悖论一样——我说:我写什么是我的事儿;他说:你公开了我怎么评论是我的事儿。中国民众掌握初级话语权后的思维方式都这样——我总算有机会去留口水了,而不明白评论是一种门槛很高的技能。当人们尚未受过评论这门技能训练直接进入到评论界成为一种食腐动物后,就是你今天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的那个样子。
几年后我才慢慢适应,适应的方式其实是换了一个角度来面对这种互动,这样会避免到对我的干扰,那就是,把留言评论当作是一种社会调查问卷的回答——因为一篇文章会引来各种反应,并且千奇百怪,容易让你看出他的真实状态和对某些事情的态度,实际上通过这些人留下的信息可以判断当下中国是个什么状态。
现在不是流行大数据吗,大数据都是为商业服务,如果有一天大数据能像我这样去把它当作一个社会、人性的分析,可能利用价值会大大提高。
如果说这种几乎没有距离和时间差的互动让我改变了什么,那就是我的思考方式。原来,我以批判现实主义的姿态指指点点,但后来我明白了,都是人性使然——有什么德行的人,就有什么德行的现实。没事翻翻古书,看看西方历史,纵横对比,发现人性这东西太奇妙了,它决定了世间一切。当然这没什么新鲜的,鲁迅等人早在几十年前就这样干过,但是世界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剖析而有任何改变——都是振聋发聩的耳旁风。五四运动其实是在普及常识,现在整个社会依然没有常识,并且越来越没有常识。我原来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没有常识意识,后来发现,是历朝历代积累下来的价值观体系里就没有常识的位置。
后来遇到一些人,聊起我的博客,都会说,你现在怎么不写了,是不是喝过茶了?我懒得解释,因为一旦你看透了一些东西,会有一些无力感,也就真没任何兴趣了。从2011年之后,我开始转向对人性的思考——这是正根儿。有时候我真想有科学家那样的能力,发现人性的基因密码,通过改变这些基因链来改变贵国人这样的劣质物种。
中国人看中国人,都能一眼看穿人性,问题在于,由于自身具备了大量与对方相一致的人性东西——不管是好还是坏,所以在瞬间会忽略这些,进而容忍这些——除非他的利益受到侵犯和伤害才会有反应;还有就是在对比道德感高低时,当位置对自己有利时,为了表明自己的高级,才会出来证明一下自己。除此之外皆耳聋眼瞎。我不知道这些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但是知道两千多年的灿烂文化就是这么创造出来的。中国人从来不习惯反省自己,都是去帮别人反省。我想这和中国古代道德成熟过早且很快和利益联系在一起有关,并且被统治阶层利用得游刃有余。中国人反省自己就跟揪着自己头发想把自己拎起来一样——方式就是错的,头皮一疼就松开手了。
所以,这些年我的兴趣集中在研究国民性问题,对于当下发生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件,如果你能看出来它和传统一脉相承,就再也没兴趣关心了,因为问题都出自一个根源。历史在重复、错误在重复、警示在重复……
(五)
这十年,我一直在否定自己,有很多顿悟和发现,这让我觉得生活并不无聊。这几年,我开始与我的过去生活状态和环境渐行渐远,我不爱参加社交活动,各种饭局基本都举免站牌。不知为什么,随着年纪的增长,反而对社交越来越恐惧,有时候聚在一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当初的一些朋友都成了名人,我开始有意回避,我对名人的态度就是尽量和这个群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不管他是谁,相忘于江湖总比相望于饭桌来得舒服。有时候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去想些不着边际的事情,反而很快乐。甚至我开始有意识跟社会前进的步伐脱节,这样能让自己冷静一些,尽量不去知道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以及最新流行的产品或名词。进而,开始否定自己过去的写作,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以前写博客,心知肚明自己是在扯淡,后来我非常厌恶自己写的这些,有一回看到网上有人转载我的文字,看到一半心里大怒:哪个傻逼写的?看到最后发现是转自不许联想博客。
我不是想让自己变得深刻,而是希望自己的态度端正一些。当所有人都在网络上写一些所谓幽默搞笑耍贫嘴的文字时,我必须抛弃这类文字。这样一来,发现自己又到了一个瓶颈期,发现否定了自己之后,不会写字了。
当年写《沿着瞭望塔》的时候,小说写完马上能进入到其他写作状态,但是这次《山上有神》写完,竟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到写字的感觉了。开始以为是用东北方言写作,写完后要有一个从中走出来的过程。现在回想起来,不是,是自己否定厌恶了太多过去的东西,很多东西被我破坏了,在重建期不会写字了。明白这一点后我很高兴。
抛弃自己,就意味可能抛弃读者。在互动关系非常紧密的今天,对很多人来说追随你的读者就像一个瘾君子被你的毒品勾引得如影随形,这些人是写作者温暖的港湾,会给你带来自信、得意、虚荣……甚至是你的摇钱树。这绝对让人难以割舍。我从一开始就不“尊重”读者,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粉丝关系,这种貌似亲密关系有可能转换成绑架。我现在看到太多写手写作具有针对性了,一旦这种关系成立,实际上写作很容易演变成做作和不诚实,变成针对粉丝的欺骗。刚开始,这种欺骗你还有意识,到后来角色可能因为自己不断滋生的幻觉而悄悄互换,最后被绑架。只是,当这种利益关系确定后,你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你可以说琼瑶和罗琳都是针对某一类读者群写作,不是也很好吗。但是他们永远是单向琢磨读者,诱发想象。一旦互动起来,大概写不出好玩意儿来。你看看现在以粉丝为销售对象的流行文学、电影,大概就明白了。这和纸媒体时代的粉丝文化有着本质区别。
(六)
这十年,虽然有很多变化,甚至一些变化天翻地覆,作为一个写字的人来说,感受最深刻的是:话语在失去力量。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话语为什么在这个时代失去了应有的力量?表面上看是信息越来越多,更新越来越快,但人们的理解和记忆是有限的,所以话语存在的时间越来越短,在话语还没有释放力量的时候,它就被刷新。这有点像养猪,过去养猪,要养上一年,猪肉里才会形成一种成分,这个成分决定了猪肉的口感,吃起来才香。现在养猪都是短平快,还没等猪肉里的香味酝酿成熟,就宰了。
但从更深一个层面上分析,可以说当中国人普遍拥有最基本最低级的表达权之后,他们既是最多的话语制造者,也是话语最多的接受者。话语在过去有力量,是因为它的制造者、传播者和接受者都是具有一定理解能力的群体,所谓精英群体。当他们把话语的力量理解后,能再次释放出能量,所以话语有力量。
今天的话语在传播中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可以制造话语传播话语,可是在传播中被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消解,消解过程就是让话语失去力量的过程。比如一个严肃的话题,被下一个人传播时,他通过自己的理解,变成另一种口味的东西,原来的味道不见了——所谓跑题。比如,警察抓到了一个杀了十条人命的嫌疑犯,把嫌犯照片贴出来后,结果发现,这个嫌犯和乔治·克鲁尼一样帅。接下来,在传播过程中,一些花痴加入进来,把重点放到了这个杀人犯的模样上,大赞其帅,而弱化了他的残忍,进而被消解成一种娱乐与消遣。我想,话语在传播中所受到的待遇和嫌犯的待遇是一样的。
类似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我们不能责怪新技术带来的新消费方式,包括对信息的消费。它只是中国人在普遍拥有话语权之后暴露出一个普遍问题——没有常识。没有常识还要去做判断,就是有权(利)无能(力)。这就是在有常识的人看来,总有一种力量会让我们泪流满面;在没有常识的人看来,所有的东西都会让他泪流满面或者让他无动于衷,话语失去了层次感,失去了对比,变成一种仪式或姿势。而且消解话语往往是以反智方式传播,反智的人并不觉得自己愚蠢,反而觉得自己并不孤单,反智自信立刻爆表。
这个国家历史上是这样的,过去识文断字的人占5%,这些人为后人写下了历史;现在所有的人都识文断字,但是95%的人是识字的文盲,还是由5%的人写下历史。问题是,在信息制造和传播层面,这95%的人以劣币逐良币的方式书写没有常识的历史,并引以为荣。当他们不断拉低整个社会的智商后,话语注定失去力量。话语本来是通过其力量启智或是唤醒麻木的灵魂,但是今天它失去了这个功能。当话语失去力量,它只能沦落成一种文字游戏,博人一笑,如同妓女遇见嫖客。
(七)
有了微博这类更快速的社交媒体,人们放弃了博客,让当年写博客的人远离了公众关注的视线。对我而言,这可以让我心里更平静一些,从张牙舞爪的状态中走出来。作为一个媒体从业人员,虽然对信息传播原理一知半解,但是解释我自己的处境已足够,那就是:人总是在被传播中放大扭曲,庆幸的是,我被放大时还能保持清醒,时刻知道自己的原形是啥样——那是别人给你虚构的剧本,它可以很逼真,很精彩,但终究是剧本。人这一辈子没什么永恒,只有一种常态——它既不痛苦也不快乐。而痛苦和快乐只是这种常态中偶尔蹦出来的点缀而已,随时会成为过往云烟。
我庆幸自己像猫一样警觉,甚至有意识与当下的价值观对立起来。曾经和一个半成功人士聊天,出现价值观冲突,半成功人士不解——你这样不累吗?我问:你操逼吗?答:操啊。又问:那么累的事儿你干嘛还干呢?答:舒服啊。我说:欧耶!
说到这里如果你感到有些沮丧,请别当真,每个人都不一样,你是你,我是我。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相似的人生轨迹。但是人们常常会把对世界的认知和对自己的认知混淆起来,反倒给自己平添不少烦恼。
(八)前段时间,我在博客上问,有谁看我博客看了十年八年,有很多人回信,给我讲了很多这些年的经历和故事。从这些回信中我能感受到,每个人的变化都很大。有人当初还是个青涩女子,现在已沦落为孩子的妈,多好呀;有人当初还是个光棍,后来有了老婆,就不看我博客了,结果又成了光棍,后来只好继续看我博客,结果又有了老婆,一阵儿沧海一阵儿桑田,多好呀;有人刚看我博客的时候还在念书,现在已经换了好几个国家,多好呀……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成长吧。博客也确实给我带来一些美好,这是我生命中意料之外的事情,我会记住这些。我记得,当年媒体采访我,常问的一个问题是:“博客是否改变了你的生活?”我说没有。这是句实话,因为当时我察觉不出来有什么变化,而且即使有改变,也不是天上地下那种改变,而是一点一点积累出来的,积累过程我还没那么敏感能察觉出来,顶多是当时觉得写博客是件事儿而已。
现在,我知道,它确实改变了我,让我对自己写字这件事儿上有了很大的自信;让我因为跟读者有太近的距离而让我有种远离意识,人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十年也改变了我对中国现实的看法,十年来似乎看到了另一个关于人性的大数据。我该怎么感谢你们呢?
(九)
这十年中国的大环境改变巨大,但在我看来,只是历史的增强版而已。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我在2006年就开始思考传统媒体完蛋的事情,我以前还觉得是数字化出现才把传统媒体逼向绝境,实际上也不是,它不过是“数字化让焚书坑儒”而已,而且做起来更便捷迅速,连坑都不用刨。
当年做记者,还心存理想,希望以一己之力去改变一些什么。但残酷的现实无法给这种理想任何空间,除了去改变自己,没有任何可以撼动的东西。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去改变自己,这个世界照样也会改变。
几年前,我就对自己的职业失去了热情和兴趣,甚至对自媒体也没有任何兴趣。通常是,当你看透了一些东西,就知道某些改变仅仅是形式,无所谓新旧媒体,它提供的内容的方式没有改变,人们的理解能力没有提高,任何高级方式都只是向下、向下做兼容,不会改变实质。从这一点来讲,在竹简上写书看书跟在键盘上写字的区别也只是工具、效率和成本的差别,它不能改变人的头脑。同时,商业的成熟让每一次技术改变都变成狂欢。我仿佛看到了李白手持iPhone6对着庐山瀑布拍下了一张照片,忙不迭地把它上传到社交媒体上。但他忘记了把这风景写成一首诗……所谓改变,仅此而已。
写到这里,是不是让你感到有些绝望?因为这篇文字基本在释放你们所说的负能量。如果真有这种感觉,那你一定没听说过罗曼·罗兰那句被引用过千万次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生活。”
零零碎碎回顾过去一些事情,其实也很无聊。以“十年”为题,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借口,总结一下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