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09年10月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9-10-30 12:25:19 分类: 挨个祸害

——浅析罗老师偶像崇拜现象

在1995年,有一本叫《大地》的杂志,约我写一篇文章,谈偶像崇拜现象。我记得洋洋洒洒写了四千多字。那时候不知道偶像崇拜的成因,或者说不像现在对于偶像崇拜(或粉丝文化)现象这么鲜活,写起来空有一番理论,没有深度剖析,懵懵懂懂之中,也没把这件事儿说明白。今天如果再谈论起粉丝现象,连土摩托都能说出个一二来。我也看过很多这方面的书籍,都是一些很著名的专家学者经过大量调查和分析,写出了非常深刻且深奥的社会学文本的论述。我也曾照着这些文字反析周围环境的粉丝现象,这些鸿篇巨制有些说得有道理,有些纯粹是闭门造车,把一挺简单的事儿说的复杂得不得了。这些社会学文本无一例外地都是针对某一群体作样本分析,然后找出其内在的共通性,加以理论化,任何一个社会学家在完成这个文本过程中都有一个马丁·路德·金式的梦想——要放之四海而皆准。遗憾的是,当我发现这些文本放在我们敬爱的罗永浩老师身上,就像你在电梯里使用中国联通的手机——不灵了。

从罗老师在某一天以晴天霹雳贝贝的方式宣布他是曾轶可的粉丝开始,我就开始思考:他为什么突然喜欢上曾轶可?在这背后究竟有什么动机?曾轶可到底哪点让他着迷?这好像不是在晴天下响了一颗炸雷,更像是乌贼遇到了危险后喷出的一团迷雾,那么,在这神女峰后面究竟弥漫着什么样的迷雾呢?广告之后欢迎回到《走近伪科学》。

上海的观众朋友请注意,喜欢达明一派或者黄耀明的同学,请点击这个链接,有惊喜哦。

我们从来都对偶像崇拜——尤其是公然的、明目张胆的偶像崇拜嗤之以鼻,觉得他们很傻、很无聊、吃饱了撑的犯傻没事干才去喜欢一个什么人或商品。在这一点,很多社会学者的著述里都会提到,甚至批得体无完肤。而对于不爱思考的普通群众,更容易进入这个逻辑,以“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的自信判断,他们就是一群无聊的傻子。某种程度上讲,粉丝确实具备这个属性,但这仅仅是众多属性中的一面,而不是全部。在今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粉丝,要按照这个片面的结论,那每个人都是很无聊的傻子。事实上不是,除了玉米之外,其他农作物粉丝深度分析下都是再正常不过了。包括我们的自由主义战士罗永浩老师。

我很希望把罗老师单拎出来作为一个个案来分析,罗老师不要紧张,您太有名了,并且此次崇拜曾轶可师出无名,颇值得全社会一起分析分析。隔壁王二说了:“你真没劲,吃饱撑的没实干瞎分析什么啊,他爱喜欢谁是他的事儿,你管得着吗?”我说王二啊,你上次偷三百两白银的事儿我还没说呢,我爱写什么是我的事儿,你管得着吗。

一堆假设——

我们先假设一下罗老师崇拜曾轶可的动机。

一、罗老师内心空虚,才喜欢曾轶可。事实上罗老师忙得连蛋疼的没感觉了,他空虚?每天有一堆的会要开,有一堆的事情要布置,有一堆的敌人要应付,有一堆的粉丝来信要处理,有一堆的狐朋狗友要见,有一堆的生意要谈,有一堆的课程要排,有一堆的墙要翻……他丰富充实的生活就像他丰满的身材一样需要做减法。这跟很多人因为生活太平常缺乏刺激而突然喜欢上一个明星截然不同,罗老师绝对不是为了选择填空而爱上曾轶可,曾轶可对他来说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二、青春期综合症。人在青春期都会寻求一种幻想的寄托,让自己的人生假设灵魂附体,很多青少年在这期间很容易找一个人作为偶像来崇拜,社会学家认为,这是青少年期为了让自己在想象中成长的更快,从偶像身上找寻一种自己未来的影子。基本上你眼睛挨了一拳之后形成的暂时幻影——叠影重重。罗老师肯定不这样,就算罗老师还是一个大男孩,他还不至于退化到十几岁的心智,以十几岁的心智去崇拜偶像,一个都变成别人的偶像且可以到处讲解自己的艺术人生的人,他可能这样吗?不,中国必须说——不!当然你会说,罗老师的青春期是路灯下的影子——尾巴拉得长长的,哦,您说的不是青春期,而是清纯期,类似口唇期,这个确实要带一辈子。但是清纯期跟偶像崇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三、罗老师绝对是为了炒作。所以他不惜拉下脸皮,亲自上阵,为他的学校吸引更多眼球。首先我敢说,以我对罗老师的了解,打死他他都干不出这种下作的事情。喜欢罗老师的人一般都比较讨厌这种下三滥的行为,如果罗老师为了炒作,他失去的远远要比他得到的多,他那种彪悍的人生就是解释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一般认为罗老师有炒作嫌疑的人基本上可以归到下三滥的行列里。

四、罗老师爱上了才华横溢的曾轶可。我——呸!崔卫平老师在一篇文章里提到罗老师是“立场正确,眼光错误”,貌似很有道理,但崔老师也只是看到了一个表面现象,甚至她是在被罗老师误导之后下的这个精彩的结论的。是的,罗老师自从喜欢上曾轶可之后,不止一次地撰文赞美曾老师。其实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她就算才华横溢又能横到哪儿呢?她能“我自横到向天啸”的地步吗?不能。而且,以罗老师的审美,就算给他的审美打上一个粉碎性骨折,他也不至于把一个唱歌跑调,也就是一个小女生的有限的常规才情像小薇一样追到天上去。像曾轶可这样跑调的人不多,但是像曾轶可这样有才华的人满墙都是。这里你要注意一点,当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或一件商品的时候,一定会向众人告知他喜欢的理由,罗老师在这一点是必须作出解释的,他不能整天嚷嚷我爱曾轶可,我是可爱多而没有理由,那样人家真的会以为他疯了。那么,他就必须拿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至少可以服众的理由。你想想,喜欢超女一般都喜欢什么?我这里不赘述了,翻来覆去不就那几个理由吗。罗老师也不是神,我看也没有什么新意,他可以跟高晓松是一个档次,而高晓松是一个职业油子,罗老师是吗?显然不是。那么,罗老师眼光肯定有问题,对不对?不对。罗老师还没当官,所以眼光肯定没问题,罗老师心里非常清楚他内心的马里亚纳海沟处喜欢什么。你看他贴出来的iTunes的播放曲目,可知一斑,不到一个月,曾轶可便占据了他的心。并且,他喜欢曾轶可跟他喜欢别的毫不冲突。我写过一篇文章叫《文化@私生活》,有兴趣的人可以翻出来看看,里面说得清清楚楚,背地里你不知道罗老师在喜欢什么。

五、罗老师玩行为艺术。罗老师天生就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他还用玩行为艺术吗。我认为,罗老师喜欢曾轶可,确实动了情,这一点千真万确。有一句话,情到深处人孤独。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当然,罗老师的孤独是一个人的撒欢。蛋你肯定不知道罗老师动情的动力是什么。

以上分析都是长人习惯性思维容易得出的结论,我总结了一下而已,这些与罗老师无关,因为这类分析都是把罗老师复杂化了。罗老师没那么复杂。罗老师喜欢曾轶可的主要诱因——请用鼠标点击右侧滚动条,翻屏到最上方,看看本文的标题。

是的,经过我反复分析、多方考证,我擅自、冒险得出一个结论:这跟罗老师的欲望有关。这里要解释一下,不是罗老师对曾轶可本人有什么欲望。

罗老师自从开办了英语培训班之后,他的工作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整天为教学忙忙碌碌,他没有时间跟朋友饭局扯淡了,他没有时间整天写博客了,甚至由于他做了校长,不能随便在博客上或者公共媒体上发飚了,他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形象,说话尽量不要爆粗口,即便那些学生是因为喜欢罗老胡说八道才去上他的培训班,他也不能以此为荣。他必须像一个老师一样,为人三表。你可以回顾一下,罗老师什么时候最喜欢在博客上发飚,就是在他离开新东方之后到他开办培训班之前这段时间,在他创办牛博网之后,他有了自己的发飚园地,在那个“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的日子里,罗老师很开心,他身体里所有的火气都可以随时发泄出来。有一次,罗老师问我:“你是不是每隔两个多月就要在博客上发飚一次?”“嗯哼。”我说。“是不是特爽?”“嗯哼。”没错,人只有这样才身心健康,不得抑郁症啥的。

但罗老师这匹骏马突然给关进了厩里,一天两天可以,日子长了,就出问题了。罗老师也是人啊,也要撒欢的,也要爆粗口的,也要修理那些他看不惯的人和事儿,但是他妈的这所培训班剥夺了罗老师所有快乐的权利,呜呼哀哉!

再说说曾轶可,她是在今年快女选秀中出名的,快女是什么时候搞的?差不多都几个月前了。当时罗老师在干嘛?他在巡演。如果他真的像很多粉丝一样喜欢上曾轶可,应该是同步天天看电视,看选秀。我认为,在当时罗老师根本没有看电视,曾轶可是谁他都不知道。后来曾轶可变成了一个媒体现象,罗老师作为一个关注社会冷暖的人,曾轶可才慢慢进入他的眼帘。啥叫一见钟情不隐藏,两颗心也不孤单吗?就是人在某一时刻大脑里的某种酶啊、激素啊分泌出现异常,才会出现。而罗老师大脑里的某些东西早就失常了——在他开办培训班需要换一种生活工作方式的时候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并进入状态下一定会失常。当汤姆遇上杰瑞,当哈利遇到萨丽,当罗密欧遇上朱丽叶,当宋祖德遇上郭德纲,当王子遇上水晶鞋,当张生遇上绣花鞋,当天光遇上地火,当烈火遇上干柴,当巴西遇上阿根廷,当国安遇上泰达……一定有好戏看。为什么,因为在此之前都会有一段酝酿过程。啥叫酝酿,就是大脑里的某类激素的分泌过程。自然,当罗老师遇上曾轶可,不知道哪根筋动了,于是就有了后面的故事。

罗老师应该在9月初的时候喜欢上曾轶可的,9月25日第一次在博客里坦言。这之前你得给罗老师留出他慢慢喜欢并抓狂并要鼓足勇气说出来的过程,他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做到了。9月,北方已入秋,略有凉意。古人常以悲秋抒发情感。欧阳修老师做《秋声赋》,为千古绝唱。欧老为何做《秋声赋》?憋屈啊。罗老师因何在秋季爱上曾轶可,憋得慌啊。罗老师身体里的力比多(不光是性欲)积攒的可以摧毁一个葛洲坝,罗老师也有性情,但罗老师是一个生活严肃的人,正如他演讲时非常鄙视那些到了不该犯错误的年龄还犯错误的人一样,罗老师这个年纪不会犯低级错误,这是他人格闪亮之处。这里引用小强老师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罗老师也是人啊!”是人就有七情六欲。那么罗老师怎么分解体内的力比多呢?他找到了一个办法,将其变成可爱多。OK了。一个活到一定境界的人,根本不用什么宗教,就能做到克己复“理”(克制自己,恢复理智)。此谓“发乎情,止乎理”。

事实上,一个人在青少年时期喜欢崇拜偶像,也包含分解体内力比多这个因素,但是学者专家似乎忽视了这一个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总是在更深刻的地方琢磨其社会意义。弗洛伊德老师没赶上今天的偶像崇拜,不然他两句话就说明白了。罗老师虽不是青少年,但他具备青少年该有情欲——这一点基本跟年龄无关,一个简单到无法再简单的生理需求,让他很简单安全地转化到偶像崇拜上。我认为,罗老师在这件事上,不仅遵循了物理学的能量转换守恒原理,也遵循了传统中医学的阴阳平衡原理,知道如何用《黄帝内经》的理论让调和身体,对发扬祖国传统医学作出了巨大贡献。罗老师一直反对中医,但从本能角度讲,他在践行中医。用土摩托仅有的一点传统文化精髓讲,那叫“天人合一”。哈哈。

那么,罗老师为什么会喜欢曾轶可而不是别人?这段时间能被人当回事儿去崇拜的人,且是女性的人,没有几个,罗老师也实在释放能量之前选了好几次靶位,最后定焦在曾轶可身上。

我曾跟罗老师在SMN上简单聊了两句曾轶可,罗老师说:“轶可真的很棒。”我回答:“我捍卫你的观点不管您将来喜欢什么明星,我都喜欢您。”我必须捍卫罗老师,虽然我一点都不喜欢曾轶可。但,我要号召所有人都捍卫罗老师。我心里还有点使坏的意思,就是让罗老师就这样下去,让他骑虎难下。永远,就这样喜欢下去。因为明年这时候估计就没人知道曾轶可是谁了。有一天在罗老师真的变成老罗的时候,会像奥斯特洛夫斯基老师饱含深情地写的那样:“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而已。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那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没有虚度年华而不必悔恨,也没有碌碌无为而不必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相声、小品、博客、培训以及曾轶可。’”

我想象着,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那时已白发苍苍抑或会当凌绝顶的罗老师,对着镜子,笑嘻嘻地回首往事:“我是可爱多,我多可爱,我可多爱,我多爱可,我爱可多了。”

妈的,我写到这里怎么发现我的感冒全好了呢?

带三个表 @ 2009-10-29 14:01:02 分类: 闲扯

生病无聊,就想一点无聊的事情。
“田昭赋”这个名字最近成了互联网搜索关键词的第一名。
此人悄然走红。
事实无数次告诉我们,走红不见得都是好人好事。
这种故事现在演绎的越来越惨烈,
真担心以后影视剧都没法编了。
发现该生与著名的和菜头老师同事,于是很性混。
便短信骚扰和老师:您一定对此事有自己的看法,我尤其期待您的看法。
和老师说:“我还是把命给你吧。”
和老师看来领到了封口费了,贵公司福利真多。
腾讯公司以后更名为“疼训”——令人疼痛的教训。
看来会编程的人不见得都会编瞎话,
虽然有时候程序编的跟瞎话一样靠不住。
瞎话都编不圆乎,还干这种事儿。
不过这种事儿肯定永远编不圆乎,只是高级和低级的区别。
但是人好像都喜欢干这种事儿。
最近买了一本书叫《本能》,讲的就是这方面的事儿。
副标题叫:为什么我们管不住自己?
从减肥到出轨,分析了个遍。
然后我又骚扰一直想红蛋红不起来的全勇先老师。
“你瞧瞧人家,再瞧瞧你。你能把一部戏编圆乎,却没法把自己的人生编圆乎。”
全老师说:“我去找找田昭赋的照片,让我家小狼天天看他照片,以后看见他就像看见石康一样,一口咬死他。”
注:小狼是全老师的养子、未来黑社会的打手哈士奇。

带三个表 @ 2009-10-29 4:22:45 分类: 未分类

昨天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大意是:

最近上海女生暴力殴打同学的视频在网上传播的很火爆。不知道你是否看过?无独有偶,我表哥家的孩子,非常老实的一个孩子,前几天在学校也被人殴打。缘由是因为一次考试没有给一个学习成绩差的同学抄袭,也成了殴打他的理由。第一次殴打后,孩子害怕,忍了,现在比第一次还要狠和恶劣。是不是只能报警?警察去了通常就是批评教育下,走后,孩子会遭受更多的殴打,而且老师也不做为。我想咨询下,这样的事情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这事儿还真把我难住了。第一,我现在没孩子,肯定也遇不到这样的事儿;第二,我上学那阵儿不这样啊,虽说任何时候都有坏孩子,但还不至于霸道到这样地步吧,难道黑社会已经渗入到中小学了?另外,我还真不知道现在中小学混乱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已经乱到打人的时候都要拿手机拍下来用来炫耀这种有恃无恐的地步了?所以给这个同学出不了什么好主意。我现在能想到的是,要不咱们撮一帮人把欺负你表哥孩子的那畜生打一顿?然后把他打成脑残,以后就知道上网占沙发不知道欺负人。但这也不是什么好办法,可是找警察或者找老师,已经没办法了,我觉得还有一条路可以走,可能是上梁山之前的最后一条路了,以不作为为由起诉老师。不过这样的结果可能会更惨,你表哥的孩子以后只能转学了。但是如果能把这种老师剔除出教育行业,也算是一种贡献。

要不这样吧,看我博客的人都有什么好主意。第一,你以前如果欺负过别的学生,你最怕什么?第二,如果你以前被欺负了,或者你的孩子被如此这般欺负了,你是怎么搞定的?

另外,在大城市、中小城市、县城、农村,都有这种情况发生吗?希望大家献计献策,与之无关的留言我都删除。

带三个表 @ 2009-10-28 23:04:41 分类: 闲扯


《俯卧撑》/胡武功(1996年)


《小时候》/李跃亮(2003年)

知道如何用Photoshop将一张照片变成油画么?
详情请见这里

带三个表 @ 2009-10-28 15:11:30 分类: 闲扯

(一)
两个猎人在森林里打猎,突然一人晕倒了。没有了呼吸。另外一个人急忙掏出打911。
“我的朋友死了,我该怎么做?”他喊到。
接线员说:“这很简单,我能帮你。首先,要确认他是否真的死了。”沉寂片刻,传来一声枪响。他回到电话中说:“好了,然后呢?”

(二)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继续一次野营旅行。在吃过晚饭,喝了瓶葡萄酒后,他们便躺下睡觉了。
过了不知几个小时,福尔摩斯醒了过来并推醒他最忠诚的朋友,“华生,快看看天空,然后告诉我你能看见什么。”
“我能看见数千万颗星星,福尔”华生回答。
“接下来你能从中推理出什么?”
华生思考了一分钟,“好的,让我逐条说明–
–根据天文学,说明那里可能有数百万个星系和几十亿颗潜藏的行星。
–从占星学角度来看,我观察到土星的位子处于狮子座。
–从钟表学上说,我推测现在的时间大约是3 点一刻。
–就气象学而言,我想明天很可能是晴空万里。
–神学上,我又能深深感到上帝的强大,与我们的渺小,有如浮游于天地,沧海之一粟。”

“那你能推理出什么呢,福尔?”
福尔沉默了片刻后。
“华生,你真够白痴!”他说。“哪个混蛋把我们的帐篷偷走了?!”

(三)
在美国太空总署第一次派太空人上太空时,他们很快发现圆珠笔无法在零重力的情况下工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太空总署花了10年时间和120亿美元研发了一种可以在零重力,倒置,水下,和几乎一切表面包括玻璃下书写,温度范围从0摄氏度到300摄氏度的钢笔。

而俄国人用铅笔。

(四)
两个男人坐在酒吧里。其中一个开始侮辱另一个人。他高声嚷到,“我和你妈睡过!”酒吧里顿时一片寂静,每个人都想听听那个人会怎么反击。他又一次大喊,“我睡过你妈!”另一个人说,“你喝醉了,爸。咱回家吧!”

——选自《译言》

带三个表 @ 2009-10-28 3:54:38 分类: 杂谈

最近不小心被流感了。去医院,测体温,医生说35度9,根本不能算发烧。我说我在家里测体温37度2,怎么到你这里就低了?如果35度9对我算正常体温,37度2是不是就算高烧了?那是不是就该打针了?医生说只要不过38度,就不能打针,哪怕你有一切感冒症状,就这么着吧,然后把我打发回家。第二次去,在家里体温37度5,到了医院36度,还是不给打针,但是咳嗽吐痰流鼻涕浑身发冷并且酸痛,我问医生,我都快死了,就不能打针吗?医生说,只能吃药,就这么着吧。

今天午夜,米高·集训的电影《就这么着吧》(This Is It)全球首映,在我印象中,好像中国从来没跟外国同步首映过什么电影(也许我孤陋寡闻),我要去看米高·集训的首映,如果还不好的话,就错过这次机会了。我出门之前还在犹豫,到底去不去。后来想,还是去吧,如果把自己真的折腾发烧了,医生肯定得给我打针。我就不信我体温升不到38度以上。

事实上我的选择对了,我真该来看这部电影,而不是首映式。索尼公司为了能让电影在中国上映带来一些影响,搞了一个首映式,这是我见过的最另类的首映式,七点多钟就把歌迷忽悠过去了,但是要搞一个漫长的首映式活动,必须凌晨才能开始首映,时间大约持续5个小时。同学们啊,一台春晚才4个小时,那么紧凑你都觉得拖沓,一个首映式,得上多少个赵本山的小品才能让在寒冷的风中等待的观众感觉时间过得飞快啊。更糟糕的是,主持人说让嘉宾上台,发现嘉宾还没到。这些嘉宾都挺能耍大牌的。好不容易嘉宾来了,主持人请嘉宾上台又分不清性别,好不容易主持人把嘉宾性别分清楚了,后面的易拉宝又掉下来了,好不容易把易拉宝钉上,音响又出问题了,好不容易音响好了,我才发现嘉宾基本上都没听说过,我就知道贾樟柯老师。这些嘉宾还都挺事儿逼的,有的嘉宾到最后也没来。米高·集训中国官方网的站长张锐老师在台上说了一句话很牛逼:“在米高·集训面前,谁都不是明星。”算是含蓄地表示一下他的不满吧。我冻得估计体温连29度都不到了,只好躲到一家咖啡厅里取暖。

其实这五个小时的首映式,还不如都交给米高·集训的粉丝玩呢,有个模仿米高·集训的人可以以假乱真,还有一帮纯粹用嗓音模仿米高·集训的歌(连伴奏都有),这不挺好吗,非要请一些傻逼明星上台说一些假惺惺的话。

还是说说电影吧。这跟一般的电影不一样,你必须带着感情看,会发现每一秒钟都那么好看,如果你仅仅是一个普通观众,估计看一半你就会退场。这是一部纪录片,基本上没什么情节,即便在制作效果上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但它还是一部纪录片。看这部电影,你首先要对米高·集训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一知半解都不行。了解之后你才知道还挺好看的。西方人看这部片子大概没什么障碍,中国人看,就隔着点什么,如果你是他的歌迷,这层隔阂就没有了,你不是,看着会一头雾水。你想想,有多少人真的明白音乐是什么呢?而这部片子从头到尾就是告诉你:米高·集训理解的音乐是什么。

从片子里能看出来,米高·集训为了他这次伦敦告别演唱会,确实费了不少心思,如果当初能如期在伦敦上演,绝对太震撼了,好多现场出其不意的效果,怎么说呢,你会觉得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真的没什么。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顶多是从人肉LED进化到电子LED,但观念上还是LED。米高·集训的演唱会效果已经出神入化了,如果能把这些想法都体现在舞台上,真是绝了。遗憾啊,这些未完成的现场效果你只能通过这部片子略知一二了。你知道为什么他会把这些东西做的那么好看吗?不仅仅是他的告别演唱会,他在影片的最后说了一段话,歌词大意是:观众都是来逃避的,我们要给他们制造一种逃避艺术。首先想到的是观众需要什么,而不是领导需要什么。嗯哼!

既然是告别演唱会,米高·集训一定会把他最喜欢和最流行的歌曲唱一遍,在这部片子里也都几乎完整地唱了,只是有些不是现场唱的,而是配的录音带里的声音,相当于好多首MV。另外,在片中米高·集训看上去很健康。

索尼公司认为,这部片子在中国的票房应该过1亿。我算了一下,目前进电影院看电影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城里人,城里人基本上还都知道米高·集训。而且我看完认为:真正的米高·集训的歌迷应该至少看三遍。中国有多少米高·集训的歌迷呢?一百万吧。一张电影票的平均价格30块钱,有3千万的票房。铁杆的歌迷估计有五万吧,让他们看三遍,又多了300万票房。再加上赶时髦被忽悠进去的观众,再增加两千多万吧,这样下来能有六千万票房。当然,这是我保守估计,因为这次发行的是南方新干线。

如果米高·集训的电影真的能突破一个亿,那看来一个符号的力量带来的商业价值真是太可怕了。我希望能过一个亿,超过《见过大爷》才好呢。

另外友情提示:如果看这部电影,不要一出字幕就站起身走人,一定要看完。

带三个表 @ 2009-10-25 2:03:13 分类: 闲扯

我以前养过一只猫,波斯型的,毛特长。有一次,我写稿子,突然电脑咣当一声就没电了,写了四千多字没保存的稿子就这样没了。查了半天,发现台灯还亮,不是停电。打开电脑,查了半天,发现没有糊味儿,说明内脏完好。到底出了啥问题?几经排查,发现出现了心血管拴塞——CPU的风扇不转了——被猫毛缠住了。我一怒之下,拿起剪子把猫按在地上,把毛剪了下来。我没学过理发,剪的豁牙露齿的,这只猫从此像霜打的茄子,闷闷不乐。以前,我经常喜欢折腾这只猫,但不管怎么折腾它,它都很开心,因为在它看来,它也觉得在折腾我。但是这次剪了毛,就大不同了,它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极大伤害,脸上以往的笑容再也看不见了,甚至很少能看到它舔自己的毛。郁闷了好长时间,直到有一天,它的毛长得差不多了,才恢复以往的快乐。

昨天看新闻,说台湾自从送去了圆圆和扁扁两只熊猫后,就流行了熊猫热,比猩红热的级别还高,但是台湾只有两只熊猫,于是有人就把一种白毛很长长得圆古隆咚的一种狗的眼睛和耳朵涂成了黑色,然后牵出来到处溜。乍一看,还真跟熊猫一样。有专家说,这样不好,会伤害狗的自尊心,将来会像郭敬明炫富一样走极端。

昨天下午看中超比赛,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猫和台湾的狗,你说如果他们能有点猫狗的尊严,估计也不会把联赛踢到现在还分不出谁是冠军吧。这话说得有点绕,我担心弱智的人一定看不明白,但我又懒得解释了。

带三个表 @ 2009-10-24 23:01:54 分类: 闲扯


最近要出一本书,如果快的话,会在年底出版。尽管出版社总是乐观地把出版日期提前,以我的经验,年底能看到这本书的实物就可以了。

封面请奇小怪老师设计的,这是草稿,不是定稿,我先贴出来,结果肯定跟这个版本不一样。

顺便插一条广告,超级自恋的宋石男老师离开了牛博网,临走前他跟我诉苦,他很怕他的胸大、臀大、细腰的女粉丝找不到他,所以在这里通知一下,丫的新博客地址在这里。大家去慰安一下宋石男老师。

带三个表 @ 2009-10-23 21:15:17 分类: 说书

《美国的言论自由》这本书名字看上去很诱人,一些右派或者愤青看到后会为之一振,哥伦比亚法学院的文森特·布拉西教授也热情赞扬这本书“富含创建,文笔优美,视野开阔,资料翔实,必将成为一部传世之作”。事实上,中国人看这本书有点费劲。作者优美的文笔会被我们不习惯的判例法叙述分析方式所冲淡。

我读这本书有两个感受:一、我几乎每看上一段就会想到一个问题——这本书怎么可以出版呢?或者,这本书应该被查封,因为它太反动了,能让我们明白很多道理。而我,恰恰是在看一本言论自由方面的书,脑袋里却时刻想着言论不自由的结果,这真有点讽刺。但仔细想想也不讽刺,因为我明白了书里论述的公民权利,一般能看明白道理的人,都会产生“于我心有戚戚焉”的错觉。二、我总是不自然地把这本书里面谈论的自由跟我所生活的环境联系在一起,这样很不好,要么这本书该封杀掉,要么我该死。

这本书是围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展开的,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案例来分析言论自由。从中能看到一个过程,即便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了“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不得立法禁止宗教活动自由;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得剥夺人民以和平方式集会或者向政府请愿要求申冤的权利。”但是真正能把这些言论自由的权利实施起来并非易事。

这本书我没有看完,因为会让我产生越看越沮丧的感觉,这让我中间不得不几次翻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宪法来缓解不快心理,但最终我还是没有看完。

今天看到《中国日报》有一篇文章《网络监管各国自有妙招》,详细说明了很多我们认为自由的国家在网络监管上的严厉。这类文章往往是想告诉贵国公民,其实在你们认为自由的国家,他们在上网管理上比我们还不自由,你们丫知足吧。其实这种做法不过是让国民知其一不知其二,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外国的法律。的确,西方某些国家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比贵国做得多,但是人家是怎么做的?我们是怎么做的?比方说之前弄了一个滤霸,说是保护青少年,要求网吧安装。但是现在说不许未成年人进网吧。这不自己打自己嘴巴吗。可见在保护青少年方面,连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这一条都没做到位。诸如此类的我就不说了。

《美国的言论自由》书里有这么一段话:“现代社会的一个悖论是,言论虽然受到人们珍视,但是它之所以受到严密保护,部分原因在于人们常常对它视若无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对言论的宽容并非出于惯例,而是因为漠视。”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美国的确比贵国做得好,值得我们学习,但我们喜欢偷换概念,只谈如何限制言论。美国人是这么理解的:“最高法院准予对直接向儿童推销淫秽物品的行为实施限制,但不允许将保护儿童作为管制成年人的幌子。”“正如其他不正确的观念一样,对于不正确的性观念所造成的危害,人们公认不得采取法律手段来予以消除。”

这些东西说了也没用,说多了会有同胞站出来说:“美国好,那你去美国吧。”

最后抄一段这本书的《译后记》:“本书的主旨和一项主要结论是,政府应当珍视并善待言论。诚哉斯言!经验表明,人类知识的积累和承传依赖言论,人的各项权利的有效行使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依赖言论,民主机制的正常运转依赖言论,社会的稳定和谐也依赖言论。言论有如生命之水、万善之源。从理论上说,人们不是语言学家,说出的每一句话不必要、也不可能无懈可击;任何一个人或团体都不可能掌握和利用一切知识,穷尽和垄断一切真理。人人都可以认识世界,追求真理、对真理的认识和追求是无止境的,‘真理的最好检验标准是思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承认的能力’,因此,任何人都无权压制别人的言论,也无权强制他人服从自己的言论;政府如若不喜欢人们发表的某些言论,除非这些言论会引发采取非法行动的危险。否则不应打击或压制它们。有鉴于此,我们不但要尊重个人发表与我们意见一致的自由,而且要尊重个人发表与我们不同、甚至为我们所憎恶的意见的自由;不但要保护我们认为正确的观点,而且要保护我们认为错误的观点;不但要保护政府官员或者学者的观点,而且也要保护文盲或者外行人的观点。宽容异议,是政府有力量、社会有活力和创造性的重要根源。社会的进步寓于讨论过程和异议过程之中。”

这话说得真好听,宽容异议,可能吗?在一个没有过民主与自由的洗礼下的民众,他们永远不知道宽容。这东西就是一个恶性循环,因为他不知道,所以他不知道。那么他们为什么不知道呢?

带三个表 @ 2009-10-23 11:21:04 分类: 未分类

我打算去。杭州这时候比北京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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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三个表 @ 2009-10-22 15:22:06 分类: 挨个祸害

A blonde, a brunette, and a redhead are on the run from the law when they find an old barn to hide out in. The police are close on their tails, so when the women find three sacks, they immediately jump into them. About a minute later, a policeman comes into the barn and sees the suspicious-looking sacks. He kicks the first one.
一个金发女郎,一个黑发女郎和一个红发女郎触犯了法律。在逃亡的路上,他们躲进了一处仓库。警察尾随而至,就在这时他们发现了三个麻袋,他们不加思索的跳了进去。大约过了一分钟,警察进入仓库看见了可疑的大袋子。他踢了踢第一个。

“Meow,” says the redhead.
“喵喵,”红发女郎发出声音。

“It must be a cat,” thinks the policeman and he kicks the second sack.
“看来是只小猫,”警察想想后,踢了踢第二个袋子。

“Woof,” says the brunette.
“汪汪,”黑发女郎叫到。

“Must be a dog,” thinks the policeman and he kicks the third sack.
“肯定是只狗,”警察想。接着他踢了踢第三个袋子。

“Tomato,” says the blonde.
“土摩托,”金发女郎说。

——选自译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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