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12-09-27 3:24:22 分类: 说书

我忘记了在哪一本书里看到一段文字,引自《LSD——我那惹是生非的孩子》这本书,后来一查,发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2006年已经出版了这本书,但是书店和网店都没有了,因为它只印刷了1000本。于是,我费尽周折,总算在孔夫子买到了这本书。我一直对各种关于毒品、毒物、麻醉剂、致幻剂的书籍很感兴趣,更何况,这本书是LSD之父阿尔伯特·霍夫曼老师写的呢。
这本书只有187页,也许你几个小时就能看完,或者需要几天的时间,关键是你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有些章节写的跟医学论文一样全是学术名词,有些又像是在讲故事。看完这本书,我想起了我的几种经历。
一种是在我大概八九岁的时候,每次在入睡之前我的眼前都会浮现出一些很绚烂的画面,五颜六色,主要是红色、蓝色和绿色,它们像萤火虫一样在天上飞,有时候排着队,有时候在旋转,每当这样的画面出现,我都会跟随这些物体的移动进入一个奇幻世界,感觉身体也飘了起来,在那个无穷无尽的世界里漂游。有段时间我每天都会在入睡前仔细去体验那种神奇的幻象,只要闭上眼睛,安静下来,那个画面就会出现。这种感觉大约持续了有几个月的时间,后来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消失。有时候,当我试图去营造那种氛围,期待那个幻象再次出现时,它却再也没有光临。直到1994年春节,我发高烧,连续烧了七天,快把自己烧糊涂了,这期间,那个久违的画面再度出现。
还有一种经历是我在上高中之后出现的,有时候会突然发现房间的物体开始变形。如果把眼睛盯在某个物体上,几秒钟后,这个物体就开始出现3D电影里的那种透视变形,而且越变越大,越来越恐怖,扑面而来。这种情景不定期出现,一年能出现三五次。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景,那种可怕的东西几乎要吞噬掉自己。后来我慢慢留意,可能是身体状况不好,或者是生病吃药后的一些反应,有时候我认为一定是吃了有毒的食品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恐怖幻象最后一次出现是在2004年。
还有一次是我的间接经历。那是2002年,我们有二十多人去云南采风。当时有一个计划去雨崩村,但是半路我突然胃疼,疼得直不起腰,只能停下来不去。北京晚报的戴方本来就很懒,不爱动,听说要走四个小时的山路,坚决不去。老颓也说自己不舒服,不去了。导演李虹也说身体不适不想去。这样我们四个人坐车返回德钦县招待所。其余人骑着马,去了雨崩村。
三天之后,这些人从雨崩村回到了德钦县。于是,一些异常情况出现了。一个女孩下车后就冲我嚷嚷,王小峰你们不去太亏了,有九条瀑布,可漂亮了。另一个人赶紧跑过来说:你别听她瞎说,一共才三条。这时摄影师法满老师过来,说,其实就一条,我都拿摄像机录下来了。那么,请听题:这帮人到底见过几条瀑布?
这还没完。一个女孩去的时候就病了,回来的时候神采奕奕。还有一个女孩去之前来例假,高原反应很严重,一路上跟霜打的茄子一样,回来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这还没玩,吃完晚饭,这些之前病怏怏的人非嚷嚷去泡吧。我们四个没去的人由于还有点高原反应,每天晚上十点钟就犯困。结果这帮去了雨崩村的人,到了快后半夜两点了还两眼刷刷放光,面色红润,毫无困意。这时,戴方很肯定地认为,他们一定是吃了毒蘑菇。经过戴少爷的反复调查,我们才知道,他们到了雨崩村的第一天,当地接待的人怕他们感冒(路上一直下雨),给他们做了一顿打卤面,而那个卤,就是用当地的一种蘑菇做的。当地人说山里有瘴气,这个蘑菇可以驱除瘴气。这些蘑菇决定了之后三天他们的各种行为和体验。
第二天,我和戴方翻遍了整个德钦县城的菜市场,希望能找到让这些人打了鸡血一样的毒蘑菇,我们买回了七八种蘑菇,吃完后等待奇迹出现,结果,啥反应也没有。因为当地是不许卖毒蘑菇的。
回过头再说这本书,在这本书里,霍夫曼博士描述了他童年时代体验过的一些魔幻经历,那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没有依赖任何药物。他对化学生物学很感兴趣,后来成了一个生物化学家。1938年,他从麦角菌中提取出了麦角酸二乙酰胺,即LSD。最初,这个让全世界感到迷幻的化学合成物并没有受到重视,直到五年后,霍夫曼偶然感受到它的奇异,便亲自尝试了一下,那感觉妙不可言。于是,他们的化学实验室进一步研究这个能让人产生联觉反应的药物是否可以在治疗精神病方面有什么帮助。实验结果证明,它确实在治疗精神病方面有辅助作用。
为了能更进一步证明该药品的疗效,霍夫曼所在的桑多斯实验室把LSD送给值得他们信赖的实验室,其中包括美国的一些实验室,希望能获取更多的实验案例。霍夫曼万万没想到,一个魔鬼从瓶子里飞了出来。
当人们通过服用LSD实验发现它能让人产生绝妙的奇幻之旅,人们对他的理解便慢慢偏离了医学领域,一些作家、艺术家和音乐家开始通过这个东西激发创作灵感,LSD从事实验室走到了民间。此时,西方正发起一场嬉皮运动,LSD注入了嬉皮运动的灵魂之中。那些参与实验的人从实验室走出来,夸张地描述着LSD给他们带来的稀奇古怪的感受,对LSD普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如果说LSD是毒品,它又不具备毒品的特性,首先它不成瘾,其次它没有后遗症,没有因为服用这个东西丧命的案例。但它的的确确能带给人飞一般的感受。而且当时没有哪个国家把LSD列为禁品。
霍夫曼只是想研究出一种药品,没想到他为世界创造出一种迷幻文化——尽管这不是他想看到的。所以,在1979年,他写了这本书——《LSD——我那惹是生非的孩子》。
对于LSD的非医学领域的滥用,霍夫曼博士写道:
“20世纪50年代末,在十多年不间断地对LSD进行科学研究和药物应用探索之后,我作为LSD之父的愉快感被蒙上了阴影。LSD被卷入了迷醉剂狂热的风潮之中,开始席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工业国家。奇怪的是LSD如此之快地扮演了迷醉剂这个新角色。有一个时期,至少从名声来说,它甚至成为独占鳌头的迷醉剂。LSD作为迷醉剂的传播带来了不断出现的因不谨慎、无医学监视而引起的不幸的事故。它越来越成为我本人和桑多斯制药公司的一个‘惹事生非的孩子’。”
LSD和其他毒品不同的是,是它的的确确对创作有些帮助。因为很多毒品在药性发作时,人是处于意识混乱失控状态,药劲儿过去之后,无法抓住或描述那种感受,而LSD不同,药劲儿发作时显然人还处于可控状态。霍夫曼在书中写道:“据报道服用LSD能激发起非同一般的美学体验,并能对创造过程的本质赋予新的洞察力,由此艺术家们的创造工作也受到非常规方式的影响。作为一种新发展出来的特殊艺术类型,幻觉艺术已广为人知,它包括LSD和其他致幻剂影响下产生的创作,这些药物在此是作为刺激物和灵感源泉。这一领域有代表性的出版物是马斯特斯(Robert E.L.Masters)和休斯敦(Jean Houston)的《心理致幻艺术》(Psychedelic Art)(Balance House,1968)一书。幻觉艺术的作品不是在药物起效期间创造出的,而仅是在后来,在艺术家受到这些体验激发后创造的。只要迷幻状持续,创造活动即使不是完全停止,也是被防碍,因为涌现出来的影像太美妙、太迅速,无法被描绘和制作出来。占压倒性优势的视觉麻痹了活动,所以直接来源于LSD迷幻的艺术作品大部分水平粗糙,它们值得重视不是因为其艺术价值,而是因为它们是心理状态的一种反映,借此可以深入了解到艺术家的被LSD激活并进入意识层的最深层的精神结构。”
甚至,霍夫曼还探讨了迷幻药和宗教、神秘主义之间的关系,他去墨西哥,想搞清楚那里的牵牛花和毒蘑菇里面是否含有类似LSD的成分,因为墨西哥人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时会食用一种毒蘑菇,产生的效果跟服用LSD非常像。事实证明这种毒蘑菇和LSD的成分及其相似。那么,我在想,云南雨崩村山上的蘑菇是不是和墨西哥毒蘑菇有一点近亲呢?
霍夫曼说:
“这种与医学研究有时平行、有时随后的非医学的、但却最热切的LSD使用,在1960年代初越来越普遍,LSD的使用以流行病一般的速度遍及所有社会阶层。在美国迷醉剂滥用的风潮之中,LSD作为一种耸人听闻的迷醉药被人们使用。然而并不像一些肤浅的观察家所声称的那样,大约从20年前开始在美国迅速泛滥的药物滥用,是LSD发现的结果,而是有深层次的社会根源:物质主义、由工业化和增长的城市化导致的与自然的疏远、对就业于机械化的、毫无生气的工作环境的不满意、在一个富足社会中的无聊和无目标,以及缺少一种宗教的、有教养的和有意义的人生的哲学基础。
甚至药物使用的热心倡导者都把LSD的存在当成命中注定的巧合。它恰好在这时被发现,是为了帮助那些在现代社会里遭受折磨的人们。毫不令人吃惊,LSD作为迷醉剂首先流行于美国,一个工业化、城市化、机械化,甚至农业上都是最先进的国家。这些也是导致和LSD浪潮同时发展起来的嬉皮士运动产生和发展的相同因素。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值得调查一下致幻药的使用在什么程度上促进了嬉皮士运动,以及相反嬉皮士运动如何促进了致幻药的使用。”
作为LSD之父,霍夫曼对他的这个不省心的孩子的反思还是很深刻的,因为他始终站在医学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但是他又能站在医学之外用另一种角度来看待这个社会问题:
“LSD及相关的致幻剂的真正的重要性,在于它具有改变作为接收器的‘自我’的波长的能力,因此引发了现实意识的变化。这种能力使不同的新的现实图像出现,这种真正的宇宙起源的力量,使得把致幻植物当成神圣药物的狂热崇拜得以理解。
日常现实与LSD迷幻中的世界图景从本质和特点上有什么不同呢?在日常现实意识的通常状态中,自我与外部世界是分开的;人面对面地对立于外部世界,外部世界是客体。在LSD状态下,人所体验的自身和外部世界的界线随迷幻程度的深浅或多或少地消失了。发送器与接收器之间的反馈发生了。自身的一部分溢流到外部世界,溢流到客体之中,开始活起来了,有了其他的更深刻的含意。这可以被知觉为是一种赐福式的转变,也可以被知觉为是充满恐怖的魔鬼般的转变,即进入到被信任的自我的失落状态。在幸运的情形中,这个新的自我感觉能够与外部世界的客体极乐地结合起来,相应地也与自己的主体结合起来。这种与外部世界合一的体验甚至能够强烈到产生自身和宇宙一体的感觉。这种宇宙意识的状况,在理想的情形下能被LSD或其他墨西哥神圣致幻药物激发出来,类似于自发的宗教启蒙和神秘合并。这两种情形,通常只是不朽的瞬间,这种体验到的现实突然显现出超越性,即宇宙与自身,发送器与接收器合为一体。”
如果你能看到到这里,我应该感谢你能阅读这么长的文字,我相信你是在没有服用LSD的情况下把这篇博客看完的。所以我要说两句题外话:LSD对大部分中国人是陌生的,甚至很多人从来没听说过。但是你一定听说过爱国主义,这种致幻剂的效果绝对不亚于LSD,它会让你变成人肉LED。田震当年是怎么唱的: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其余的,一切尽在不言中。嗯哼。
谢谢观赏。
带三个表 @ 2012-09-25 1:40:30 分类: 杂谈
《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马小军为了能博得姑娘欢心,为了能在伙伴中受重视,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从大烟囱上面跳下来,幸好没死。
如果简单来分析马小军的人格,大概无外乎人在成长过程中害怕孤独或者为了得到某种认可,做出一些极端行为来博得别人的佩服和接受。老天津人有个习惯,这是我看电视剧《马三立》时看到的,马先生在地摊说相声,总让人欺负,后来他掏出一把刀,朝自己大腿上狠狠扎了一下,后来再没人欺负他了。这是用自残的方式来赢得别人的敬畏。后来我问天津朋友,他们说天津人确实有这个传统。你想啊,谁愿意跟一个敢朝自己下手的人叫板啊。
说的通俗一点,这叫认同感。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人这种灵长类动物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群居结果。这就是后来为什么有了国家的原因。于是,相对就有了孤独一说。
总体来说,人是害怕孤独的,于是人就不断发明各种各样的东西解决孤独问题。
采访廖一梅,廖老师说:“自从发明了电视,全世界的人晚上的生活就变得一样了。”想想也挺可怕的。但是人们几乎不愿意拒绝缓解孤独的东西。
在电视时代,我家买电视的时间比较晚。平时课间同学聊天,很大一部分内容是跟昨晚的电视节目有关系的。家里有电视的同学聊得很热闹,我在一旁只有听的份儿。开始觉得融不到这个电视群体中,有点孤独。后来一想,也好,当个旁观者。但心里很渴望家里赶紧买电视。可是家里有了电视之后,我却没了兴趣参与电视节目的讨论了。从上高中开始,我发现我总是喜欢把自己排除在群体之外。
但是规则、习惯、趋势、潮流……等等等等都是由多数人决定的。你不接受这些就意味着你会遇到很多麻烦。我记得《等待药头》这本书里,有个乐手说,人们之所以沾染毒品,是因为在乐队这个小群体里,你如果不吸毒,会被吸毒的人孤立。很多事情之所以成为现象,就是众人怕孤独,怕被排斥,而走到一起来的。
“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的。”老虎的世界,只有老虎自己的行为规则,人的世界只有人的共同行为规则,独居与群居的区别在于,老虎有地盘意识,群居动物个体的地盘意识很差。
当你孤立于群体之外,会有人试图把你拉进来,或者被更加排斥。这两种行为我都遇到过。当然,最后往往是他们默认了我。比如喝酒,饭桌上你不喝酒,他们会让你喝,不然不够意思。这种傻逼酒文化我很讨厌,不是我不喝酒,是我不想喝酒。我不想做的事情你让我做,我肯定不舒服。其实扛上几次就可以了,以后不再有人难为你。而且,这让我容易产生免疫力。
想想从我工作以来,面对各种各样的群体试图拉着我接受某种普适行为习惯的经历,我逐一拒绝。开始我很烦,我认为是打扰我的个人选择。后来我理解了,人就是这样互相取暖的动物,只是我温度太高,用不着别人的温度而已。
现在,互联网造成的同质化正是人寻求共同愿望的结果。而我,又是被太阳系甩开的第十颗行星。现在我跟任何组合的群体吃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你有新浪微博吗?我永远是这些各种群体聚会(哪怕只有两个人)中没有新浪微博的人。接着就会有人很好奇问我:为什么没有?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有?再接着一定会有人劝我注册一个,然后加关注。开始我也不理解,后来我理解了,我全理解了,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不是瞧得起我,而是我确信他们的的确确是人类。
当然,现在人们议论的话题也趋于同质化,世界被互联网趟平了,人的视线却变窄了。每次社交聚会,话题无外乎网上的那点破事。我在这时候又变成了局外人,至少我不爱去关注那些所谓的热门话题,更不愿意去跟人探讨分享。我这时把自己当成一个傻子,一问三不知。其实人在探讨分享这些所谓的话题和观点,无非是想抖抖自己身上的羽毛——瞧,我的羽毛多美,跟野鸡似的。
我也慢慢在这些无法融进去但习惯以旁观者观察这些群体的外围设立一道屏障,时间长了,我怎么发现自己是个养鸡的呢。古语云:观鸡不语真君子。
享受孤独,这话不是随便说出来的。我现在告诫自己,别没事老要求人学会独立思考,人顶多就是肚里思考思考罢了。
带三个表 @ 2012-09-23 3:07:25 分类: 杂谈
《经济学人》上最近有一篇文章:Pornography and patriotism:Can’t we all just get it on? ,我查了一下,没发现作者,所以很难确定作者是从中国人还是西方人的角度去看待钓鱼岛和苍井空这个问题的。文中说,有一部分苍井空爱好者兼钓鱼岛爱好者的中国人比较纠结,不知道屁股往哪边坐。作者大概是看到了“钓鱼岛是中国的,苍井空是世界的”这种弱智标语引发出一系列感慨。
作者真的多虑了。中国人的爱国主义还处于动物阶段,跟爱苍井空一样,有什么纠结的,白天上街瞎起哄,晚上回家苍井空,一点都不矛盾。你以为他们真的会在这两件事上做出两难抉择吗,也太高估他们的情商了,在我看来就是哗众取宠一下而已——可能潜意识里还要表现一种所谓的大度——勿伤友军。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对爱国主义的理解和对日本文化的理解还停留在最表面阶段,或者说属于凑热闹赶时髦的状态,完全没那么坚定。自中国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人对很多东西的认知已经处于极度杂乱状态,很多东西厘不清。他们从小接受官方的正确答案,长大发现外来的答案也正确,偶尔会怀疑一下人生,真正矛盾纠结的可能在这里,而不是爱国和爱苍井空之间的对立。至少,在我看来,爱国主义和喜爱苍井空之间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
一、都容易让人肾上腺激素飙升;
二、都容易产生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三、都容易做出非理性行为;
四、都觉得这事挺迷人的;
五、都是通过动物方式来体验;
六、都容易产生崇拜行为。
从你识字那天起,你接受的一些词汇的概念——敌人、仇恨、丑恶、耻辱……等等都是扭曲之后让你理解的。你之后在认知过程中做出的任何判断,自然也都是扭曲的。所以,很多东西在你不经意间被掰直了,可是当你在所谓的大是大非面前去思考问题的时候,好像又觉得扭曲的是正确的,于是就开始纠结了——我应该仇恨日本人啊,怎么,怎么我却爱上苍井空了呢?还好,你挺傻逼的,喜欢什么都不过脑子,捡起熊掌丢了鱼,捡起鱼丢了熊掌,倒腾半天,最后你决定:桌子上插一小面五星红旗,打开电脑欣赏空姐。
带三个表 @ 2012-09-17 14:48:07 分类: 说书
每当这个国家上演一些荒诞剧的时候,我都会翻出这本书,而且每次都能找到符合中国现实的语句,简直就是写给我们的,这是预言还是诅咒?

“爱国主义是一种真实的责任感,民族主义则是一直在自己的粪堆上喔喔直叫的大傻逼。”——理查德·埃尔丁顿
“爱国主义在美国是容易理解的。意思是通过留心你的国家,留心你自己。”——卡尔文·柯立芝
“说到爱国主义,那简直是骗人;这常常是一个纪念抢掠的词语。世界上的每一寸土地无不体现着它的数度易主。”——马克·吐温
“我认为爱国主义就像慈善活动,先是出于对家人的爱。”——亨利·詹姆斯
“当整个国家大声叫嚣爱国主义的时候,我不得不探究他们手掌的洁净和心灵的纯洁。”——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
“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塞缪尔·约翰逊
“令人悲哀的是,身为一个忠心的爱国者却常常意味着成为其他人的敌人。”——伏尔泰
“在任何时代,爱国主义者都是傻子。”——亚力山大·蒲柏
“当你首先想到的是你对自己的人民的热爱时,那就是爱国主义;当你首先想到的是你对他国的人民的仇恨时,那就是民族主义。”——夏尔·戴高乐
“民族主义是我们的乱伦形式,是我们的过度崇拜,是我们的精神错乱。民族主义属于爱国主义派系。”——埃里希·弗洛姆
“民族主义是一种小儿病,是人类的荨麻疹。”——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民族主义者有着广泛的仇恨和偏狭之爱,他不能抑制对死亡之城的偏好。”——安德鲁·纪德
“国家只有在拥有正直、真实和美德时,他的生命才会安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
“总之,民族仇恨是一种奇特的东西。你往往会发现在文化发展程度越低的地方,这种情绪会越强大,越激烈。”——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
带三个表 @ 2012-09-13 22:24:19 分类: 闲扯
好多年前,那时候还没有你,有个女生拿着一张《北京青年报》说,我买这张报纸,就是为了看大仙的随笔,她眼中流露出来的神情在当时是很少见的——就像现在你跟人提到她的偶像时的那种反应。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大仙就是那个写体育报道不用采访的记者王俊。
后来认识大仙,他出了一本随笔集,就是那个女生整天追着看的那些四五百字的短文的集成,叫《一刀不能两断》。这本书基本上把大仙不靠谱的人生态度写尽了。后来书卖光了,出版社也没有加印。再后来大仙每隔两年就出一本随笔集,但我始终觉得,《一刀不能两断》是他最好的随笔集。
《一刀不能两断》终于再版了,这个从50后一直混到90后,混了四十来年的家伙,将为新书举行一次和14年前一样不靠谱的签售会,地点还是在三里屯酒吧,这次是同里的“小美食家法餐厅”。您看这签售时间:9月15日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就知道他是过夜生活的。
如果你还保留1998年那版《一刀不能两断》的签名版,可以带着这本书免费领取一本新版(我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了)。

带三个表 @ 2012-09-11 8:24:28 分类: 杂谈

瞧这小伙子,长得真精神。回家看拍的照片才发现,刘洋老师脸上打了两斤多的粉底。连他主持的时候都在想:我的镜头盖放哪去了?
带三个表 @ 2012-09-11 7:04:04 分类: 闲扯
如今你在任何场合都可能遇见某些名人的粉丝,更别说在演出现场了。我经常看演出,所以见过各式各样的粉丝,其德行也是各式各样。一般而言,粉丝都比较疯狂,不理性,这就是粉丝有时候让人讨厌的地方。
如果一个明星代言了假冒伪劣产品,会直接影响到他的公共形象他在公众中的形象。其实可以这样去想一下,你明星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你的那些粉丝的代言人,你粉丝的言行举止也一定会影响到你在公众中的形象——你瞧你,居然是这么一帮傻逼在喜欢你。
因为我没事经常评论一下当今的各种公共人物,包括很红的明星,所以没少受到这些人的粉丝们的骚扰,从王菲到刘翔,他们的粉丝千姿百态的弱智行为让人开了眼界。后来你发现,只要一个人成了粉丝,并为他所粉的人表现出任何不理智的言行时,基本上都是先给脑子注水后再粉墨登场。
但这些粉丝不管怎么愚蠢,基本上也是停留在互联网上瞎鸡巴嚷嚷的阶段,而互联网现在就是一坨坨痰盂,粉丝们这种姿态现在反倒成了常态,因为整体上中国人的素质就是这样,符合平均值。
我之前在博客上曾经写了一篇关于各种明星粉丝到底谁最脑残的文章,当时的结论是,刘翔粉丝最脑残。但在昨天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周笔畅的粉丝之后,我决定推翻我先前的论断,刘翔的粉丝也不过是逻辑上出了一点毛病而已,而周笔畅的粉丝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没教养最弱智最没礼貌最傻逼的粉丝,简直到了极致了。
深圳电台鹏城歌飞扬来北京汇报演出,这场演出主要是展示一下深圳地区原创歌手和他们的歌曲。深圳电台在过去十年间,一直致力于挖掘本地歌手,从这里走出了像陈楚生、周笔畅和给中国的第三世界人民带来福音的永恒的凤凰传奇。这些歌手,基本上都是先从飞扬971这个节目起步的,作为飞扬971的主持人之一的刘洋老师,他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两件事上:寻找镜头盖和推广本地原创歌手。
这次“唱响北京”演出,包括现在比较红的歌手刘惜君、周笔畅和陈楚生。所以,有他们的粉丝到现场也非常正常。
但我进了剧场之后,就发现了一些不正常,演出马上开始了,有一些人还在到处乱走,刘洋老师不断提醒观众赶紧坐好,但那些观众似乎耳背没听见。我仔细看了看,这些人看上去年纪都很小,手里拿一个荧光板,上面写了一个“笔”。显然,这是周笔畅的粉丝。而其他歌手的支持者们基本上都坐下了,比如刘惜君和陈楚生的粉丝。
演出开始了,歌手一个接一个出场,即使粉丝很多的刘惜君和陈楚生出场,现场秩序也十分井然,热烈疯狂但有节制,直到周笔畅出场。

当舞台大荧幕上出现了周笔畅的形象,你能想到的是,她的粉丝会像到了性高潮一样兴奋一下,尖叫一下,这都正常。当刘洋出场介绍周笔畅的时候,这些粉丝开始原形毕露,刘洋一共说过几句话,说的是什么,我就靠在台下的音响旁边,居然一个字都没听清楚,这些“笔”们把音频调整到最高处,不停尖叫。你妈逼你倒是让人把话说完啊,怎么连这点礼貌都没有。这还不算,当歌手出场,这些靠在前面的粉丝都离席拥到舞台前面,保安显然高估了这些傻逼们的素质,场面一时失控。周笔畅演唱完,这些粉丝迅速离席,整个现场十分混乱。这帮孙子简直把剧场当成他们的卧室了,杂种操的。一群傻笔!
我应该向刘翔的粉丝道歉,你们不是世界上最差的粉丝,你们只是逻辑上出了点故障而已,和周笔畅的烂粉丝比,你们简直是太优秀太儒雅太绅士了。
————ps————–
这篇博客昨天引来了一帮周笔畅的脑残粉,留言抗议。我他妈都删掉了。因为它们声张的理由跟十多年前跟我交手的那些傻逼粉丝一样,没啥新鲜的,我感觉你们都是一群人打上不同明星粉丝的标签。回家好好想想,问问你妈你爸,让他出个主意,再过来留言抗议。
带三个表 @ 2012-09-07 23:54:53 分类: 歪理邪说

上中学时发现对着电风扇说话,声音是颤抖的。后来,当我用不太标准的湘潭话对着电风扇喊:“怎哈……吟民……恭黑鬼……怎央吟民怎福……于本日……岑理疗……”发现还真像好几十年前那个大背头站在城楼上的录音效果啊。
对我来说,我能记住的声音太多了,因为小时候没有电视,只有广播,所以听广播会记住很多人的声音。不像现在,主持人的声音都有自己的音色特点,你肯定不会把白岩松和高晓松的声音混为一谈。可是当年,广播里的播音员几乎是群兔傍地走,分不清谁是谁。即使是这样,我还是能分清不少人,印象最深的是夏青和葛兰。当年能把葛兰、于芳、林如、雅坤……这些声音分清楚是很难的,因为她们都字正腔圆,只能从细微的音色差异上去辨别。
还有一件事让我印象很深,小时候村子里的大喇叭里经常播放人民日报的社论,那声音力道十足,穿透力极强,我要是走资派能吓尿裤子。后来听中央台《阅读与欣赏》节目,才知道小时候听到那个吓破人胆的播音员叫方明。我有幸见过一次方明老师,那是我在中央广播电台做主持人。每次上节目前,都会在直播间外面等上一个节目结束。直播间隔壁是一个录音间,我没事就到录音间转悠。那天,我看见一个老头进来,一看是方明。编辑拿着一篇新闻稿交给他,说:“方明老师,这是新闻稿。”方老师问:“多长时间?”编辑说:“1分45秒。”方老师拿着新闻稿到一边默念,没一会儿,走过来对编辑说:“可以了。”然后方老师进录音间,那个我小时候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从监听音箱里传了出来,只是柔和了许多。当方明老师最后一个字说完,计时表的数字正好走到1分45秒。我心里暗暗佩服,这就叫牛逼,说多长时间就多长时间,一点不差。
过去能记住的有特色的声音其实并不多,一旦记住就难以忘掉。比如上译厂的那批老配音演员,邱岳峰、尚华、于鼎、乔榛、童自荣、李梓、刘广宁……好多小朋友可能都没听说过这些人,不过没关系,你可以看看动画片《大闹天宫》,给你远房四舅孙悟空配音的就是邱岳峰。
后来流行听评书,所以那几位评书演员,袁阔成、单田芳、刘兰芳、田连元……的声音就耳熟能详了。记得有一年我去廊坊采访单田芳老师,给他打电话问路,单先生指路的时候都跟说评书一样:“你到廊坊高速路口出来向右拐,向前再走一段路,你就会看到东方大学城,这地方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前些天,登月的阿姆斯特朗去世了,他当年登上月球说的那句“对我来说这是一大步,但对探索宇宙的人类来说其实是一小步”通过一个0.99美分的摄像镜头传回到地球,估计也成了美国人心中标志性的声音了。有时候,好声音不在于它多么完美,而是多么与众不同。
现在能让人记住且能成为标志的声音几乎没有了,一般是这样,商业越发达,个性特色的东西就越来越少。比如福建一带,山这边跟山那边的语言可能就不一样,是因为交通不发达,交通不发达肯定是商业不发达。所以这样会保存着各种差异。现在什么都发达了,人们可接受可熟悉的共性的东西太多了,最要命的是,今天的人往往把这种共性的东西当成了个性,商业不发达造成差异,商业发达后却造成了信息泛滥形成的理解障碍,你看那些上选秀节目上得瑟的人,几乎每个人的词语、语气、表情都一操性,那他妈是个性吗?那是拿鸡毛当令箭的共性。
现在《中国好声音》这个节目特火,我觉得就是把KTV搬到电视上了,大概外国不流行KTV,研制出这么一个节目玩,等被我们山寨之后,才发现这玩意咱们不是一直在玩吗。记得当年有一次我跟戴少爷当评委,私下说好,谁唱的像王菲、谁唱《青藏高原》,谁模仿张信哲,就给零分。结果好多人中招。这还是2002年的事,过去十年了,还在全民卡拉OK。换句话说,中国人对音乐缺乏创造性,习惯鹦鹉学舌,这跟平时说话一样,就像网上流行一个词,全民跟着一起卡拉OK这个词。这叫什么鸡巴好声音!
有位刘翔式的“K粉”不干了,你老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你唱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声音啊。
带三个表 @ 2012-09-06 18:08:25 分类: 闲扯
几年前,我在朋友的帮助下开了一个淘宝店,但我一直不会在淘宝上购物,之前朋友帮助设置了淘宝的账号和支付宝,由于没有购物经历,很快,帐号和密码都忘了。当有一天我打算在淘宝上购物时,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所以,我可能是唯一一个在淘宝上开店却不会在上面购物的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搬着一台几十斤重的台式机跑到淘宝在北京的办公室,找到淘宝工作的一个朋友,希望能彻底解决我不会购物的问题。朋友找了一位技术支持,整个下午,他们为了我的帐号密码来回折腾,终于,我彻底搞明白了。我把淘宝、支付宝的密码用户名整整齐齐写在一个小本子上。回家后,上网,打算买点什么东西。可是在网上翻腾了半天,没找到真想买的东西。就放弃了。
但这一放弃就是一年。当我再次打算在淘宝上购物时,却发现那个小本本找不到了。所以密码、用户名也记不清楚了。但我凭着一些最基本的操作,还是找回了一部分。
于是,我咨询淘宝的那个朋友,基本事实如下:我有俩淘宝账号,第一个关联了支付宝,另一个没有。第一个没有绑定手机,第二个绑定了。第一个淘宝帐号密码都忘了,第二个淘宝用户名密码都记得但支付宝账号密码都忘了,却绑定了手机,但手机号是别人的,具体是谁,想不起来鸟。请问我怎么在淘宝购物?朋友说:你是京东派来捣乱的。
现在我要在淘宝上购物,只能托朋友。估计这辈子只要有朋友会在网上购物,我就学不会。就像有了搜索引擎之后,人们再也不学习了一样。
带三个表 @ 2012-09-05 0:56:47 分类: 挨个祸害

去西安出差,见到了传说了好多年的任田老师。任老师问:“你就是叫带三个表啊?”我点点头,心想,如假包换。她有点不解:“我印象中你应该是个胖子啊。”我心想,你不能因为认识王小山就把王小峰想象成一个胖子——虽说我们俩是异父异母的同胞兄弟。
我总是被人想象成一个胖子,这种事发生已经不是七次八次了。听说过没见过我的人一见面总要饶上这么一句:“我觉得你该是个胖子啊。”有时候搞得我都有点不相信自己了,回家照镜子:难道我必须长成胖子?
后来总修理网上的小脑残们,才发现,小脑残们都有一个毛病,先把一个人想象成什么样的人,然后攻击谩骂这个他想象中的人。至于他们的逻辑推理是怎么出来的,其实很简单,人都有一个习惯,对自己不清楚的事情会唤起他那低级的想象,这一点跟阿Q的习惯差不多,是人类的共性。
一般把我想象成胖子的人,大概觉得我话唠,有时候还挺贫,但是不认识我,就会想到那些脑满肠肥的说相声的人,于是就被归类到那堆人渣里面了。我曾经当面跟人调查过,为什么觉得我是个胖子?他们的回答差不多是这个逻辑。据说,这种判断是有科学依据的,你的闺密土摩托认为,人的大脑在处理信息的时候,会把直观接受的信息送到一个地方处理,直观信息不能让它完整处理判断的时候,就会动用另一个处理工具——想象。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显然是太好了,至少没有人把我当成胖子了。知道为什么我的博客名字叫“不许联想”吗?就是想告诉你们,想象在你无中生有的时候特别管用,但是在你处理已经存在的信息时,就跟弱智差不多了。所以人会经常上当受骗也是因为分不清没有的信息和存在的信息之间的区别。
我不是对把我想象成胖子的人有任何贬损之意,因为这么处理信息主要是人类进化的不太完善,不是你的错,是这个物种的错。但说实话,以前我还挺喜欢人们把我当成一个胖子的,因为过去我太瘦了,希望自己能长得胖一点,努力了将近20年,总算长了20斤肉,体重也只是你的闺蜜罗永浩的一半,过去一穷二白底子薄啊。
因为自己技不如人,所以我倒是很愿意跟胖子打交道,胖子天生三分喜兴,体胖跟心宽也有关系,我觉得当一个人变成胖子之后,肯定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了,所以什么事情都能想得开,跟胖子打交道直来直去,不累。
所以我周围积攒了一堆胖子,老罗我认识他的时候就已经是重量级了,据说现在已经步入无差别级了;知道罗老师跟和菜头是怎么闹掰的吗,原来这哥俩整天在网上讨论如何减肥,一个坚持中医减肥,一个坚持西医减肥,为此俩人争得显示器面红耳赤,最后不欢而散。事实充分证明,中西医减肥都是扯淡;王小山小时候还是瓜子脸,后来见到他,一段时间是坛子脸,一段时间是圆脸,忽大忽小,忽长忽扁。一打听才知道是他媳妇管教严了,就变成圆脸,放任自流一段时间,就变成酒精催起来的坛子脸了,跟天上的月亮一样有阴晴圆缺;还有那个端庄的老六,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长的意气风发,恰同学少年什么的,脸上棱角分明,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后来他觉得该端庄一下,也变成坛子脸了。有时候总搞不清是他站着的时候脸长还是躺着的时候脸高;还有陈晓卿,刚认识他的时候觉得他长得黑,像只长茄子,现在变成了圆茄子;我还有个哥们戴方,刚认识他的时候是个小胖墩,现在……怎么说呢,我觉得他不小心碰到甚么锐利坚硬的物体会突然像气球被捅破一样爆炸。
每当这些胖子在我眼前晃悠的时候,我都会发自内心感叹,还是党的富民政策和食品添加剂政策好啊。什么时候我也能沐浴一下党的恩情呢?
带三个表 @ 2012-09-02 3:51:29 分类: 闲扯
一到写稿子的时候就会焦虑,一焦虑肚子就饿,一饿就想吃东西。可往往这时候是半夜,没法到外面吃,只好自己动手。冰箱里还有几根鸭脖子,只好把它做了吃。外面的鸭脖子虽然好吃,但是里面放了看上去颜色鲜艳的硝盐,这东西是干嘛用的你百度一下就知道了。所以还是自己做最安全。
现在写稿子引起的焦虑并连锁反应到做饭吃已经变成条件反射,长此以往,我的厨艺会大长。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主编的记者一定是个好厨子。又翻腾了一下,还有一瓶威士忌,中西合璧,土洋结合,权当夜宵了。
具体做法是……(以下省略8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