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07年8月31日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7-08-31 17:26:53 分类: 杂谈

昨天跟孟静去看湖南卫视“舞动奇迹”现场直播,门口聚集很多粉丝,孟老师说,现在很多粉丝都是职业粉丝。比如现场哭一次给多少,惊声尖叫一次给多少钱……现在都明码标价。

我就想,应该成立一个粉丝代理公司,专门承接各种演出的粉丝表演起哄业务。比如有个傻逼想成名,搞一个什么活动,没有人来捧场,就可以找一些粉丝来填充,除了付粉丝一部分费用之外,还要收一笔代理费。我相信,在这个谁都想成名的社会,他们特别需要粉丝的支持,所以开这样一个代理公司,能赚大钱。我跟孟静说,回去咱俩就辞职吧,老写什么采访都没意思啊,开这么一个公司,多好啊,公司就咱俩,我当总裁,你当总经理,股份各50%。也不用办公场所,实在不行就暂时用三联的办公室,然后可以设一些分公司,像长沙这种明星出没的地方,一定要有一个分公司,回去我就注册。

具体经营范围大概是:
一、负责为明星(或非明星)参加各种活动捧场;
二、负责为明星(或非明星)在网络上制造人气;
三、假装负责消费明星(或非明星)的各种垃圾产品;
四、负责为即将成为明星的人手机投票(费用由这个傻瓜出);

具体报价:
一、现场惊声尖叫一次:10元
二、现场哭泣一次:10元
三、现场号啕大哭一次:50元
四、现场喊“我爱你”“永远支持你”之类的肉麻话一次:20元
五、现场晕倒一次:100元
六、现场冲到台上献吻一次:100元
七、现场口吐白沫一次:200元
八、现场到台上献花一次:200元
九、现场为明星割腕自杀(未遂):5000元
十、现场为明星割腕自杀或为明星卧轨跳楼喝敌敌畏……(既遂):负责所有丧葬费并赔偿家属损失100万元

媒体传播报价
一、在论坛、播客上留言支持明星的,一次5元
二、专门开博客或者架设网站支持明星的,一个月5000元
三、制造奇特的明星绯闻、小道消息,并且在网络和媒体上传播的,一次1万元
四、制造刺杀明星未遂,一次5万元
五、制造刺杀明星既遂,后果自负。

欢迎明星既尚未成名想成名的明星前来洽谈,本公司服务态度优良,尽职尽责,无效退款。您还犹豫什么,还不拿起电话,拨打电视右下角的全国免费直拨电话800-800-800000000,告诉我们你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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