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06年6月7日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6-06-07 16:51:45 分类: 杂谈

今天看大仙博客,他写了一篇《这种逼还在世面上混》,我立刻点击去看,原来,仙老说的“这种逼”原来只的是郭敬明。仙老说:“我跟这帮80后女孩说:只要这种逼还在世面上混,你们丫注定嫁不出去!”

能嫁出去的,怎么都能嫁出去,不管这世界上有多个“这种逼”;嫁不出去的,怎么都嫁不出去,不管这世界上有没有“这种逼”。

我又去看郭敬明的博客,他终于表态了,之前我写的《给你自由过了火》里说的他不会承认犯错误,看来没有猜错。不过我看了一下,他贴出来的时间比我的早,我要早看到他这么说,我就不会这么写。

虽然我已经不太会被文字感动了,但是看了郭四爷的《两小时后的生日》后,还是让我顿生怜悯之心,这孩子都给逼到这份上了,真有点走投无路而慌不择路了。落井下石实在不厚道,可是我这个人吧,确实做人不厚道,这时候我要再厚道了,就显得我太虚伪了。

想必郭四爷的这篇东西是他沉思了良久才憋出来的,在他看来,他必须要表态,没有退路。可他怎么说呢?这是个技巧问题。于是,他惯用的煽情笔法在这里再次派上用场。上来先是顾左右而言他:

好久没更新啦。好象感觉上是历史上最久的一次了orz….
最近虽然很忙,但是要具体说点什么,好象也说不出来自己在忙什么。
马上要搬新家咯,呵呵,但是各种关于房子的合同啊装修啊什么的,搞得我一个头三个大,好了,现在变三头身美少年了……或者中年orz….

写出去二里地之后,他才进入正题。为什么郭四爷要先玩这么一道曲径通幽呢?因为他好久没有更新了,所以要向粉丝们交待一下最近的情况,写得很感性,情真意切,在大段的前戏之后,一定能把粉丝们的怜香惜玉之情调动出来,前戏结束,郭四爷还不忘来一据点睛之笔:“可是那一刻我真的好想哭。”男人哭吧不是罪。我看到这里,心都快碎了。此时的郭敬明,是一个多么需要同情的人啊。

然后,才真正进入正题。

从知道判决结果的那天开始,我始终没有对这件事情发表过任何回应。不是刻意逃避,而是我已经不愿意再对这件事情浪费太多的口舌。官司打了三年,媒体报了三年,众看客也跟着一起“闹”了三年。这三年,我写了长篇小说《夏至未至》、出版了七本《岛》,发行了一张音乐小说《迷藏》,改编了《无极》,惟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或许这也是导致它败诉的重要原因)。

原来郭四爷是如此洒脱。如果他能稍微分一分神,说不定官司就赢了。但是他没有,这是导致他“败诉的重要原因”。郭四爷的这番话蒙一下没法律常识的人倒能起点作用,他的言外之意,因为他没有时间、精力去关注官司,导致败诉,再言外之意,这官司判决的有点不公平,你们法院怎么能对一个没有在官司上投入精力的人下黑手呢?实在有失法律的尊严啊。一个官司能不能赢,关键看证据,你证据充分,就算你再没精力关注,你也会赢,郭四爷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有律师帮助处理,也根本用不着他浪费什么精力。

我不知道郭四爷和出版社上诉,如果上诉,说明他们还是很在乎;如果不上诉,意味着他真是没精力(也可能是没理由)关注。在这里,郭四爷没有喊冤,因为他已经喊不出来了,但是他倾诉了他的委屈,用避实就虚的手法告诉人们——其实你们应该这样地来同情我一下。他看上去有点清高,有点不屑,其目的是想告诉人们他压根就没把官司当回事,如果它真的当了回事,把官司赢了,这让媒体和批评他的人多没面子,所以,忍辱负重一下,发扬一下闪亮的人格,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显得既大气又大方,不就一个破官司嘛,不就是赔点钱嘛。

但是,我并没有觉得多后悔。把时间和精力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里去,这才会让我觉得自己活得很有存在感(好拗口哦TAT)。三年里面,什么光怪陆离委屈不平的事情我都遇到过了,我也比大多数人都快速地成长了,可以说,现在的我就算是面对比官司判输还更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也能很平和了。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脆弱而不懂事的小孩。

郭四爷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我也能很平和了。”而且,“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脆弱而不懂事的小孩。”这孩子真的长大了,成熟了,能够坦然面对一切。但接下来又显出他的幼稚了: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我的那点顽固信念仍在,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会随意苟同。所以,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写到这里,郭四爷思绪有些乱了,他“所不认同的事情”是什么?显然是抄袭这件事,你不认同干吗不在法庭上辩解呢?如果理直气壮,法院的判决可能是另一个结果,但是他好像放弃了(惟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自己不作为,然后又觉得冤枉,这一幕我们小时候好像都经历过:自己犯了错,家长让承认错误,但是由于家长的言词过于激烈,反而让自己变得委屈而哇哇大哭,干吗哇哇大哭呢?其实不过是想博得家长的同情,家长心一软,就说不定放了一码,说白了就是耍无赖。

郭四爷的乱还体现在逻辑上,“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这个“!”用得好,仿佛是民族的脊梁。既然你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说明你认可了这个判决,说明也是对法律尊重了,但是不道歉,有说明你对法院的判决不能接受,又是对法律的蔑视。怎么什么好事都让你占上了?法律判决这东西又不是吃盘菜,可以挑肥拣瘦。写到这里,郭四爷已经不是矫情的问题了,而是撕破了他前文中温情的面纱,开始无赖了。

“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如果郭四爷有种,我希望他一直能扛下去,扛到海枯石烂,天塌地陷也决不收回这句话,咱就要挑战法律的尊严,寸土不让地挑战,反正是个民事官司,也不会出人命,怕什么,就跟丫法律死磕到底,看看到底是法律有尊严还是我郭四爷有尊严!欲与法律试比高,我佩服。

就在我写这篇博客的时候,有人给我发来一篇文章,标题叫《沉默是最好的装逼》。我原本以为郭四爷能一直沉默下去,但他终究没有沉得住气,以一副悲天悯人和患得患失的姿态站了出来,这次绝对不是一次最好的装逼。唉,不是有人说过吗,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躺下,何必要勉强站起来呢,站起来也未必比躺下高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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