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带三个表 @ 2014-06-07 15:05:35 分类: 杂谈


经常看到新闻说某艺术家、作家、歌星的手稿或签名拿到拍卖行拍卖,能卖出不少钱。我想是因为这些人的名气大,存留不多的缘故,物以稀为贵。

现在流行名人明星签名,出门除了带手机,一定要带支笔,以备粉丝之需。没名的人出本书,出张唱片时送人也要签上名字,收到的人会感觉特别与众不同。

我不知道签名行为是从何时开始,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求签名还是在26年前上大学时,当时硬笔书法家庞中华到学校讲座,讲完了我第一个冲上去要了一个签名。这是我唯一一次主动要签名的经历。后来所有的签名都是对方很客气主动签的。再后来,我觉得签名是一种社交方式,再再后来,我觉得是一种营销。

我也曾经被拉到网店的仓库,按要求在几千本书上签名,前一百本书,我还没觉得什么,变着字体变着花样签。一百本之后就烦了,觉得世界末日到了,因为我不相信那些买书的人看到签名会有多爽——买签名本顶多是在花钱时心里更安慰一些而已。

据说于丹、易中天这样的大腕儿,他们签售一天要六七千本,一本书上写两个字,就是一个短篇小说,写三个字,就是一个中篇了。后来,干脆改盖章了,那也得六七千下,每次使用的力量合计在一起,是不是可以把一辆小汽车推出三米远了?你想像着于丹老师一边念着“力拔山兮气盖世,推车推车兮有心得”是一个啥样的场景呢……

签名版流行,关键是人们都不爱主动读书了,如果你真爱看书,未必非要见作者,见了也未必要签名,实际上签了你未必会真看。但是有这样的行为艺术存在,出版业的日子好像会好受一点,购买者(未必是读者)和作者的虚荣心能满足一点,何乐而不为呢。这一切,其实都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情,过后谁还当回事啊。不过现在也有些后续行为,把拿到的签名版书拍张照片,发在微博上,艾特一下作者,这本书到此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关于签名,我想起一件事,有一年我去中央电视台采访春晚,碰上一个人,这哥们专门找春晚演员签名,这二十多年,每次也不知道他咋混进去了。他说凡是上过春晚的明星都给他签过了,后来抓进去的名人也人过留名,厚厚的好几本。我翻看他的签名本,真有很多珍稀墨迹。这哥们才牛逼呢,以后拿到苏富比拍卖行,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我书架上的书有很多是签名版的,这些书都是作者赠送给我的,有些我看了,有些我没看。我的习惯是,每隔三年会清理一下书架,把没用的书处理掉,毕竟书架的空间有限。每次处理时,看到那些熟人或半熟人的签名赠书,心里都会犹豫一下:扔不扔呢?扔了,上面有签名,似乎对作者不太当回事,万一有一天作者来家里做客,一览书架,发现没有自己的著作,心里会嘀咕的;不扔?有些书我确实看不下去,放在上面占地方,还不如扔掉。出于各种革命同情心,这些书我都留下来了。有一回搬家,我实在不想看到一些人的书老跟着我,索性处理掉了。这样一来,我心里就踏实多了,再扔也没那么犹豫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相信因果报应。有一天我收到一本书,是一个读者送我的一本《不是我点的火》,我好奇为啥把这本书送还给我,打开一看,我乐了。这是我签名后亲手送给一个朋友的,咋跑到别人手里了呢?我猜是她当废旧书处理卖了,被这位读者买到,他觉得里面有些蹊跷,又送给了我。于是我有了再次给人签名的机会,大笔一挥:“再赠某某某老师。”但这本书后来我没有再送给那个朋友,倒不是怕对方尴尬,而是觉得这书其实挺有纪念意义的,还是自己留着吧。有什么纪念意义呢?如果你的书真有留存价值,跟有没有签名没啥关系。留着,会时常让我想起自己做的很多事情并没有多大意义,一翻篇就过去。

14 个黑猩猩响应 “签名版” 作为黑猩猩,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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