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议员提交了《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SOPA)和《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roect IP Act,Pipa),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互联网公司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提出抗议。这两个法案目的是保护电影和唱片工业的版权,网络的自由下载分享给这两个行业带来巨大损失。
如果这两个法案真的在国会通过,那美国互联网将进入一个真正黑暗的中世纪,可能会有很多公司因此倒闭。美国是个在知识产权保护做的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他们也开始变得无计可施。不像贵国,从来都无法无天。所以版权持有者在面对侵权这个问题上不像美国人反应那么激烈。这次议员提交的两项法案,核心内容就是保护数字时代版权持有者的商业利益。由于“版权——内容——分享——新媒体公司利益”已经形成了新的利益链条,你想通过法律制止这种利益行为自然会受到维基百科这类网站的抵制的。
忘了是哪位古希腊哲学家说过的一句话:“用法治维持秩序的地方就证明人没有素质。”所以说美国是个没素质的国家。在互联网时代还要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我看了一些反对这两项法案的人写的一些文章,感觉美国人真的没素质,反对的理由太低级了。这一点跟贵国形成了鲜明对照,贵国从事盗版和分享的人都有一万个理由,而且不怕耍流氓。被法治约束的美国人就不习惯耍流氓,用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比如把网页弄黑,或者写一些怨妇式的文章发发牢骚。我认为,美国人应该来中国学习一下盗版分享经验,中国人民在这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知识,美国人应该虚心学习中国的耍流氓经验,以开放的姿态向贵国学习。
对于这个约束力十分极端的法案,我倒想看看它万一要是通过的话,会对现在的互联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否会阻止互联网的前行,或者说那些习惯了享受不劳而获的人是否会因此失去生活的勇气。
美国新媒体公司是否会通过第一修正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改变这两项法案的一部分内容,不得而知。可以预测的是,如果法案不能通过,电影和唱片工业会采取别的更严厉的方式;如果通过,可能会导致互联网新的格局出现。至于天平往哪个方向倾斜,一切取决于各方利益的角逐。拭目以待。
我个人的判断是:它通过的可能性很小。
其实,真正吸引人的是,未来发生变数的那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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