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什么事情放到网上,就容易变成行为艺术。
这种行为艺术,让我不得不怀疑,我在之前《征集照片》这篇博客是否用中文写的,如果是用中文,我是否说清楚了?然后我重新精读一遍我前一篇博客,发现确实是用中文而不是行为文字写的,我放心了。另外,我不得不怀疑,看到我博客的人是否懂中文,如果能读懂中文,应该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但我不得不怀疑,绝大多数人其实不懂中文,可能你是学英文或者别的什么鸡巴文长大的。我要你的照片,而且我反复强调是自拍的,就是那种网络流行的自恋姿势,你为什么把你家的猫和狗的照片给我,要是牠们自拍的也行。我要你自拍的照片,你干吗把你儿子的照片给我,这样对你孩子不好,以后记住,你的孩子要长大的,别让他长大之后到网上一搜都是自己的照片,做父母的别以为这样得色就是什么好事儿,这都将会成为他将来干坏事被人肉搜索的不利证据。我要你自拍的照片,干吗把你的大腿照片给我?而且上面的汗毛不仔细看以为是两条黑猩猩的腿。我要你自拍的照片,您就别把到处旅游拍的劣质风景照给我了,其实挺煞风景的。我要你自拍的照片,且用照相机(至少600万像素吧),您就别把用20万像素的烂手机拍的8K的照片发到我邮箱了,比邮票还小的照片我就是想拿你意淫都看不清楚。我要你自拍的照片,您就别把某次应聘演员的定装照给我了,我还没计划拍DV呢。另外,结婚照就别拿出来晒了,新郎长得比新浪还猥琐呢……我服了贵国公民了。
我没跟你开玩笑,我这件事儿挺严肃的,所以你也别跟我开玩笑。逼急了我把你提供的不合格照片PS成裸体发到陈冠希老师的邮箱里。谢谢你们的积极参与,博客写出来不到两个小时就收到了二十多封信。但这事儿不仅仅是这么参与就可以的。不合格的照片我都删掉了,以免生后患。其他积极参与的同学,希望你们也认真一点,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