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11年11月18日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11-11-18 16:16:21 分类: 闲扯

人都有自己认识的盲区,不懂的话就会出笑话。例子我就不举了,有闲功夫你们可以看看博客的留言。

这次写剧本,让我真的感受到不懂某个领域常识带来的困惑。所以每个细节都要咨询一些行家,是否合理。比如原来有一段写喝红酒的戏,红酒该肿么喝,也是有常识的,必须把喝红酒讲究的方式体现出来。后来咨询一个品酒师,给我讲了整套喝红酒的过程,我才知道,原来里面的学问这么多,通过这次咨询我才知道,原来常温下放置的红酒基本上都不能喝,用手一摸,发现很暖和,你可以扔掉了。这场戏本来写的很喜剧,还专门通过一个卖红酒的朋友找到一个1万欧元一瓶的红酒瓶子做道具,结果为了整体需要,这场5分钟的戏让我删掉了。

最让我头疼的常识问题就是行贿受贿,因为一直没有在政府部门工作,对腐败没啥直观认识,平时只能想像他们腐败,没有细节。但是剧情要求必须有一个行贿的情节,又不能有俗套,要巧妙的令人发指才行,想是想不出来的,所以我先写了一个版本的行贿受贿的桥段,放在那里不管,因为它肯定是错的。内行人一看就知道不合常理。

先改剧情逻辑问题,不然穿帮就闹笑话了。仔细一琢磨,这里面的剧情逻辑问题还真多。著名影评人奶猪给我指出一个逻辑问题,导致剧本的后半部分全改了——早知道不给丫看了。

剧情逻辑问题逐个消灭,最后轮到这个行贿情节了,为此我咨询了很多人,这时候我才发现,我那些在法院检察院律师所工作的同学是多么有用啊,打一圈电话,听得我胆战心惊,原来腐败高级到比好莱坞电影还戏剧化的地步了。同学一边骂着一边讲述腐败案例。戏剧永远没有真实的生活精彩啊。最终我选择了一个出人意料(对观众而言,对腐败者来说司空见惯)且场面简单的行贿方式。嗯哼。

带三个表 @ 2011-11-18 4:10:43 分类: 闲扯

《罗永浩的童年阴影》写完之后,发现我说的那个“32年7个月05天”天数不对,但我既懒得算,也懒得改,就在后面加了一句“本文有一个常识错误,请指出来”。我真不是故意想拿亲爱的读者们开涮。

我想但凡动动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天数不对,没想到,我真的低估了黑猩猩们的智商。指出常识错误的答案五花八门,几乎让我觉得这篇博客全是常识错误了。

5年前,我成心做了这么一个游戏:《奇怪了》,就是想玩弄一下喜欢浮想联翩的人,结果,还真有人上当。现在看我博客的人跟5年前的那批人早该换了一茬又一茬了吧,但是人们心中那种美好的没常识的不动脑子的好习惯还没有变。铁打的硬盘流水的脑残啊。请移步这里,看来这个游戏还适用你。

真是多此一举。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