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12年4月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12-04-19 16:27:50 分类: 闲扯

好久没更新博客了。最近事情较多,写过几篇,不满意,也没贴出来。很多人因为写微博而放弃博客,我试图爱上微博,但是失败了。我始终觉得它很无聊。

1
拍小电影的事儿让我有些力不从心,我现在扮演的不是编剧导演的角色,而是好像变成了制片人,经常跟人谈投资赞助的事情,而我又是一个不会谈判的人,能谈成的事儿,让我谈可能就会黄。从半年前开始,我带着钱找网站合作,人家觉得很奇怪,你是干嘛的?不老老实实写字,拍什么小电影。每次被拒绝后,我心里都发奋图强一下,等哪天我变成斯皮尔伯伯的,你再跟我合作我黑死你。哈哈。这半年多的经历我觉得都可以拍个电影了。

2
拍小电影的钱总是差一点,每次觉得钱够了,总有一个赞助的钱跑了,有想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的可以考虑一下。

3
剧本改了多少次我已经不知道了,反正跟当初的版本已经不是一回事了。找了几个行家指点了一下,在此要感谢一下这几个老师。首映式一定让你们坐第一排。

4
现在需要一个拍摄剧照的摄影师,如果您平时没什么事,摄影技术还可以,可以有半个月的时间跟剧组,可以跟我联系,管吃管住。但费用不多。(有兴趣的可发邮件给我)。

5
今年的T恤衫很快就出来了。这次比以前便宜不少(每件100元以内),因为跟初刻网站合作,让我省了不少心,质量上也比过去提高了一大块。

6
《欧美流行音乐指南》即将出iPad版,有兴趣上线后可以去下载。

7
汇报完毕。

带三个表 @ 2012-04-13 1:01:26 分类: 杂谈




如果你是“平克·弗洛伊德”的粉丝,那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EMI最近又变着花样再版他们的经典专辑了。

想想现在唱片公司也挺可怜的,唱片卖不出去,守着一大把宝贝眼看着贬值。所以他们想尽各种办法,把箱底都快翻坏了,尽量弄一些跟以前不一样的东西。凡是再版的经典专辑,都要搞搞新意思,加一点能吸引你的东西,比如从放一些未公开的版本,重新设计封面和内页,弄点视频……诸如此类,让我感觉他们也挺累。如果这些东西都用完了将来可咋办呢。

“平克·弗洛伊德”第一步是出一批Discovery Box Set,就是把原来的14张专辑重新混音,唱片封面和内页都重新设计。也许听起来效果会不一样,但是现在人们都听mp3,重新混音后的效果转成mp3,跟没混音差不了多少,现在的听众已经不关心效果了,有个动静他们就非常知足了。

第二种方式是出一批Experience Boxes,包括他们最著名的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Wish You Were Here和The Wall三张专辑。主要是增加了一些过去未发表过的一些录音室素材,封面的厚度当然也比过去多了不少。

第三种就是出Immersion Box Set。里面有未发表过的录音版本,现场版本和视频。包装极其精美,“平迷”们看到一定会大呼过瘾。但你们要知道,原来的双张专辑The Wall变成了六张:包括重新混音的原始专辑,现场和录音室的小样。仅录音室小样就收录了64首之多。从这些当初的录音版本你能发现最终版本的进化过程。可问题是,谁关心他们当初怎么鼓捣出来的这些东西呢。

看来唱片在今天确实已经变成纪念品了。

带三个表 @ 2012-04-09 17:35:13 分类: 未分类

周末去了一趟杭州,参加科学松鼠会的同学们搞的“菠萝科学奖”颁奖活动。能把科学和搞笑联系在一起,多好玩啊。

松鼠们希望这个颁奖活动能够幽默轻松快乐一些,要知道他们都是理科生,一张嘴都是科学依据啥的,能这样想挺不容易的。事实上效果还不错。包括颁奖结束后有很多乐队的表演,大家玩得还挺开心。

让我感到遗憾的是,真正让幽默打折扣的是参与到其中的文科生。东东枪老师写的串场词很有意思,但是那个毕业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的女主持人真不敢让人恭维,估计她除了学会大学四年背台词之外,没学会幽默感,东东枪老师设计的包袱都让她吃了——也太把自己当人了。这导致那个男主持人扔出去的话没人接。下回能换成敬一丹老师吗?

活动期间,见了几个科学家,聊天的时候感觉很好,个个都挺风趣幽默的,这让我知道,科学家还有跟土摩托不一样的人。聊起科学八卦,不比娱乐八卦逊色。

印象还比较深的是,颁奖结束后有一支乐队表演,那个女主唱简直就是谢尼德·奥康纳附体。还有就是Hit FM的主持人,他主持的也很好玩,他居然可以用19个歌手的音色唱《青花瓷》。

唯一感到遗憾的是,没有见到我小时候的偶像叶永烈老师。

带三个表 @ 2012-04-09 4:07:54 分类: 说书


在80年代,如果你是一个喜欢摇滚乐的中国人,你会很痛苦,因为能听到的摇滚实在不多。但是通过一些书籍报刊能知道一些歌星的名字,比如,我很早就听说有个人叫吉米·亨得里克斯,一些并不全面的文字介绍把这个人说的神乎其神。这样我心里就一直有个期待,如果有一天能听到他的歌……

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是当年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因为二楼的音像点品种非常丰富,尤其是进口唱片。有一天我在柜台上看到了传说中的吉米·亨得里克斯的卡带,新加坡版的,10块钱一盘。怎么形容当时我第一眼看到吉米的卡带呢?就像……就像西门庆第一次看到了潘金莲,心里的小鹿和小兔子那叫一通乱撞啊。10块钱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一笔开支,但我咬牙还是把这盘卡带买了下来。

但是回到家里把它放进卡座,结果有点让我失望——怎么这么难听呢。我没有听几分钟,便把它从卡座中取出来,我有点后悔,10块钱啊,半个月的生活费就这样换来一个失望。后来,我同学听说我有这盘磁带,想听,我就把这盘卡带送给了他。

有一天,我在家看电视,电视里在放一部美国电影,讲冷战时期美苏争夺海域霸权的故事,我记得有一个镜头,战斗机从航母上起飞,放的背景音乐非常熟悉,我忽然想起来了,是吉米的《紫雾》,天哪,这首歌的前奏从我家那个14英寸的破电视机里传出来时是如此美妙。

我又把那盘吉米的磁带从我同学那里赎了回来。

从此,我爱上了这个叫吉米·亨得里克斯的人。在后来,当我慢慢听到了他所有正式、非正式的唱片,才知道它的音乐当初为什么能那样打动我——你必须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而不是想象着它应该是什么音乐。尽管那时候我对布鲁斯、节奏与布鲁斯或者布鲁斯摇滚还没什么概念,但这一切显得都不重要了。

再后来,读到很多关于这个吉他手的传奇故事,能让我“近距离”地站在远处去审视这个人。吉米·亨得里克斯是一个有点像罗伯特·约翰逊一样的人物,一年前他的吉他弹得很糟糕,一年后就成了神。约翰逊有一个广为传播的用灵魂换技巧的故事。吉米没有这样的故事,他横空出世验证了一个真理:努力+天赋。

当我看完吉米·亨得里克斯的传记《满是镜子的房间》之后,关于这位传奇人物的碎片终于连接成一个完整的形象,这也是我看到的第三本死于27岁的歌手传记,之前是詹尼丝·乔普林的《活埋蓝调里》和吉姆·莫里森的《此地无人生还》

有时候你潜意识里一定要有点迷信,那就是上帝是公平的。吉米出生在一个面临破碎的家庭,家中五个孩子,他是唯一一个没有残疾的人,上帝对他如此偏爱,但上帝对他也很残忍,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父亲是个不务正业的酒鬼,几乎对他没有什么关爱,母亲后来去世。吉米小时候是靠蹭饭长大的,他因为偷了一辆车,面临坐牢的危险,只好去服兵役。为了能提前退役,组建他的乐队,他谎称自己有病还是同性恋爱上一个战友当这人面打手枪……最后部队让他提前退役。

他在美国跟当时一流的歌手一起演出过,以至于当他出道,经纪公司在给他写宣传材料时不相信他曾经与这么多牛逼的人有过合作——但他一直是充当伴奏乐手的角色,完全无法发挥自己的特长。他英俊帅气,不管是黑人女孩还是白人女孩看上他一眼都会发狂,他最惯用的谎言是:我因为没钱花,把吉他当出去了。女孩会毫不犹豫给他买一把新吉他——一个吉他手怎么能没有吉他呢。

上帝对他的眷顾,让这个来自残缺不全家庭的小伙子成为上世纪最伟大的吉他英雄,但同时上帝也是残酷的,只给了他27年的生命时间——上帝认为这足够了。

查尔斯·R·克罗斯这本《满是镜子的房间》写的可谓详实,他采访了上百个人,把这尊神的坎坷的一生还原出来。书中有一半内容讲述吉米成名之前的故事,要不是这本书里的描写,很难想象吉米·亨得里克斯这个吉他之神能跟一个几乎过着乞丐一般生活的人联系在一起。他是那种典型的随波逐流随遇而安的人,一个美国人,在美国努力了半天,就是无法出人头地,最后竟是在英国走红了。他成名之后几乎是在骨肉皮和妓女的家中度过的——包括死的时候。

吉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这个在苦难中长大的孩子,一直单纯而幼稚,他喜欢鲍勃·迪伦,所以他就认为凡是发型跟迪伦一样的人都不会差。哪有这么去判断人的。

吉米从部队退役后,没有回西雅图,而是辗转去了纽约,在格林尼治村,他开始表演,引来了一个人的主意,这人就是“滚石”乐队吉他手基思·理查德的女朋友琳达·基斯。他希望“滚石”乐队的经纪人奥尔德汉姆签下吉米,但是他对吉米没啥兴趣。之后基斯又把吉米推荐给另一个人,结果还是没戏。最后,她找到了“动物”乐队的贝司手查斯·钱德勒。钱德勒把吉米带到了英国。后来,“动物”乐队的经纪人迈克尔·杰弗里变成了吉米的经纪人。

书的后半部分主要描述吉米是如何成名,成名后的人生状态。这个天真的天才从1966年到1970年这5年间几乎是在疯狂和混乱中度过的,他成了当时最耀眼的吉他手,成了经纪人手里的摇钱树,他根本不懂政治、商业,他只知道手里的宝贝吉他和他摆脱贫穷后对奢华生活的挥霍,他挣多少就花多少,他在与钱德勒签唱片约的时候居然忘记曾经与一家唱片公司签过合同,这也成了后来的一个大麻烦。他睡过的骨肉皮和妓女一列从北京开往上海的动车都坐不下。

天才就是这样,一方面很强,其他方面一定很差。如果你想知道一个摇滚明星的混乱生活是什么样,那么,吉米的一生是很有代表性的,至少代表着那个时代摇滚生活的方式。

回顾每一个英年早逝的摇滚明星的一生,你都会发现有一个共同特点:作死。“那谁”乐队不是有首歌里唱过“愿我在年老前死去”吗。

如果拿这些作死的人和那些作死到最终明白人生是怎么回事的人对比一下,不妨能看出,领悟人活着的意义和交友慎重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另外,每个人的童年经历都会在他成人后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用宿命的说法就是:人的一生其实在10岁之前就决定了。

甚至,我每次读摇滚明星传记的时候都会发现,有时候这不仅是一部传记,而是一本心理学案例。如果从心理学角度来解读吉米·亨得里克斯的一生,它也一样成立,破碎的家庭、贫苦的经历、不安全感……都在吉米成名后慢慢显现出来。在整个过程中,包括他的父亲在内,没有一个人能帮到他。

如果你读完一本名人传记,没有读出这种感觉,那这本传记一定有太多虚假的东西。

吉米·亨得里克斯一直是我喜欢的歌手之一。每次我站在唱片架前,想拿出一张最想听的唱片,犹豫到最后,取下的那一张十之八九是他的唱片。而且,我从来不用电脑来播放他的音乐。

带三个表 @ 2012-04-05 22:48:04 分类: 未分类

今天看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这是个征求意见稿。又看了一些音乐人对这个新法的反应。

新法和旧法的版本我对比着看了一遍,也不像那些音乐人说的是退步,总体上是进步的。至于引起的争议,主要是第四十六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其实第四十八条还有一个规定:
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二)在使用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作品出处;
(三)在使用后一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同时报送使用作品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等相关信息。

也就是说,侵权的门槛比以前低了,只要没这个手续,你就侵权,只要有这个手续,你就得付费。像百度这种傻逼网站就不能“先侵权后耍无赖了”,因为有具体规定了。下面就是具体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参照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均难以确定,并且经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对于两次以上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应当根据前两款赔偿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赔偿数额。

第七十三条
下列侵权行为,同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件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表演、放映、播放、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播放、录制其表演,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录音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转播、录制、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七十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没收相关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未经许可,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避开或者破坏技术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
(三)未经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许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管理信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复制、发行、出租、表演、放映、播放、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相关作品、表演和录音制品的。

实际上新《著作权法》在保护力度和范围比以前扩大了,执行运用起来也比较灵活——假如它真的在实际中能得到执行的话。

音乐人们争议的更多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压榨他们的收益,这个在新法草案出来之前就有了,新法给具体执行部门赋予了更大的权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究竟是一个执法部门还是一个商业盈利部门,这是这些年音乐人们微词最多的地方,尤其是文化部搞的那一套收费代理,完全是周扒皮。

如果新法颁布,考验的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能不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如果能,新法就是进步,不能就是大大的倒退。

带三个表 @ 2012-04-02 3:50:22 分类: 说书


今天是世界自闭症日。我同学他们出了一本《我的话,对谁说》关于自闭症的。书里分享了很多治疗孩子自闭症的经验。

现在有不少小孩有自闭症,也许书里的经验能帮助到一些家长。

带三个表 @ 2012-04-01 14:13:11 分类: 闲扯

有人写了一篇文章:《对摇滚说不:25个最被高估的独立摇滚乐队》,看了这个名单之后,绝大多数乐队我认为作者说的很合理,我也不喜欢,哈哈。但我对Jesus and Mary Chain和Hüsker Dü、The Smiths持保留意见。

作者对Sonic Youth的评价很符合我的想法:“Sonic Youth乐队富有创造性,技艺超群,评论也几乎为此而推崇喝彩。但是一个问题是,他们打造的音乐几乎不可听,近乎自娱自乐。我不能够假装自己喜欢。”对Björk的看法我也认同。如果让我再补充几个名单的话,我可能会把Beyond、王菲、周杰伦和五月天加上,虽然他们跟“独立”没毛关系。嗯哼。

不过,类似这样的萝卜青菜之类的观点争论起来没什么意义,你没必要要求别人跟你喜欢的一样,但你要学会倾听别人的观点,哪怕你觉得像侮辱你亲爹一样不能接受。一直以来,我很清楚像王菲、周杰伦、李宇春、Beyond、五月天这样的名字你是不能在公开场合说“不”的,不然他们会说你有问题。我都对他们说过“不”,自然引来枪林弹雨,就像最近有个博士说的那样:“你想抹黑……”

人类只知道党同伐异,不知道求同存异。

25个最被高估的独立摇滚乐队名单如下:
1、Sonic Youth
2、Björk
3、The White Stripes
4、Flaming Lips
5、LCD Soundsystem
6、Bright Eyes
7、Animal Collective
8、Jesus and Mary Chain
9、Arctic Monkeys
10、Joanna Newsom
11、Of Montreal
12、Super Furry Animals
13、Sigur Rós
14、Bloc Party
15、Hüsker Dü
16、The Replacements
17、Sleigh Bells
18、Guided by Voices
19、Violent Femmes
20、No Age
21、The Smiths
22、Fleet Foxes
23、The Libertines
24、Fugazi
25、Clap your Hands Say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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