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2007年7月7日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7-07-07 15:51:45 分类: 杂谈

这是最后一批海报,都贴出来了,现在可以网上评选了。

评选地址在这里

感谢大家一段时间以来对《十面埋妇》的关注与参与,这是一个集体性瞎玩的活动,没有什么门槛,谁投稿都会登出来,鉴于某些作者做了几个类似的版本,我们只刊登出其中一幅。由于海报太多,难免会有疏漏,如果您的海报没有登出来,请与我联系,看看是什么原因。

这也正如我们拍这个DV的宗旨一样,没有门槛,就是一个玩,希望能让更多人参与,至于上线后到底有什么评价,我心里有数,它是一个一眼就能让你看出问题的作品,之前我给一些人放过,大家都反映都相当的一致,前戏太长。没办法,我就喜欢漫长的前戏,而且是朋友参与的,镜头能留下来我就不删,算是一个纪念。这种违反某些艺术规则的做法,会遭到人们的痛斥的。我们的口号是:“让你迅速变成影评人。”如果您不想变成影评人,建议大家用四倍速观看,效果很好。

过段时间DV就上线,我说过,没有广告,我就不上线。具体时间大家等通知吧。

去网站投票吧,如果你有幸能进入前六名,将送你由主创人员签名的T恤衫一件并邀请参加首映活动。外地同学如果进入前六名,我们也邀请,但无法支付费用。如不能到场,过段时间会赠送光盘一张(含《十面埋妇》DVD、首映式现场录像和影片花絮)。

错落有致版(作者/李伟杰)
闲的蛋疼版(作者/412106029)

火腿肠版(作者/A导)

花样年华版(作者/西瓜)

飞妇之言版(作者/being )

三个代表版(作者/宋勇涛)

男女主角版(作者/秋涞)

三精版(作者/刘毅)

迷幻版(作者/xxgzr)

红眼病版(作者/小玉)

十个水缸版(作者/西瓜)

手机箱板(作者/sunshine212)

蛛丝马迹版(作者/blueliu)

犹如琵琶半遮面版(作者/樱桃媛子)

Joni Mitchell版(作者/blueliu)

九纹龙史进版(作者/樱桃媛子)

谁踩了我的尾巴版(作者/blueliu)

人多眼杂版(作者/sinwee tan)

黑角落版(作者/小彪)

喋血面具版(作者/乌鸦)

五谷丰登版(作者/YJazz)

贞子版(作者/vanvs)

胶卷版(作者/芋头)

破壳而出版(作者/许多盐)

剧毒警告版(作者/许多盐)

八卦中心版(作者/victory0808197)

超级连接版(作者/oldkey)

色情准星版(作者/victory08081974)

漩涡版(作者/许多盐)

血色浪漫版(作者/芋头)

保龄球版(作者/许多盐)

天女下凡版(作者/西瓜)

日本AV版(作者/张成强)

门前冷落牙齿稀版(作者/周文)

歪门鞋道版(作者/圆圆)

药房取药窗口版(作者/圆圆)

手心里的秘密版(作者/西瓜)

非典时期的接吻版(作者/西瓜)

青涩的插足版(作者/无味糖果)

面面具盗版(作者/chenying419)

凤还巢版(作者/annie)

带三个表 @ 2007-07-07 14:04:35 分类: 歪理邪说

 最近厦门市政府打算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取消网民匿名发贴,关于它的合法性,连岳老师在一篇文章中已经说明了,我这里不多说了,但想补充一点。

什么叫地方性法规?《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有几个特点: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二、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三、必须报全国人大备案。

这可以看出,地方性法规是针对本地区情况制定的,法规的制定,可以有效管理本地区事务,如果厦门出台一个《厦门市民散步管理条例》,我觉得倒没什么,厦门市民凡是三人以上出门散步,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否则不得散步。

但是,网络的管理就很麻烦,我不是厦门人,在别的省市可以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程度在厦门地区却被限制了,反过来说明,厦门市政府本来是想针对厦门地区制定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这和散步有所不同,网络是没有界限的,即使该法规出台,即使网民都是实名的,但多数都是外地人,多数言论都是对厦门市政府不利的,你地方性法规能管得了吗?人家在慕尼黑发一个贴子,在石河子发一个贴子,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发一个贴子,你厦门市政府还要出趟差把人家抓回来?这管理成本也忒高了点吧,可你不管人家,地方性法规不就是聋子的耳朵了吗。

互联网时代,管理需要有点互联网精神,而且要有点互联网智商,除非厦门市政府研发出一道新型防火墙,把非厦门籍的网民拒之墙外,关门打狗,你的这个地方性法规才能有点效果,否则不就是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吗。

厦门市政府的荒唐想法倒确实给政府部门提出一个挑战,那就是如何管理互联网,国家在管理起来都显得捉襟见肘,更别说地方政府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既然墙可以透风,您就得用一种透明的与时俱进的方式来管理,还用堵的办法,只能把自己堵死。

我有点看笑话心里,真希望厦门市政府赶紧出台这个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看看他们最后如何收场。

带三个表 @ 2007-07-07 2:05:40 分类: 杂谈

猜猜这个人是谁?
第一个猜对的人,邀请参加首映式并送T恤衫一件。
此人的朋友不参加此次竞猜。

带三个表 @ 2007-07-07 0:09:40 分类: 杂谈

 网络的发达,其实不是给人提供了更多信息,而是屏蔽了很多信息,面对海量信息,我们会像猴子火中取栗,不知道如何下爪,即便有搜索引擎这样的傻猫,解决的也是个局部问题。其实有个人在网上就是跟你做街坊,你就是不知道他。记得几个月前韩寒推荐我的博客,有人给我发邮件,说没想到在新浪之外还有人在别的地方写博客。我倒不惊讶,因为我也一直以为除了我写博客之外就没别人写博客了。这就是信息时代的信息屏蔽,它让我们都变成了知识残疾,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小洞天,却不知天外有天。

有一天上班,桌子上放着一封快件,打开一看是一本书。不知从什么时候,老有人给我寄书,我在三联不负责读书栏目,把书寄给我,确实有点挺看得起我的,但同时我也有些不安,因为我实在不爱看书,寄给我多少有些浪费。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很多人写书,我都看不懂,看出去二里地,不知所云,估计又是自己买书号浪费森林用的。书费解不能读也,所以我就不看了。

话说这一天,我打开这本新快递过来的书,书名叫《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叫曹昇。我以前对李斯特挺感兴趣,但是对李斯这个人却知之甚少,只是在电视剧《秦始皇》里对这个人有点感性认识,也仅此而已。本来想看看这本书,估计又是类似《明朝那些烂事儿》这样的书。可是再定睛一看,书的腰封上是一个叫潘石屹的人强烈推荐的,我想打开这本书的欲望又降下去了,好比你正想跟一个姑娘烈焰干柴般的准备缠绵的时候,突然听见了敲门声……

于是,这本打开的书扔在办公桌上好几天,后来一想,干吗不把那个腰封扔掉,这样就眼不见为净了。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这一翻开,就放不下了。怎么说呢,躺在沙发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坐在椅子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躺在床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蹲在马桶上看,乐的要掉进马桶里……

实话说,我还没看完,但我想赶紧先介绍一番。

我上网查一下曹昇的来路,发现关于他的介绍还不少,好像叫曹三公子,但都是跟这本书有关,好像他老在天涯论坛混,我几乎不去天涯论坛;他在新浪开博客,我几乎不去新浪的博客看,除了个别几个在新浪开博的朋友外,我还真没去看过别的。这就是信息屏蔽,在看这本书之前根本不知道有曹昇这个人,我只知道毕昇和陈昇。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我查半天也没查出来,以后出书的人最好之前都先弄一个明星小档案什么的,也便于查询。

这本书写的是李斯的一生命运吧,用现代视角解释李斯的官场沉浮,曹昇看来对李斯颇有一番研究,虚构与史实都还能让人信服。其实写史也好,写历史小说也好,有时候因为时间久远,史料缺乏,往往写得让人难以置信,有时候写得过于现代,无法让人回到历史状态;有时候又太囿于史料,施展不开。曹昇的写法,绕开了这两种写法的不足,干脆用一种破坏式的写法,让你在信息时代与农耕时代间穿梭。一方面,曹昇用扎实的史料把李斯这个形象勾勒的十分清晰,尤其是他扎实的古文功底,即便用古文调侃,都那么到位。一方面,曹昇大胆使用现代语言,甚至网络语言,还木乃伊般的史料于血肉,这种写法,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即便文白参杂,读着也不累,读着也是那么顺畅,无疑,幽默、调侃、风趣成了两种文体之间的壳牌润滑油,既非大话,也非戏说。就是曹昇写得不正经,不然去《百家讲坛》,《百家讲坛》就能变成《武林外传》。

书主要写李斯的官场生涯,我对官场上的哲学兴趣不大,但是期间偶尔显露出的机锋,倒也是当今中国现实的写照,所以,我在看《流血的仕途》时,兴趣点主要集中在他的语言特色上,所以一路看下来,不停地掉在地上。所以,即便你对官场上的那些“狗心豆角”不感兴趣,这本书你也能看得饶有兴致,如果你是一个准备走仕途之路的人,看这本书不就是更爽了吗,看完之后,你仰望苍穹,都会有种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感觉。

别笑我没文化,我是把这本书当单口相声看的。

谁知道曹昇这小子的来路,给我说说。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