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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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15-01-29 14:54:30 分类: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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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大门》是凤飞飞的一首歌,唱的是一个走两岔的意外惊喜的故事,当然,意外的惊喜和收获肯定是爱情。在看格雷尔·马库斯的《聆听大门》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会想到这首与此书无关的歌曲:“想敲开你家大门,想敲开你家大门……”一扇很形象化的门在阅读过程中被慢慢打开——其实阅读任何一本书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只是这次真的是“开门”的故事。

关于“大门”乐队,喜欢摇滚乐的人都不会绕开他们。当年听打口磁带,它可一直是“尖儿货”。我记得当时跟一个姑娘探讨“大门”,我关心的是为什么乐队没有贝司手,而用一件摇滚乐队不常用的乐器:管风琴。而姑娘则向我描述吉姆·莫里森如何如何帅,眼睛如何如何勾魂……人们对一件事物的理解总是会想两岔——好吧,要不咱们聊聊四大天王或者四小天鹅吧。

在当年对摇滚乐了解有限的情况下,我觉得“大门”是独一无二的,随着听到的摇滚乐越来越多,知道的越来越多,我发现他们的确独一无二。对他们的感知,我想《聆听大门》的译者董楠老师在她充满文艺青年激情的译序里面已经写得非常到位了,尤其是那种感性的认识,写得非常充分,于我心有戚戚焉。我这里就不续貂了。

这是我看过的第三本格雷尔·马库斯的书,之前看过他的《老美国志异》和《神秘列车》。在看马库斯的书之前,他的名字和戴夫·马什、罗伯特·希尔本、莱斯特·班斯一样如雷贯耳。但是真的读起来,却每每感觉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他的思维就像一个瞬间炸开的烟花——耀眼、迷人,稍瞬即逝,让你抓不住。自以为对美国摇滚乐还算有些了解,可在马库斯的文字面前,感觉自己像一个白痴,这是我过去看摇滚书籍时从未有过的感受。

马库斯的这几本书很难让人迅速归类,乐评?是,但又不是;散文随笔?是,但又不是;小说?是,但又不是;历史?是,但又不是;文化评论?这可能是最接近他文风的描述了,但是他文字的天马行空,又完全没有评论的严谨性,几乎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你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就是像坐上没有终点过山车,跟随他的文字上下起伏,而身边你认为可以熟视无睹的风景,突然间变得奇异而陌生……

马库斯擅长从旁门左道下手,来向我们展现平淡无奇的外表下的爱丽丝仙境,这是他最绝的地方。鲍勃·迪伦和几个加拿大哥们在一间地下室里玩了一段时间,录制了一盘算不上标准的磁带,最后被传来传去。马库斯以这盘神秘的录音带为圆心,一圈一圈缠绕出来另一番景象——一部怪异的美国音乐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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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大门》也是从一套四张的Bootleg唱片《踢你屁股!》(Boot Yer Butt!)入手,讲述了“大门”传奇的一生。这套唱片实际上就是当初人们在看“大门”乐队演出的时候偷偷录下来的。试想,在60年代,观众的现场录音技术会是什么效果,但是那些有心人随手按下录音键,诱发了马库斯的创作灵感。

当初看《老美国志异》的时候,搞不懂马库斯为什么要这样去写乐评。比如,他在解读一首歌的时候,常常解读的支离破碎,面目全非。我不知道被他解读过的那些歌手是否赞同他的观点,是觉得头头是道还是荒唐可笑?

当我继续看下去,才发现我想错了。马库斯这点常识还是懂的,他的文字里面从来没有针对一首歌发表过类似——“你不该这么写”“你应该再如何如何”之类的观点。在这一点上,中国的评论家和喜欢@别人的人该跟马库斯好好学学,当你去解读一个作品的时候,是否在心里先把作者捆在一棵树上,然后高举霸主鞭教训作者如何如何,再顺手把这些自以为闪光的观点扣在作者的脑袋上?想象着要是作者重新按照你先知般的观点改写一下是不是就绝世完美了?是的,我相信大部分缺乏评论常识的人都会这样自以为是。

也许你刚开始看马库斯的文字会觉得他有过度解读的嫌疑,但是真的看下去,会发现,他只是以他解读的作品为圆心,然后张开想象的双臂,尽力去画一个漫无边界的圆,所及之处,皆为他所用,那种立体的、跳跃式的评点,逐渐勾勒出一个多面的美国大众文化景象。当这种看似过度解读走向极端,就变成庖丁解牛而不见牛了。

这让我想起在1989年左右,我搞到一盘崔健1988年在北京中山音乐堂演唱会的录音带,那时候他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还没有发行。有段时间我只能靠这盘音质极差、声音极小,甚至有时候得把耳朵贴在录音机喇叭跟前才能挺清楚他在唱什么的卡带来解渴。同时,关于这盘磁带背后那场音乐会的小道消息我也听到不少。这让我萌生了想给崔健写一本传记的冲动。于是我贸然敲开梁和平的家门(他当时一直跟崔健合作),当我说明来意,梁和平没有让我进屋,而是挡在门口把我训了一顿,然后把我赶走……多年后当我去梁和平家采访,提起此事,他很吃惊——还有这么一回事儿?我其实心里感到很幸运,幸亏没有得到这次机会,不然指不定写得多糟糕呢。

我之所以这么说,倒不是因为看过马库斯的书之后才后知后觉。一直以来,我对中国摇滚乐的理解一直有一个看不懂的问题,那就是它为什么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却又如此单薄?直到前些年,我才慢慢搞明白,是中国没有大众文化基础,这让我对在大众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摇滚乐来到中国后无法真正能解释清楚它的缘起与兴衰,它不是音乐本身的问题,而是与这个国家的传统文化的局限性、跟开放后整个文化的发展带来的种种问题有关。当西方摇滚早已汇聚成洪流时,中国摇滚仍然是一条随时干枯的小河。

去年,有一家出版社跟我约稿,出一本“中国摇滚30年”的书。编辑给我的策划提纲无非是采访一遍那些重要的摇滚歌手。于是我拒绝了。我想像的中国摇滚乐历史不该这样轻浮的拼凑,它应该是一部30年来的文化史、社会史,应该像乔恩·萨维奇写的《英格兰梦》那样。

但是我们写不出来,是因为中国当代的大众文化不是个立体,只是一些杂乱无章的点或线,甚至连面都没有,更别说立体了。写起来也会有些乏味。

当马库斯去肆意他的文字的时候,说实话,我非常羡慕他,他把美国大众文化的碎片玩弄于掌股之间,信手即可拼接出一幅生动的摇滚风情画。他这样飞来飞去,是因为美国有大众文化。

当一扇门在敲开之前,你可以任意想象。当它真的打开,它完全超乎你的想象。这就是马库斯《聆听大门》。

带三个表 @ 2015-01-03 1:38:09 分类: 说书


好多年前,我听人讲过一个关于罗德·斯图尔特(Rod Stewart)的八卦,说他有天晚上去一个同性恋酒吧玩耍,然后被送进医院洗胃,医生从他的胃里洗出了二十盎司精液。1盎司≈28.3克……

我的脑子里本能地想到他那首动人的、富有天鹅绒质感一般的歌曲Tonight’s The Night里面趴着无数只蝌蚪……

我听到斯图尔特的第一首歌曲就是这首Tonight’s The Night,可能和每个第一次听到斯图尔特歌曲的人一样,我也是被他沙哑的歌喉所迷倒,可谁能想到这副迷人的歌喉还曾奔涌过二十盎司的精液……

终于,在斯图尔特的传记中,他亲口解释了这个被人们传了很多年的八卦——是因为他开掉了一直喜欢给媒体提供各种有关斯图尔特八卦消息的私人助理托尼·图恩,出于报复,图恩才编了这么一段恶心的八卦。事实上,那天晚上他并没有去那个同性恋酒吧。

如果把我喜欢的摇滚歌星做一个排名的话,罗德·斯图尔特肯定进不了前50名。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唱情歌的流行歌手,当然,我也不讨厌他,即使知道那个二十盎司的八卦之后。

所以,在我阅读他的传记《浪人情歌》之前,知道他不会像其他歌手的传记那样有厚重感,并且传递出那种特有背景下的文化与社会的信息,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尤其是这本自传,自然会让我联想到,他会选择性记录自己的生平,甚至他不会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样在传记中敢于直面自己的过去。

事实上和我一开始想象的差不多,但是传记很好看,这主要是他把自己的一生差不多都写成了喜剧感很强的段子。罗德·斯图尔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出身平民,苏格兰格拉斯哥流浪者队的忠实球迷,也拥有名望、财富和在他身边如走马灯一样变换的金发、长腿的美女模特——几十年来他一直很忠贞自己的这个美学品位。他喜欢好莱坞式的生活,喜欢被媒体关注,乐于被纠缠在各种八卦和小道消息中间,他有着很强的虚荣心……这是成为一名歌星的最基本条件。

如果你也具有和斯图尔特同样的生活态度或者梦想的话,那你该考虑往演艺圈发展一下了。当然,在你准备误入歧途之前,我小心地提醒你一下,斯图尔特拥有一副别人无法复制和模仿的沙哑歌喉,他是靠这个兑换回上述的一切,你先想想自己身上有什么世上绝无仅有的特质,然后再……

如果从传记上看的话,斯图尔特这一生,非常符合当下中国人的价值观取向。遗憾的是,他在中国没有马云有名,不然这本书会成为当下中国人的励志指南。哪个男人不想过斯图尔特这样的生活呢。豪宅、名车、美女、名气……在世俗价值观里,简直完美无瑕。

一本自传的好坏,首先是看作者是否坦诚,对自己过去发生的一切(尤其是被公众熟知的那一部分)坦然面对,而不是用遮掩的方式截取对自己形象和名誉最有利的那一部分拿出来分享。其次是面对过往的人生能不能跳出来思考,总结出属于他自己的人生经验,虽然这些经验不会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但至少可以给读者启发。《浪人情歌》如果按照这两个标准去判断的话,大概只做到了中等程度。斯图尔特显然是把他经历中最有趣的那一部分拿出来了,也就是许许多多像微博段子那样的故事,甚至即使那些细节平淡无奇,也会被他叙述成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带着些炫耀和沾沾自喜。当这些好玩的故事读下来,我倒觉得他的人生——至少在他成名之前其实挺无聊的。他过得有些浑浑噩噩,他只是音乐中的配角,大概可说的故事也不多。

当那首Maggie May走红,斯图尔特时来运转之后,他的人生才真正开始。他当时跟现在很多参加选秀的歌手心态差不多,有野心,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实现自己的梦想。斯图尔特的梦想很实际,成名,有钱,有美女陪伴,尽情享乐。其实今天很多中国人梦想的和斯图尔特实现的非常一致。

书中有相当多的内容是他在讲述他成名后的浮华生活,以及他与不同金发女郎的情感经历,这些在我看来读起来有些枯燥。毕竟这是一个歌星的传记,我想多了解一些他的那些畅销歌曲的故事。铺陈了大量的情感故事,也许当八卦读起来有些意思,但这些故事在我看来毫无意外,都是些俗套子,在很多歌星的传记里我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次雷同的故事了。与其说斯图尔特是个情场老手——他在这方面的描述非常详细,一次次猎艳的经历几乎可以当成泡妞教科书——倒不如说他是个情商极低的人,遇到了一个个情商更低的金发女郎。不是有个说法吗,金发女孩往往都特傻。但是因为他是个极受欢迎的摇滚歌星,他的情商低的问题可以忽略了。

在这方面,斯图尔特尽可能让自己在情场上扮演浪荡公子的角色,而埃里克·克拉普顿更像是因为从小生活的家庭环境给他带来的影响,让他对感情这件事一直缺乏安全感。斯图尔特没有,他非常享受这些。他知道,当他在纽约和一个女孩幽会时,一定会被无孔不入的狗仔队拍到,第二天会出现在报纸的娱乐版面上,他远在伦敦的女友一定能看到。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个麻烦,似乎自己被八卦是一种荣耀。这就是当他明知托尼·图恩常常编造他的八卦提供给小报,他一直不以为然的原因,他觉得图恩这个角色是他向外界传递个人信息的渠道。他开掉图恩也不是因为他编造了什么过分的八卦,而是他们一起度假的时候,由于没有订到足够的房间,斯特尔特只好让自己7岁的儿子跟图恩睡一个房间。结果这个家伙晚上从酒吧里带回来一个人,当着7岁的孩子面……

斯图尔特翻唱过一首歌Some Guys Have All The Luck。的确,连他自己都承认,自己是个幸运的家伙。上帝赐予他最好的礼物就是给了他一副破嗓子,他把这幅破嗓子的功用发挥到了极致,造就了他与种不同的人生。这也是他进入摇滚圈之后一直对毒品的使用非常谨慎的原因,因为他知道毒品会毁掉他的嗓子。

斯图尔特只参与过少有的一些歌曲创作,有些变成了热门歌曲,他演唱的大部分歌曲基本上是别人写的或是翻唱的。他真正的兴趣不是写歌,而是享乐——他过早地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