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联想

珍爱生命,远离博客

‘说书’ 类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15-01-03 1:38:09 分类: 说书


好多年前,我听人讲过一个关于罗德·斯图尔特(Rod Stewart)的八卦,说他有天晚上去一个同性恋酒吧玩耍,然后被送进医院洗胃,医生从他的胃里洗出了二十盎司精液。1盎司≈28.3克……

我的脑子里本能地想到他那首动人的、富有天鹅绒质感一般的歌曲Tonight’s The Night里面趴着无数只蝌蚪……

我听到斯图尔特的第一首歌曲就是这首Tonight’s The Night,可能和每个第一次听到斯图尔特歌曲的人一样,我也是被他沙哑的歌喉所迷倒,可谁能想到这副迷人的歌喉还曾奔涌过二十盎司的精液……

终于,在斯图尔特的传记中,他亲口解释了这个被人们传了很多年的八卦——是因为他开掉了一直喜欢给媒体提供各种有关斯图尔特八卦消息的私人助理托尼·图恩,出于报复,图恩才编了这么一段恶心的八卦。事实上,那天晚上他并没有去那个同性恋酒吧。

如果把我喜欢的摇滚歌星做一个排名的话,罗德·斯图尔特肯定进不了前50名。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唱情歌的流行歌手,当然,我也不讨厌他,即使知道那个二十盎司的八卦之后。

所以,在我阅读他的传记《浪人情歌》之前,知道他不会像其他歌手的传记那样有厚重感,并且传递出那种特有背景下的文化与社会的信息,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尤其是这本自传,自然会让我联想到,他会选择性记录自己的生平,甚至他不会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样在传记中敢于直面自己的过去。

事实上和我一开始想象的差不多,但是传记很好看,这主要是他把自己的一生差不多都写成了喜剧感很强的段子。罗德·斯图尔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出身平民,苏格兰格拉斯哥流浪者队的忠实球迷,也拥有名望、财富和在他身边如走马灯一样变换的金发、长腿的美女模特——几十年来他一直很忠贞自己的这个美学品位。他喜欢好莱坞式的生活,喜欢被媒体关注,乐于被纠缠在各种八卦和小道消息中间,他有着很强的虚荣心……这是成为一名歌星的最基本条件。

如果你也具有和斯图尔特同样的生活态度或者梦想的话,那你该考虑往演艺圈发展一下了。当然,在你准备误入歧途之前,我小心地提醒你一下,斯图尔特拥有一副别人无法复制和模仿的沙哑歌喉,他是靠这个兑换回上述的一切,你先想想自己身上有什么世上绝无仅有的特质,然后再……

如果从传记上看的话,斯图尔特这一生,非常符合当下中国人的价值观取向。遗憾的是,他在中国没有马云有名,不然这本书会成为当下中国人的励志指南。哪个男人不想过斯图尔特这样的生活呢。豪宅、名车、美女、名气……在世俗价值观里,简直完美无瑕。

一本自传的好坏,首先是看作者是否坦诚,对自己过去发生的一切(尤其是被公众熟知的那一部分)坦然面对,而不是用遮掩的方式截取对自己形象和名誉最有利的那一部分拿出来分享。其次是面对过往的人生能不能跳出来思考,总结出属于他自己的人生经验,虽然这些经验不会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但至少可以给读者启发。《浪人情歌》如果按照这两个标准去判断的话,大概只做到了中等程度。斯图尔特显然是把他经历中最有趣的那一部分拿出来了,也就是许许多多像微博段子那样的故事,甚至即使那些细节平淡无奇,也会被他叙述成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带着些炫耀和沾沾自喜。当这些好玩的故事读下来,我倒觉得他的人生——至少在他成名之前其实挺无聊的。他过得有些浑浑噩噩,他只是音乐中的配角,大概可说的故事也不多。

当那首Maggie May走红,斯图尔特时来运转之后,他的人生才真正开始。他当时跟现在很多参加选秀的歌手心态差不多,有野心,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实现自己的梦想。斯图尔特的梦想很实际,成名,有钱,有美女陪伴,尽情享乐。其实今天很多中国人梦想的和斯图尔特实现的非常一致。

书中有相当多的内容是他在讲述他成名后的浮华生活,以及他与不同金发女郎的情感经历,这些在我看来读起来有些枯燥。毕竟这是一个歌星的传记,我想多了解一些他的那些畅销歌曲的故事。铺陈了大量的情感故事,也许当八卦读起来有些意思,但这些故事在我看来毫无意外,都是些俗套子,在很多歌星的传记里我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次雷同的故事了。与其说斯图尔特是个情场老手——他在这方面的描述非常详细,一次次猎艳的经历几乎可以当成泡妞教科书——倒不如说他是个情商极低的人,遇到了一个个情商更低的金发女郎。不是有个说法吗,金发女孩往往都特傻。但是因为他是个极受欢迎的摇滚歌星,他的情商低的问题可以忽略了。

在这方面,斯图尔特尽可能让自己在情场上扮演浪荡公子的角色,而埃里克·克拉普顿更像是因为从小生活的家庭环境给他带来的影响,让他对感情这件事一直缺乏安全感。斯图尔特没有,他非常享受这些。他知道,当他在纽约和一个女孩幽会时,一定会被无孔不入的狗仔队拍到,第二天会出现在报纸的娱乐版面上,他远在伦敦的女友一定能看到。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个麻烦,似乎自己被八卦是一种荣耀。这就是当他明知托尼·图恩常常编造他的八卦提供给小报,他一直不以为然的原因,他觉得图恩这个角色是他向外界传递个人信息的渠道。他开掉图恩也不是因为他编造了什么过分的八卦,而是他们一起度假的时候,由于没有订到足够的房间,斯特尔特只好让自己7岁的儿子跟图恩睡一个房间。结果这个家伙晚上从酒吧里带回来一个人,当着7岁的孩子面……

斯图尔特翻唱过一首歌Some Guys Have All The Luck。的确,连他自己都承认,自己是个幸运的家伙。上帝赐予他最好的礼物就是给了他一副破嗓子,他把这幅破嗓子的功用发挥到了极致,造就了他与种不同的人生。这也是他进入摇滚圈之后一直对毒品的使用非常谨慎的原因,因为他知道毒品会毁掉他的嗓子。

斯图尔特只参与过少有的一些歌曲创作,有些变成了热门歌曲,他演唱的大部分歌曲基本上是别人写的或是翻唱的。他真正的兴趣不是写歌,而是享乐——他过早地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带三个表 @ 2014-06-02 12:04:50 分类: 说书


今年4月份,听说伦纳德·科恩的传记《我是你的男人》要出中文版,心里非常期待,希望能早一天看到。我还专门给译者陈震发了一封邮件,表达了早点拿到此书的愿望。陈震之前翻译的《天堂十字路口》和《谁愿永生》我也拜读过。

书拿到手之后,我就不停地出差,本想带在路上看,但我觉得,这老头的传记应该找个时间静静地阅读,出差匆匆忙忙,安静不下来。这期间不断看到有人在网上秀这本书,看得我心里很痒痒。

我猜这可能是中国人“晒率”最高的外国歌星传记了吧,不管你听没听说过,听没听过,喜欢不喜欢,了解不了解,科恩已经成为中国文青和小资们的心灵SPA。我前些段时间在西双版纳采访一个画家,他说画画的时候要听音乐,结果他作画时放出来的是科恩的歌。

回到北京后,写完稿子,处理完手头上所有的事情,我才翻开这本书……

先说这本书对我来说好在哪儿:资料翔实,翔实到细枝末节,可见作者在写这个大部头之前花的心血有多少。它几乎涵盖了科恩这一生中所有的经历,真的如书名一样:The Life Of Leonard Cohen。像我这个对科恩一知半解的人,看完后,科恩一下变得立体丰满了,他那拧巴纠结的一生啊,过得真累!看来,完美主义者的一生注定会像科恩这样,不管是面对文学、音乐、女人,都充满各种不自信,最后,他还要借助宗教来解决问题。拧巴人人都会有,但是拧巴成科恩这样,那真需要功力和境界,你行吗?这本书对中国读者来说,更有价值的地方在于,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来分析科恩的歌,几乎是半本乐评。

但是——就怕有但是。

这本书看得让我有些失望,可能之前的预期太好了,随着阅读进行下去,这种失望越来越大。问题无非出在作者和译者身上。如果我没有前期铺垫,或者20年前我没有在街上花两块钱买到科恩的第一张精选集,回家后听的我如醉如痴,从此喜欢上这个老家伙,拿到这本书后,会很平常地把它看完,看完后不管失望还是欣慰都正常。我看过大约20本歌星传记,还没有哪一本传记像这本一样让我抱有太多期待。

客观地讲,《我是你的男人》写的比很多歌星传记要好,但没有好到让我拍案叫绝的地步。作者西尔维·西蒙斯虽然下了很大工夫,资料非常扎实。但是菜多不意味她能烹饪出一道美食,我怀疑作者自始至终都从来没有走进过科恩的心灵世界,不懂得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没有把收集到的材料合理地进行梳理,写作过程似乎从来没有落在一个核心点上,结果让这些素材显得罗里罗嗦,像隔壁大妈一样絮叨个没完。而真实的科恩——他为什么招女人喜欢?他的诗歌、小说、音乐究竟是如何把他塑造成一个魔幻男人?他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他的人格、性格究竟是如何扭曲成这个样子的?美国市场为什么不接受科恩这个人?我翻遍整本书也没找到答案,也许她都提到了,像空镜一样一带而过。

我能看到的就是这个家伙为什么纠结、焦虑、幻灭。作者收集资料的能力一流,但是总结能力很弱,甚至她对人性、对唱片工业也不敏感。或者,这只是我阅读时的一些诉求,对美国、加拿大读者而言,这些可能算不上什么。再或者,作者在写作时有太多顾忌。既然这本书叫《我是你的男人》,那科恩跟女人之间的事情可能是最能体现他的性格,但是作者每次写到科恩与女人之间的事情,婆婆妈妈的事情居多,缺少心理分析。

要不是对这个老头很感兴趣,我很可能在看到第10页时合上这本书,以后再也不会翻开了。

我没看过西蒙斯以前写的书,仅仅通过这本书我能看出来,她在驾驭科恩这个非常复杂的人时显得很弱。本来,从女性角度来解读科恩会写出一片天地,结果她做的并不好。虽然外国媒体在评论这本书的时候都赋予了溢美之词,但是也无法说服我。

陈震的翻译也有很多问题。在我眼里,中国翻译摇滚歌星传记的译者比较好的有两个人:董楠和陈震。首先他们都喜欢摇滚乐,其次是对背景知识很了解,很容易把握住原文的感觉。陈震在翻译埃里克·克拉普顿传记《天堂十字路口》给我的阅读带来不错的感觉,那为什么在翻译科恩的传记时会有如此反差(仅仅是我个人感受)?

我猜想:陈震在接到这个工作时,他肯定面临比翻译克拉普顿传记还要麻烦的一些事情,毕竟原作者是个作家。但是陈震必须要做得比上一本好。从文字中能看得出来,陈震的翻译是很认真的。我不认识陈震,仅仅是和他通过几次邮件,我猜他喜欢的摇滚歌手不是科恩这种类型的,他的性格和行文风格也不适合西尔维·西蒙斯这种文风。所以,不像翻译《天堂十字路口》《谁愿永生》那样游刃有余,撒开了去写。克拉普顿也好,弗里斯通也罢,他们都不是凭借文字功底吃饭的人,他们的传记在文学色彩上会弱很多。西蒙斯是个作家,她在用一种文学语言写作。因为我没有看过原文,无法对照比较,只能猜测,要么是西蒙斯原有的文学色彩没有被陈震翻译出来,要么是西蒙斯原来的文本就有问题。我看到很多人在网上都在说这本书的翻译文笔很好,但我觉得很差。陈震在经历了很多的人表扬后,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文字功底的局限——它呈现在中国读者面前的文字过于粗糙。

科恩是个拧巴的男人,西尔维·西蒙斯是个拧巴的作者,陈震又是个拧巴的译者,我看完后眼前是一堆拧巴在一起的乱麻,毫无头绪。

一位外国读者在看了这本书之后,写下一句评论:“看这么沉闷的传记,还不如去听他的歌。”我相信,这个在中国时髦了好多年的老男人,当他的传记——如此全面的传记出版后,出于对他的兴趣,也许你买了,也许你看了,但有多少人能看到最后?叶公好龙者居多吧。

带三个表 @ 2014-03-24 12:38:34 分类: 说书

我相信,人们或多或少都有点迷信的,程度深的可能会影响到三观,即使不影响到三观,有时候神神叨叨也挺让人烦的。

全世界所有被迷信的东西最终都被证明是扯淡,但这从来没有让人们改变对迷信的迷恋。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还是心理上的问题,当一个人对某个现象或某件事情一时间做不出一个正确判断时,他会调动自己的经验或想象,然后强行给这件事做出一个判断(请参见各种网民在网上的留言评论,大约有一半的评论是这样)。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做法非常流行,因为这种判断方式往往会跟人们的普遍共同认知相同或接近,所以认为自己这样的判断是正确的(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大多数人都这么看可能还是错的)。

迷信跟这种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做法有点类似,不同之处在于,人们更喜欢把自己无法解释的事情跟另一个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并且强行找出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毫不犹豫地下出定论。

打个比方,明星张某和李某分手了,成了人们议论的八卦。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人会认为:明星总是要分手的;娱乐圈很乱,戏子无情;他们是在炒作……迷信者在看待张某和李某分手这件事上,会这样想:张某是天蝎座的,李某是双鱼座的,几年前明星赵某和吴某分手,他们也是天蝎和双鱼;再早几年,明星朱某和杨某也是天蝎和双鱼,后来也分手了。再扫描一下周围曾经分过手的朋友,发现孙某和刘某、王某和冯某——天哪,都是天蝎和双鱼,于是,你会毅然决然做出一个天蝎和双鱼不适合搞对象的结论。并且,你越琢磨越是那么回事,越琢磨越害怕,如果你是其中的某个星座,碰上另一个星座,哪怕是高富帅,哪怕是白富美,你都会洁身自好,不为所动,人们会赞美你高尚不俗的情操。其实是迷信让你恐惧的结果。当你走出迷信,你会后悔两辈子。

如果你有过一点点迷信倾向,可以回忆一下,当你迷信的时候,是不是像诗歌的修辞手法里的“比兴”?有点托物言志的意思吧?

不过,每个人迷信的动机是不同的,有人生来世界观就有问题,有人后天世界观出了问题,有人前天世界观出了问题,有人昨天刚刚出问题……

我经常遇到一些人,女性偏多,上来就跟你摆龙门阵,一副先知的架势,常常通过血型星座属相等属性来判断别人如何如何。我一般是当笑话来听,尤其是想知道这些人这样做的意图是什么,我得出一个结论:第一、她自己是真信,并且义务地把她这种想法传播到四面八方;第二,她自己有点虚荣心,喜欢在众人面前装神弄鬼,借此来引起别人的关注,实际上跟芙蓉姐姐S造型异曲同工。

英国有个心理学家叫理查德·怀斯曼,他主攻人们奇奇怪怪的心理,这些奇怪的心理作祟的原因是什么,他通过实验研究,得出的结论,证明人类这个动物心理都很脆弱,或者说大脑在进化过程中有很多很多先天的缺陷才导致人们出现各种怪诞心理和行为。后来他出了一本书《怪诞心理学》,如果你看过这本书,再看周围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可能觉得他们既好笑又可怜。

后来怀斯曼又出了一本《怪诞心理学》(2),这本书主要谈论的是这个世界上的超能力现象。

你相信超能力吗?我猜你回答的时候一定不坚决,因为你确实听说甚至遇到过一些超能力现象,所以你并不敢肯定相信还是不信。我小时候在农村生活,遇到过不少次超能力现象,至少有很多事情现在用科学都无法解释,但我始终不相信有超能力现象存在。因为当你相信超能力现象存在时,好多问题就不用思考了,都可以推到超能力上了。

在《怪诞心理学》(2)里面,怀斯曼探讨了通灵术、灵魂出窍、幽灵、灵异现象、读心术、未来事件为何会进入你的梦境……所有这些人们好奇甚至深信不疑的现象,怀斯曼都给你解释得清清楚楚。同时,这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作者还教给你很多本事,让你也可以成为通灵师、掌握读心术、制造灵异现象给朋友看、教你灵魂出窍……这么说吧,当你把每个章节后面的实战技巧学会,你完全可以走遍中华大地坑蒙拐骗,在人们眼里你就是神仙再世。

我想作者这么做无非是想告诉你,什么超能力,都是扯淡,其实它就是魔术加上心理暗示的代名词。

几十年前,有个超能力怀疑论者詹姆斯·兰迪,出了100万,奖励有超能力的人,好多自认为有超能力的人,都来挑战这100万美元,结果全都现了原形,这笔钱至今还无人领走。你难道不想去试试吗?那可是100万美元啊,在北京二环内可以买到一个厕所了。

带三个表 @ 2014-03-19 0:50:20 分类: 说书

终于看到了前“平克·弗洛伊德”主唱锡德·巴雷特的传记了。

在我第一次知道“平克·弗洛伊德”时,就知道他们早期有一个主唱,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乐队,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摇滚乐手,他对英国60年代摇滚乐和后来的“平克·弗洛伊德”都产生了极大影响。然后我开始好奇,这个家伙到底有什么样与众不同的传奇经历?

90年代初期,由于能查阅到的摇滚乐资料很少,关于这位传说中的摇滚英雄的介绍更是少之又少,他的那段乐队经历也是语焉不详,对我而言,他始终是一个谜。即使后来有了互联网,关于他的介绍和传奇也往往支离破碎和缺乏可信度,直到看到这本《疯狂的钻石》

我相信这本书能解答我多年来的疑问:究竟是不是LSD把巴雷特大脑损害成了一个半植物人?他是否得了精神疾病?他与“平克·弗洛伊德”乐队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对英国摇滚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他后来的隐秘生活是什么样子……

在很多人看来,“平克·弗洛伊德”是摇滚历史上最牛逼的乐队之一,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倒觉得他们挺悲剧的,不仅仅是锡德·巴雷特的悲剧人生,后来的“平克·弗洛伊德”也是充满悲剧。可能我们对他们的作品如数家珍,假如绕到他们背后,会发现,这些人都活在一个与他们作品光泽不符的世界里。

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锡德·巴雷特从小到大一直到他组建“平克·弗洛伊德”到最后退出乐队,过着隐居生活的过程。从中不难发现,那张我们津津乐道的专辑《黎明时分的风笛手》诞生的背后竟是如此地混乱,巴雷特创作了专辑大部分作品,却像个无政府主义者一样在整个录制过程中把一切都搞得一团糟,甚至每次巡回演出都是一场灾难。这也是后来乐队为什么会选择让他离开的原因。

从巴雷特早期的作品中也不难看到,他几乎是活在一个自己想象的童话世界里,这或许跟他从小学习美术有关。但我更认为这跟他的不成熟有关,当他幼稚地表现出与人缺乏合作精神时,人们会把他当成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来赞美,本书的作者也不例外。在我看来,巴雷特缺少最基本的与人沟通和处理事务的能力,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或许,通过这本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巴雷特是一个充满艺术天赋、敏感、对毒品有强烈反应的孤僻症患者,当所有东西同时在他身上起作用时,他的悲剧也开始了。

从1968年巴雷特离开乐队,一直到他2006年去世,这么多年他一直过着隐居生活。但是,媒体和疯狂的歌迷一刻都没有放弃对他的关注,这一点,很像现在人们关注失联的马航飞机。你想想,一个人得让人着迷到何等程度,才会几十年不间断地对他投入如此大的关注?神秘是最容易升值的魅力,关于巴雷特的传说五花八门离奇古怪,都可以构成一个现象学了。

这本书引用了大量媒体和相关人士对巴雷特的评价,说得都很到位很精彩,甚至有些夸大。以至于我想引用一些评论都不知道该用哪一段。

不过,我在翻开此书前脑子里出现的问号并没有因为看完后都画上句号,或者说本书提供的答案并没有让我十分过瘾。既然天才与疯子之间仅仅一纸之隔,作者并没有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巴雷特的种种怪异行为。巴雷特在乐队早期的种种言行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他是个精神不正常的人,这个问题是怎么形成的,书中也没有太多着墨。更多的时候,作者是在描述“果”给巴雷特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没有说明白这个“果”的成因,比如,他强调商业成功给巴雷特带来的压力才导致他最终的崩溃,这实在有点牵强附会。

看完此书,我还是对这个音乐灵魂过早枯竭的天才感到惋惜。假如他是个相对正常的人,或许……或许他们就变成了“平庸·弗洛伊德”了。

带三个表 @ 2013-10-11 12:15:01 分类: 说书


目前中国人对咖啡的理解是:品位,装逼。我不知道这种印象是从哪里来的,可能咖啡馆里的装饰比较讲究,可能是进咖啡馆里的人都人模狗样,可能是咖啡的价位相对较高,常人消费不起,可能是介绍咖啡的书籍都带着欣赏玩味的气质……所以就有了周立波的“大蒜咖啡论”。

事实上,咖啡就是一种饮料,它之所以能有这些外延,大概是中国人过农民生活日子太久了,舶来的东西都会被打上一层资产阶级烙印,进而有人自我标榜,有人自我贬低,各自对号入座而已。标榜的人未必就不土鳖,贬低的人未必就不想装逼。

认为喝咖啡就高消费的人大概没喝过咖啡,如果以同等价位的消费做比较,一个人正常状态下每个月消费的茶叶、香烟的成本远远高于咖啡。尤其是,咖啡喝多会不舒服,没有人在一天之内无节制地喝咖啡。但是吸烟喝茶就容易过量。

关于咖啡对身体的影响,我看到太多这方面的文字了,不知道是出自科学家还是咖啡商之手,反正有人说咖啡对身体没有好处,有人说咖啡对身体百益无害,其实都在慢慢夸大某种好处或坏处。

在西方,咖啡就是人们最普通的饮料,价格比我们的还便宜,你要说品位和装逼,那实在是会让人笑掉大牙。我们正处于一个从土鳖到乌龟的转型当中,忽然间的经济爆发和致富让我们有时候会疯狂地以消费为参照,来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咖啡、红酒、威士忌统统被列入装逼范畴。你想过没有,有人消费一千多块钱一瓶的茅台,你从来没觉得他装逼吧。

当年垮掉一代的诗人艾伦·金斯伯格在咖啡馆里写诗,于是写咖啡历史的人就说咖啡给他带来了灵感,写威士忌历史的人说是威士忌给他带来了灵感,写红酒历史的人说红酒给他带来了灵感,写二锅头历史的人说牛栏山给他带来了灵感……结果把金斯伯格灌得吱哇乱叫,最后写出了惊世骇俗的诗篇——《嚎叫》。这就是人们的意淫。

市面上关于咖啡的书不少,多是介绍咖啡常识或是如何享受咖啡,这大概也是把咖啡搞得很装逼的原因。因为这类书的作者往往是咖啡爱好者,同时可能跟咖啡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不少作者都是一些咖啡协会的会员,他们介绍咖啡,肯定带着一定的倾向,那就是宣传咖啡如何好,于是这些文字超出了咖啡本身,变成一种生活方式。

这本《左手咖啡,右手世界》和很多书不同,它不是从如何享受咖啡的角度来介绍咖啡,而是从咖啡经济和商业历史角度来介绍咖啡,也许你看完会有这样的感觉,滴滴香浓里面都流淌着殖民地咖啡农的鲜血。

咖啡是一种很“讲究”的植物,它只能在南北纬回归线以内生长结种,超出这个区域,咖啡树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结果了。如果你把世界地图铺平,看看南北纬回归线内的国家,会发现什么?他们都曾经是欧洲列国的殖民地。所以,当咖啡被埃塞俄比亚人发现后,经由阿拉伯地区传入欧洲,它的经济价值被发现后,就紧紧地跟欧洲殖民扩张联系在了一起。因为有消费能力的欧洲、美国人本土无法种植咖啡,只能从殖民地购买。在殖民时期,奴隶们像牲畜一样为欧美人种植咖啡。非洲、拉美、中北美摆脱殖民统治纷纷独立之后,迫于经济上的依赖,咖啡价格一直被美国人控制。他们通过压低咖啡进口价格让巴西、哥伦比亚这样的咖啡生产国几乎无利可图。巴西曾经一次焚烧了上千万袋咖啡豆,以此来控制咖啡价格。

由于咖啡树对生长条件有要求,太依赖自然环境,所以就有丰收和歉收,咖啡的价格也随着收成波动,丰收了,卖不出价钱,歉收的时候往往对农场主和咖啡农又是致命打击,再加上拉美国家政府在管理上的无力,从咖啡一落户美洲开始,它几乎就是美洲人心里的噩梦。有一位巴西总统曾经因为咖啡贸易问题自杀。他在遗书中这样写到:“几十年来,巴西受到国际财团的统治和掠夺,我领导全国进行改革,并取得胜利。然而这些国际财团却和我在国内的政敌相互勾结,企图阻挡我推动国家繁荣和自治步伐。当我1951年上台执政之时,国际财团每年在巴西获得的利益高达500%。一时间,咖啡行情变好,国家经济开始出现上升势头。不久,又出现咖啡危机,咖啡价格狂飙……我们在国际上为居高不下的咖啡价格辩护,但是得到的却是对我国施加更大的经济压力,终于,我们不得不放弃了……除了鲜血,我已经没什么能给这个国家了。我已经献出了我的全部生命,现在我连死亡也奉上,我无所畏惧。我平静地迈出走向永恒的第一步,并将我的生命载入史册。”

埃塞俄比亚牧羊人当年发现咖啡这种植物的时候没有想到,在随后的几百年间,这种植物像魔鬼一样影响着无数拉美人的命运。

16世纪,咖啡经由土耳其传入欧洲。慢慢咖啡成了土耳其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当时土耳其人不知道咖啡只能在南北纬回归线以内种植,所以出口咖啡豆都要经过水煮和烘焙,让咖啡失去生长能力。但是有个家伙把七颗咖啡种子偷偷运出了土耳其,并且成功地在印度种植成功。后来荷兰人把一棵咖啡树偷偷从也门运到荷兰,42年后,荷兰人用这棵树结出的种子在今天的斯里兰卡种植成功。后来荷兰人又把咖啡移植到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1714年,荷兰人送给法国政府一株咖啡幼苗,9年后,法国海军军官克利把咖啡种植技术带到了法国殖民地马提尼克。可以说,今天的拉美的咖啡都有这棵咖啡树的基因。1727年,一场闹剧把咖啡引入巴西。当时法属圭亚那与荷属圭亚那发生边界纠纷,双方总督让中立的葡属的巴西官员出面调停,这位官员早就想把咖啡种子弄到巴西了。但是这两个殖民地都禁止种子出口,这位官员便和法国总督的老婆偷情。调停结束,这位巴西官员在离开的时候,法国总督的妻子为他献上一束鲜花,这束鲜花里藏着几颗咖啡种子……后来巴西就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咖啡生产国。

这本书里虽然把咖啡贸易历史、咖啡商业竞争写的有些残酷,但字里行间不难发现一些趣闻。比如现在最知名的咖啡品牌之一麦斯威尔咖啡,它的前身是由一个叫波斯特的人专门经营一种反咖啡的谷物饮料公司,他毕生致力于反对诋毁咖啡。颇具讽刺的是,他私下里一直饮用咖啡。他的女儿在他死后收购了麦斯威尔咖啡。我们在80年代就知道的那句著名的“滴滴香浓,意犹未尽”的麦氏咖啡广告语,其实最早是西奥多·罗斯福说的,他喝完麦斯威尔咖啡后由衷说了这么一句话,但是麦斯威尔对这句话并不敏感。相反,倒是可口可乐最先把这句话用到广告语中。因为那时候的可口可乐里面的成分很复杂。几年后,麦斯威尔才反应过来,将这句经典的话用到广告语中。

当然,从这本书里还能看到一个事实,那就是美国人对喝咖啡真不讲究,这主要是咖啡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太激烈,黑心的咖啡商常常以次充好,煮咖啡的方法也不讲究,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人喝的咖啡可能是世界上最低劣的咖啡了。

当然,最不讲究的可能是巴西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咖啡生产国,竟然喝速溶咖啡。所以巴西的咖啡农们常说的一句话是:“雀巢速溶咖啡,根本不是咖啡。”

从上世纪初开始,美国咖啡商们在市场的竞争方式有点像现在的贵国,那就是不择手段没底线,做广告都是用诋毁竞争对手的方式,夸大商品的作用,咖啡几乎就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后来美国颁布的相应的法律,这种不良竞争现象才消失。

咖啡和很多人们常用的饮料不同,首先它太依赖自然环境,其次,由于它是一种容易让人上瘾的饮品,所以需求量一直很大,当西方国家对这种东西的消费变成常态之后,它背后的殖民和掠夺的商业模式便建立起来。所有咖啡生产国都是被动地按照这个商业规则来玩这个游戏。

带三个表 @ 2013-08-20 16:32:05 分类: 说书


如果你对《环球时报》恨得要死的欧美文化感兴趣,对欧美的价值观和审美感兴趣,正好你又喜欢流行音乐啥的,那你应该拥有一本《环球时报死之前你非听不可的1001张唱片》,这本书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里面评论的1001张唱片我听过八百多张,在我听过不到一百张的时候就成了乐评人,你要是能把这1001张唱片都听下来,你可以去东北好声音当导师了,那四个道士连etta james都不知道。

这1001张唱片都有评论,都出自英美专业评论人之手,绝不含糊。这书有960页,6.4厘米厚,全铜版纸彩色印刷,是市面上所有唱片评论书籍中最值得参考的一本。当然,定价能吓死你。

带三个表 @ 2013-06-20 14:34:59 分类: 说书

我很少看长篇小说,不过余华的《第七天》倒是买来看了。因为看到书不厚,同时还买了一本《裸体午餐》。

结果,《第七天》我用不到三个小时就看完了。如果说之前余华的小说里是在写中国人“活着”,那么《第七天》里就在写中国人“死着”,生不如死,死无葬身之地。看完小说让我想起了他的随笔集《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第七天》是《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的小说版。

小说用死人视角来看活人世界,只是太写实,所以没什么意外。第四天之前的部分,很多人物还互相勾连,到后来这个勾连的线就断了,人物之间的安排显得有点牵强,小说的故事性就差了很多。

《第七天》实际上就是带着一种悲情绝望的情绪用荒诞的方式来恶搞这个现实,对活在每天都会发生各种让你绝望的荒诞新闻中的中国人来说,它已经构不成刺激了。如果没有互联网,没有新闻的快速大面积传播,《第七天》的震撼效果绝对好。再换句话讲,你当年看《活着》,那种震撼可能源于你没经历过但听说过文革的惨象,《活着》正好填补了你对文革惨象的想象,就是共鸣吧。但经历过的人肯定没有你震撼。也许,八百年后,我们的后代看到《第七天》会有你今天看到《活着》那样的反应,但在当下,你是迟钝的,因此小说的艺术魅力就不存在了。

当社会新闻的新奇荒诞,让你一直充满绝望,你对文学作品就不敏感了。原来你用先锋四号就能消炎,现在你得用先锋四十号了。可是小说还停留在先锋十号上。

过去,人们对社会发生的新闻了解还停留在报纸广播电视上,这些口条在传播新闻时会做出一些取舍,一些能够刺激你的新闻基本上不会让你知道。但现在不同了,进入自媒体了,纸里不再能包住火,太阳底下都是新鲜事儿,而且这种新鲜事儿在不断升级,每一次都刺激的你受不了,时间长了你就有超强的免疫力了。过去我们常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要超越生活。但是在一个荒唐事儿成为主流的国家里,生活的戏剧性早就把艺术的戏剧性甩得远远,新闻本身本身就是戏剧了。在中国,基本上不需要小说、戏剧、电影这类东西了。作为一个国民,你们必须感谢改革开放,让你们时时刻刻去免费欣赏比好莱坞还要绝妙的生活故事。

这反过来就对作家提出更高的要求,你怎么能超越中国社会新闻,把这个消息告诉托尔斯泰?某种意义上讲,在这个时代作家还在写小说,本身就是一出悲剧。

我相信余华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可能比较自信,认为文学的力量会感染人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文学早就败给了新闻。

带三个表 @ 2013-05-15 0:13:46 分类: 说书


我的同事土摩托目前已经成为三联生活周刊最高产的作家,现在他已经出版了六本书。第七本书最近由三联书店出版。

以前土摩托出版过一本《生命八卦》,结果销量不高,据出版社说读者对八卦感兴趣,但是对生命没兴趣。可见起个好书名有多重要。这次土摩托和出版社吸取了失败教训,在书名上确实花了不少工夫。最后这本新书的名字定为《科学土鸡汤》。

我认识出版社的编辑,打电话问她为什么起这么一个拧巴的名字,编辑说,如果强调科学的一面,读者不买账,现在读者都喜欢伪科学,比如星座算命之类的,三联书店一直坚持弘扬科学,所以不能起太伪科学的名字,而且土摩托也不同意。就连这个名字也跟土摩托争执了很长时间他才做出让步的。编辑说,现在人们对偏软一点的文字比较感兴趣,而土摩托的文字写得比较生硬,他的文字我们在编辑过程中经过软化润色,既忠实了他的观点,又具有可读性,所以90%的文字都做过修改——即使土摩托最后都认不出那是自己的文字……我们希望达到既传播科学,又陶冶心灵的双重目的,所以书名做了一次混搭,将科学和心灵鸡汤融为一体,因为袁越的网名叫土摩托,所以我们加了一个“土”字,让读者感觉更有营养。

昨天我去商务印书馆,问书店的工作人员,土摩托这本鸡汤卖得怎么样,他们说卖的不太好。后来一问才知道,原来他们没有看书后面的上架建议,直接放到生活美食架子上了,结果买菜谱的人一翻,发现是讲科学的,又放回书架上了。

带三个表 @ 2013-03-26 17:05:21 分类: 说书

前段时间生病,在家休养生息,没事就找了些闲书翻看。很久没有这么看书了。外面的世界太嘈杂,也太无聊。用书把世界挡在门外,眼不见为净,倒也是好事一件。有些精读,有些泛读,有些精泛结合。



我之所以对这几本书发生兴趣,是因为土摩托。我们都知道,土摩托是个生物学家,科技记者,同时也是一个音乐评论家。他在听音乐的时候从来不像我们这样,而是用信息处理的方式,当声音通过耳膜的震动传输到大脑,各种脑神经飞速处理,然后得出一个结果。普通人把这些处理结果变成情感、情绪的表达,而土摩托却不知道送到什么地方进行数据处理,然后得出一首歌或一张唱片是否科学的结论。为了搞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我不得不翻看这些书来寻找答案,看得我都快累死了。


弗洛伊德用性解释人的心理,认为人的各种行为都和性有关。威尔海姆·赖希用性来解释群体行为,虽说比较偏颇,但某些时候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比如在个人媒体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对比这本书能找出很多人的傻逼行为跟性有关。


大领导不是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吗,咱也不能落伍啊,但是书店都卖光了,所以只能找一本类似的书瞧瞧了。这哥们还写过一本《乌合之众》。



一直想写一本关于文人的小说,便找来几本书翻看,寻找其中的共同点。发现古今中外的知识分子差不多都一样。总结的话,基本没啥好词。


关于色情商业世界那点事儿,之前看过好几本书,但这本书我看了好长时间,也没看完。作者从女权角度来分析色情世界的男女角色关系。前些天又看到一篇文章,那些A片里的女演员认为她们活得挺好,不存在人格和尊严受到什么侮辱的问题。


这是一本给不起眼的小人物树碑立传的书,各行各业的,他们在某个特殊时期的经历代表着一类人态度,当把小人物放大,其实也挺了不起。


看书名你就知道这本书说的是什么了。不知道其他国家或民族的人是否有这种心理。觉得贵国人民活得挺累的。


这本书很好看,之前以为是一本学术书。读起来才发觉是本故事书,一个美国的人类学家到马来西亚最贫穷落后的村子里待了两年,把这些社会最底层的人各种言行写得非常透彻。我就想到我身边的人,他们可能不是最底层的人,甚至是精英,但在表达某些权利、观点,争取一些利益方面,和那些底层人没啥区别,用各种耍无赖的方式博得同情并获得利益。


两年前,看了这本书的上册,今年下册才出版。我以为不让出版了呢。如果说把一种生活方式当作商业去经营的话,那么,赫夫纳倡导的《花花公子》式的生活方式,无疑是最有说服力的。他不是社会学家或心理学家,但它对整个商业社会中男人的享乐心理抓得非常准。


这是一本科普书,讲人类的祖先到底是谁。从头到尾就想说明一个问题:中国人不是炎黄子孙,跟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同祖同宗。都是十几万年从非洲走出来的,后来兄弟失散了,等再见面,发现长得都不一样了,但是基因撒不了谎。


喜欢美国CBGB那拨音乐的人,喜欢纽约地下文化的人,推荐看看这本书。


关于披头士的书,我手里不下八九本了,有种看不完的感觉,这本书分上下册,老厚了。




几年前,我看到了台湾版的《嘻哈美国》。当时土摩托正在写嘻哈方面的书,后来出版了。这本《嘻哈美国》最近国内又翻译了一版。我基本不听嘻哈音乐,但是我倒很喜欢看尼尔森·乔治的书。比如这本《后灵魂年代的美国》从一个黑人角度描述了美国文化。尼尔森·乔治是一个一直在强调黑人文化在美国文化中起重要作用的作家。


很早以前看过电子版,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好玩也好看,有些谎言一直是当成事实让我们传播的。看完之后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带三个表 @ 2013-02-01 12:29:02 分类: 说书


最近没事又重新看了一遍赵健伟写的《崔健:在一无所有中呐喊》。当初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我看过一遍,老觉得作者在写的时候有点什么问题,后来见过作者一面,但没时间和机会聊聊这本书。再后来,崔健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辱他声誉的措辞以及很多私人照片未经许可使用而把赵健伟告上法庭。而当年看的这本书也不知道被谁拿走不还了。后来在二手网店买到了这本书,重读一遍,才恍惚明白了一些什么。

这是一本在叙述上明显带有上世纪80年代文人的思维痕迹的书,那一代人总是把自己的命运系在国家和民族背景上,作者以摇滚为核心,想谈论的是中国人的人性和个性。巧的是,我和作者当年都是因为1989年3月12日崔健北展演唱会而对摇滚乐发狂的。他说不知道摇滚是什么,只是为了凑热闹才去看,一看便欲罢不能。我是憋了好长时间等待那一场演唱会。赵健伟比我大10岁左右,但我们对摇滚乐的了解差不多是同时期。我可能比他早上三四年,但是摇滚是什么,当时中国人的理解差不多都一样,只有崔健例外,这也是他为什么能成为摇滚乐的拓荒者的原因。

所以,今天再看赵健伟的这本书,感觉他对摇滚的理解比较狭隘。一种首先打动身体的东西,进而升华成对传统反叛的力量,这是当时多数人对摇滚乐的理解。但这种狭隘倒也正常,因为中国人在当时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先解放自己。先把头顶上的最低的那层天花板捅破,进而去捅破更高的天花板。

这让我想起陆川的《王的盛宴》,他最初要讲一个和当今非常相似历史故事,刘邦(毛)、项羽(蒋)、萧何(周)、韩信(林)、吕后(江)……当他发现这些人物跟今天都能对上号的时候,他很兴奋。但最终呈现的是一个不能对号入座的电影(审查制度对此亦有攻陷)。但我认为,陆川的问题在于,他看到的天花板只是历史惊人相似这一步,而没有看到更深的一步。因为过去我们也仅仅是看到这一步望而却步。相比之下,李安在《少年派》里探讨的是宗教层面的东西,至于那个少年如何穿越惊涛骇浪、战胜各种困难,在一只母老虎的威胁下经过两百多天抵达彼岸,它的科学依据由何而来,是土摩托们该去研究的事儿,李安如果还操心这些细节,那他就成李摩托了。

赵健伟当年的天花板很低,他首先必须顶破这一层。现在我们再看摇滚乐,它不过是一种音乐形式,任何一种音乐形式都是情感人性的表达,摇滚也不例外。那时候中国人活得太压抑了,总想借助一些东西打破枷锁。崔健用摇滚,赵健伟用解读摇滚。如今人性枷锁已被打破,且变得越来越无底线。任何一门艺术在一个荒唐不经的时代都显得苍白无力,因为现实会比艺术创作更大胆更超前更好莱坞。三年前,如果有个人拍一个电影,讲一个上访的人被关在太平间里三年的故事,你一定会说这是瞎掰。今天,电影局要是审时度势的话,直接拿社会新闻角逐奥斯卡,那些小金人都是我们的。我们现实版的天花板可比好莱坞的编剧们高多了,也搞多了。

如果说《崔健:在一无所有中呐喊》还具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赵健伟确实很实在,把当时他看到想到的东西都记录下来了,白纸黑字,毛骨悚然。

带三个表 @ 2012-12-05 16:44:17 分类: 说书


我同事苗炜,平时有两个爱好:一个爱好是辞职,没事就把自己当飞去来器从三联扔出去,转一圈觉得没劲再自动飞回来。这些年他都把自己扔出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但是那份挥之不去的绿叶对根的情谊让他总是自动复位。他的另一个爱好是写小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介绍自己的时候都强调自己是作家,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新身份。最近这一年,他的飞去来器没有再扔出去,开始踏踏实实写小说,写了一本《寡人有疾》

本来我是想把这本小说当睡前催眠读物看,以为看上三行就睁不开眼了。没想到一看还挺有意思,就很快看完了,故事能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因为平时对他的了解要比一般读者多一些,所以对苗炜的写作风格大概知道一些。他这人不擅长用嘴表达(某些不可告人的事情除外),比如他在说一件事,第一句话你不知道他要说什么,第二句话说完之后你不知道跟第一句话有啥关系,第三句话跟前两句没关系。当你等他说第四句话的时候,他暗示你他已经说完了。所以你不得不把这三句话放在一起寻找其中的逻辑和联系,半晌之后才能琢磨出其中的意思。一般假装深刻的人都爱这么说话。

苗炜的小说叙事风格跟他日常的表达方式有些类似,包括语言的节奏。所以这本小说里的三个故事你读完之后,就像你听他说三句话一样,未必一下能搞明白他要说什么,因为里面没有太鲜明的立场、态度,甚至没有强烈的好恶之分,但又能让你看到这些故事背后我们最常见的一些现象,反正他把最大的空间扔给了读者,你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跟我没关系。闷骚的作家都这样。

如果抽离掉人们习惯爱理解的观点、立场、是非这些东西,那么,苗炜的小说到底要说什么呢?我猜他是这么多年看了一堆书之后,总能被某些荒唐的桥段所触动,而这些荒唐的段子只是从狭窄的缝隙中让人窥到一点耐人寻味的信息,每一个桥段都挖不深,无法构成故事,可积累的多了,荒唐本身就成了故事——所谓失败就是自以为是的最终结果。讲故事,不讲道理,是非曲直爱憎喜恶他才懒得去说呢。

故事很好看,值得一提的是,苗炜没有在文字上耍弄小聪明,写的踏踏实实,干净流畅。妈的,但是当我看到最后一个故事,还是忍不住联想到土摩托和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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