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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的日志

带三个表 @ 2007-06-13 2:10:38 分类: 闲扯

最近,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中共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说: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关键在市委,首先在常委会班子。要建立和谐包容的同志关系,包容才有和谐,尊重才能包容,相互包容,和谐共事,才能干事。

现在动不动就谈和谐社会,在中国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当什么东西一挂在人们嘴边上,就变成了口水,真正付诸行动的执行力就没有了。关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天天嚷嚷,可是就是见不到和谐,到处都是不和谐的声音和事情。

今天看刘书记的讲话,不得不佩服人家的理论高度,一下子就点到和谐的穴位上了。以前看到的关于和谐社会的论调,都是隔靴搔痒,其实都是瞎起哄。

刘书记的这句话很关键:“要建立和谐包容的同志关系,包容才有和谐,尊重才能包容,相互包容,和谐共事,才能干事。”我觉得这段话最精彩的就是“包容”二字,点到了“和谐”的实质。什么叫和谐?网上有很多关于“和谐”的解释,引经据典的,纵横东西的,不过大都是拍马屁的文章,没什么用。既然“和”是从音乐的术语中来的,乐器与声音相呼应称之为“和”,那我可以理解成两个不同的东西相互之间有关系,让人看着听着比较舒服叫做“和”呢?更引申一步,两种不同的东西发出的声音,放在一起不打架,就是“和”,比如将相和,和为贵。那肯定是两个以上的事物因不同而统一的结果,所谓求同存异。由此可以推断出三个、四个以至更多不同的事物因不同而统一,都称之为“和”,那什么是“谐”?就是因为不同的事物在某一方面达成一致,称之为“谐”,音有五音,音调不同,但是放在一起能奏出悠扬的曲子,就是“谐”。如果你听中国摇滚很难听,主要是他们不懂得“谐”,只懂得搞破“谐”。再说得白一点,就是兼容,因兼容而变得“和”,因共存而变得“谐”。

所以说,刘书记理论水平高呢。

那么,根据刘书记的“包容论”,我是不是可以再作进一步理解呢?或者,不要把刘书记的理论只局限在领导干部相处的关系范围内,要推而广之,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和谐。比如,政府部门在决定做一件事情之前,为了能“和”,最好先跟老百姓“谐”一下,比如出租车涨价,飞机票涨价,兴建化工厂之类的。我再再更进一步理解,“和谐”意味这不是一种事物的和谐,两种以上的事物在一起才叫和谐,只有一种事物存在的它跟谁“和”去呀?更谈不上“谐”了。当多种事物共存的时候,才叫“和谐”,才有包容。所以,别动不动就以新华社的报道为主,同时也得允许其他媒体的报道存在。别动不动就只让我们看新闻联播,也要让我们看看Youtube,别动不动不就只让我们看《现代汉语词典》,不让我们看维基百科。比如王朔说电视剧审查有黑幕,几个人的眼光决定了几亿人的眼光,这种审查本身就是违反和谐社会建设的,更别说审美了。您几个人倒是和谐了,全国人民跟着您几个当白痴。还有就是领导同志出门买菜的时候别警车开道,跟老百姓一起在马路上行驶不会出乱子,一条路上只允许一辆车行驶您跟谁和谐去啊?类似的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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